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恢复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咨询详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部分销售机构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1年12月7日,经与江苏汇林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恢复旗下基金在江苏汇林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相关详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免费),(02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投资涉及风险。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产品。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1 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放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额度的通知
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2021年12月11日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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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以向相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并约定每期的认购日期、扣除金额和扣除方式。指定销售机构会自动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中扣款并每期支付。在约定的认购日期提交基金认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影响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常规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可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时间
该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每日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为开市当日9:30至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制度和业务安排不同,办理此项业务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1.如何申请
申请此项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的除外)。具体开户手续请按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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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证明到代销机构所属各销售网点柜台或通过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流程请遵守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2 认购日期
投资者应遵守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各期的申购日期。如遇非工作日,实际申购申请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按照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按业务规则处理) ,认购按照实际提交申购申请之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3 扣除金额
投资者遵守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的扣除金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最低扣除额不低于1元(含),最低扣除额为单位,最多可预留积分。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定额最低扣除金额高于1元,投资者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以每月最低定额扣除额为准。
由于本基金规定基金账户最低余额为1股,因此设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需遵守该规定。每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申请确认后,当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低于最低备付金余额时,若该账户存在减持业务(如赎回、转出等), )当天同时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性赎回投资者账户内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因此,请投资者通过每月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认购本基金时特别注意。若确认当日账户内有减持业务,请确保账户内有超过最低预留余额的资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上述单笔申购金额限额并予以公告。
3.4 扣除方法
销售机构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认购日期和每期扣减金额提交认购申请。具体扣除办法按照销售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当天非基金申购开放日,申购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基金申购开放日。因延期导致跨月认购的,按照销售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处理;
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有效的资本账户作为每月固定借记账户;
投资者借方账户余额不足将导致当月认购不成功。投资者需在每月认购日之前按照约定在账户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业务申请成功受理。
3.5 认购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认购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按日认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相同。
3.6 交易确认
本基金登记机构按照基金认购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认购份额。认购股份将于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存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自T+2工作日(含当日)起即可进行查询。申购确认状态,基金份额可以赎回。
3.7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如变更每期扣除金额、认购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事宜按照各销售机构的指示执行。相关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到原销售网点或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申请终止业务。具体办理事项按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终止的生效日期按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8 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致电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前往销售机构所属销售网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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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销售代理
4.1 场外销售组织
4.1.1 直销组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4.1.2 异地非直销机构
本次开通交通银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场外销售机构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中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昌亮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兴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千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信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通化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积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英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宏典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立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益丰基金黄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com 坚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鑫(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格商福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嘉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杜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江苏汇林宝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轩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旺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庚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置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增设销售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增加或调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直销机构和场外非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4.2 现场销售组织
该基金目前不向市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7月1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等媒体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及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自2021年8月27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于每个开盘日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等媒体披露开盘日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请投资者关注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及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六、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6.1 本基金开通每日申购、赎回服务。详情请参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如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相关销售机构的网站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律文件。
6.2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和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若有新的代销机构,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3 无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以及需要了解其他相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免费)(021)进行查询。 。
6.4 为保证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报表,请投资者检查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变更,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信息或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投资涉及风险。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产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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