四位纪委书记谈如何落实日常监督职责:探索创新与实践突破
嘉宾: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冯志立郭洪川 四川省德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傅迅 山东省威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赵金存 天津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主持人:记者 王鹏志
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责任;要坚持探索和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切实有效落实日常监督。按照中央纪委三中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中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为了更好地落实这项工作安排,记者近日邀请了四位嘉宾结合自己的工作谈了对如何开展日常督导的理解和经验,供大家交流和借鉴。
监督是撬动所有其他工作的杠杆
主持人:请谈谈您对“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理解。
冯志立:监督是纪委的第一职责,是撬动一切工作的杠杆。监督越有力,党的执政就越有效。把监督作为一切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建和纪检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们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已初步形成。有的地方“网”还很大,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异于“盲人摸象”。因此,我们必须强化监督思想和意识,让监督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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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迅:把监督作为首要责任,是党章、宪法赋予的。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察委,监督都在最前线,监督是首要任务和责任。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要把重点放在监督上,压实责任要放在监督上,倾斜力度要放在监督上。监督要严格、全面、全面,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监管不留盲点、不留漏洞。
赵金存:从使命任务看,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党内监察和国家监察机关,不是“公检法”。既要抓大案要案、惩处极少数,又要把监督放在首位,实行零容忍。态度是早抓小救多数,用纪律管全党,用法律管住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从职责看,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理的职责。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察委,监督都是首要、基本的职责。从其作用来看,只有通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才能为执纪问责、查处处置提供依据和依据。
狠抓常态化、近距离化、目视化监管
主持人:一点是部署,九点是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如何切实有效地实施日常监督?
冯至立:突出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我们主业和工作的“重点”在于政治监督。要把“两个保障”细化落实到日常监管的具体抓手上,坚决防止政治局限于表达、表态,防止“标签式”、“浮萍式”政治敷衍。通过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和激励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打开监督“窗口”,擦亮监督“探头”,装上监督“传感器”,通过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点、培育常态化监督,促进监督工作的具体化、常态化。弥补监管短板,必须冲破惯性思维,着力加强常态化、近距离化、形象化日常监管。抓住“关键少数”,把监管责任与主体责任挂钩。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郭洪川:注重把握大局、全局,准确“描绘”“树”“林”的情况,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底线,切实做好监管。在实践中,我们以领导干部反腐败档案“粘合剂”的建设和运用为抓手。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将派出机构对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公众声誉等信息纳入档案进行“严密”监督,对各地区的政治生态、各方面的廉洁情况进行“严密”监督。领导干部政治政治动态掌握,使加强日常监督和政治生态研判更加合理。注重从重点出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出招、精准穴位,找到监管切入点。在实践中,我们认真梳理了不同地方、不同行业部门、不同岗位的监管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和专项监管,做到方向明确、目标明确。同时,积极参加被监管单位的重要会议,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在“零距离”、“面对面”中观察实际情况,“找到有用的信息”。 “面对面”接触,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注重方法和载体的突破,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打破信息壁垒,开辟监管新途径。
付迅:纪检监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踪督导检查。加强对“七个必须”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空话、借故、敷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断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党中央的部署,把它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监督职能。
提高对话和信件查询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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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抓早抓小、防细抓慢、咬耳拉袖、红脸出汗,综合运用“四种形式”,让监管更有针对性、更精准、更精准。更强大?
冯志立:利用好问题线索。加强监管,要从问题线索入手,切忌无目的而有针对性。包括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案件侦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派出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纪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条线索可能是一个问题,也可能是一个提醒的依据,提醒就是监督的开始。始终坚持“四个形式”。 “四种形式”中的前两种都属于监管性质。 “拉袖子”能防“铐”,“红脸出汗”是监督,党纪从轻处罚、组织调整也是监督。对于轻处罚来说,警示作用更加体现。同时,后两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是无法被削弱的。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惩治的手决不能放松。否则,监管就会失去保障,监管就会空洞、软弱。 ,没有威慑力。准确定位“再监管”职责。监督要突出重点,突出“对监督再监督、对检查再检查”,当好“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坚决防止“三变”走回头路,“监督成为第一”领导者变成了主人,主人“负责变革”,甚至成为一些问题的“粉饰”和“背书”。
郭洪川:谈话、信访是日常监督、早发现小问题的重要方式。一方面,注重提高谈话和信件的质量,力求“说到点子上”、“说到点子上”。如果问题举报不经过识别,直接“包装”给被举报人,很容易挫伤干部的积极性。要把谈话信函询问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对收到的反馈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提问中肯,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心上。另一方面,我们在谈话信中注意“文章的后半部分”,避免“一次谈话就把它搞定”或“一封信就把它搞定”。有的干部在接受组织询问时存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为此,要加大对信函查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和抽查核查力度。提高日常监管的准确性,必须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和派出机构改革后,我们给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第一要务”就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各驻点机构对督导单位一一进行“健康体检”,对巡视检查反馈、信访、案件调查、审计督导等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供“体检报告” ;同时分析驻地部门行业易出现的问题。把常见问题摆出来,采取“预防措施”。
让监管既有刚性强度又有柔性温度
主持人:如何确保监督始终在场、常态化,有效形成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冯志立:只有转变观念,扩大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交集”,形成更多共识,监督才能形成氛围,被监督成为一种意识和习惯。作为党员干部,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各方面的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一种关怀和保护,一种帮助和责任,一种警示和“消毒”行为,习惯监督。工作和生活。纪检监察机构要为党员干部打造政治“4S店”,帮助干部保持健康的政治生活。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性工作。我们要打破纪检监察委员会与干部谈话只是“有问题、查办案”的固有印象。探索更多的工作表达方式,追求更好的工作成果。要把履行政治机关职责和关心干部政治生活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麦田守望者”意识,紧紧围绕“人”工作,做文章、出成果,做到监督兼有。刚柔并济,经常为党员干部提供“政治体检”、“政治保健”、“政治疫苗”和“精神沐浴”,在严格监督和真诚中体现政治关怀和人文情怀关心爱护,从而触动党员干部心中的软肋,增强对组织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真正让纪检监察工作成为党员干部政治上的过程。灵魂得到洗礼和救赎。
赵金存:要让监督永久化、形成常态,必须让监督“拉长”,让纪律“带电”,让监督成为一种文化、一种氛围、一种习惯。加强宣传教育。要优化媒体资源,用好各种载体,坚持主动发声,及时传达党中央、中央纪委反腐败信息,彰显纪检监察成效和监督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强大监督势头。压实“两个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委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两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强化约谈提醒、督促推动、检查考核,深入开展问责廉洁工作,用好责任落实监督平台,认真做好问责廉洁工作。落实监督责任。完善长效机制。一方面,坚持标本兼治,做好案件“后半篇”查处工作,制定以案促教育的实施方案,以案促学改革、以案例促建设,落实“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制度,督促案件发生。单位分析根源,堵塞漏洞,制定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监察工作机制,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监察工作始终运行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 (记者王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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