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检察院查处2600万元国有资产侵吞案,原总经理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aizixun8.com//pic.dbw.cn/0/01/17/23/1172372_302691.jpg经过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一年多的严格侦查,在哈尔滨市国资委、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查处了该案。以国有企业改制为契机,侵占国有资产2600万元以上案。 10月26日,黑龙江哈尔滨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一审判处黑龙江省经协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关润松无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资料图)
东北网11月7日讯: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生一件荒唐事:违反法律规定的“退股”行为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原北方嘉滨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事实——全部内部职工股已被撤回。更让部分员工困惑和不满的是,公司也被注销,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近千万元资产去向不明。
股息变成提款资金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原北方嘉滨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向记者反映,佳木斯北方啤酒总厂是一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数千万元。 。 1997年,政府进行股份制改革。公司所有员工的股份被买断,公司净资产被出售给员工。由于是盈利性企业,员工积极集资入股。 495名员工中,有492人投资入股新企业——北方夹滨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企业规模和效益一度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成为地方财政支柱企业。自1998年以来,公司已四次向员工发放奖金。 2001年,佳木斯市政府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取代了职工的国有职工身份。新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股并入公司,进一步完成了公司的转型。
据员工称,2002年12月,时任公司领导以申请股权凭证的名义,收回了员工持股的相关票据和凭证。后来,让员工们期待的却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答复:因为员工收到了钱,他们已经撤回了股份,公司不再拥有员工的任何股份或财产权。
员工们认为,他们的退出行为是违法的,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出。另外,公司确实没有退股,只是发放了股息,因为员工收到的股息明细账上都清楚地标注了缴纳的所得税。如果退股了,为什么还要交税呢?
员工股为何被撤回?经过多方努力,记者未能采访到北方家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仁标。该公司副总经理马杰表示,不确定相关法律是否允许退股。但她知道,退股和分红不是一回事。目前公司已确定员工已退股。
企业改制为领导“自己卖、自己买”的体制
据员工介绍,佳木斯北方啤酒厂是佳木斯市第一家改制的国有企业,也是第一家改制的盈利性企业。这家企业的改制被当地政府部门视为值得骄傲的工作。甚至在记者采访时,相当一部分员工认为,改制之初,改为完全由职工股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因为徐仁彪曾在相关刊物上发表文章称,“北方啤酒总厂将改制为“全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由股份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企业最初改制为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
佳木斯北方嘉滨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企业档案显示,公司股份构成如下:国有资产(土地及商誉)961.9万元(占比59.2%);职工集体股(以职工会名义投资)434.4万元; 22名自然人(代表492名员工出资)228.7万元。虽然当地政府在2001年就以土地使用权取代了国有职工的身份,但置换职工的具体金额并不明确(直到2005年职工才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而这部分这些钱一直被视为国有资产。存在于公司。
员工认为,以工会名义投入的434.4万元员工“集体股”也是企业改制中的“怪胎”。员工们表示,后来集体股出了事:工会领导在未经员工授权的情况下,将集体股秘密“转让”给了徐仁彪等20名自然人。而截止目前,员工还没有看到这20名自然人出资434.4万元的证据。后来,在员工被强制视为退出股份后,这20名自然人成为了公司的新股东。
记者发现,北方夹滨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解散时有一份“清算报告”。这份文件显示,截至2003年12月,该公司总资产已达3365万元,其中剩余资产达2155万元。这些剩余资产分配给徐仁彪已评估的办公楼306万元、评估的土地使用权44万元。其余19名新自然人股东也获得2万元至48.4万元不等的货币。
《清算报告》显示,分配后,公司尚有两项剩余资产715.2万元(作为职工安置费用)、961.4万元(作为职工福利),共计1676.6万元进入资本金。新企业。然而,在新企业黑龙江北方夹宾酒业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事项》中,注册资本变成了500万元,公司的全部股东名单也变成了20名新股东,其中包括徐任彪等自然人。员工认为,企业改制现阶段,公司已经完全变成了厂领导的“自卖自买”行为。不仅员工股没了,一些国有资产也不见了。
防止非法操纵在重组中播下毒瘤
员工反映,不仅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政府相关部门也对公司违规重组行为视而不见。记者采访佳木斯市国资委相关人员时获悉,新公司动用资产逾640万元用于安置员工。但令员工感到困惑的是,资本公积中剩余的1676.6万元资产并没有动用。收购640万元后,剩下的1000多万元资产去了哪里?
佳木斯市国资委党委纪委书记李志明、经委轻工办副主任江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企业改制不彻底留下了一些问题。政府在重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利益。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是不应该存在的。
该员工还向记者提供了两份不同名称的公司档案。 1家企业被命名为“佳木斯北方甲滨集团有限公司”另一个名为“佳木斯市北方嘉宾酒业有限公司”。员工认为,公司的两份档案有力地证明了有人进行非法操纵,在人前做一件事,在幕后做另一件事。
在佳木斯市工商局,记者看到了这两家企业的档案。佳木斯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分局两位局长刘守良、孙静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也是刚刚发现此事。他们表示,工商部门对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查是书面审查,不进入实质性审查。他们无法对企业内部运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
员工们还反映,他们不清楚为什么1997年买断国有股权时应该收到的买断款没有给他们,为什么通知他们退出时没有给他们2001 年他们的股份,以及为什么推迟到 2005 年。直到那一年才给他们。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在查阅了北方夹宾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方夹宾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档案后表示,如果有关部门详细调查此事,恐怕有些人就要坐牢了。该律师表示,不考虑员工利益的非法操纵,不仅会给企业重组埋下毒瘤,也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困扰。
黑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经济师熊星火认为,无论员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获得股权,只要员工持股存在的事实成立,按照原则就“资金不动”而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行买卖内部职工股,更不能“退股、退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护职工利益。
佳木斯市国资委一名干部向记者透露,今年6月,佳木斯北方嘉滨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一家民营企业。上访工人说徐仁彪的股份被清算了,但我们的职工股去哪儿了? (程子龙汪建伟)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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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祥鼎 原黑龙江省国资委主任、现任黑龙江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形成“四个会议”、“五个监督”等一整套制度。 “四个会议”是指与职工的重组政策会议、与职工的重组方案会议、与职工的安置办法会议、与职工的经济补偿会议。通过“四个会议”,将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部分公开透明地摆在员工面前,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五个监管”是指国有资产的监管作用。监事会、物业管理部门、监管机构、财务总监、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防止投资者进入企业、原企业应收账款消失、企业被掠夺。出现能量损失等情况。中介机构由投资者竞争招募,由投资者统一支付报酬,解决中介机构“占便宜”的问题;对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和审计结果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专家由国资委召集。审查中介机构的报告,驳回低估国有资产的报告。
熊星火 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经济师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将部分产权转让给职工,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制企业,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问题。国有企业,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竞争力。然而,近年来,员工股权纠纷频发。公司强制收购员工股份、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取消或降低员工持股比例等侵害员工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企业或政府部门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不应该无视法律法规,侵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管他们以什么借口,这不仅会让国企改制误入歧途,甚至会给广大民众带来极大的伤害。群众改革热情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埋下了隐患。
惠宝刚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司股权转让时,双方需要作出明确声明,即必须是转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首先必须是股东之间的转让。如果事实如北方嘉滨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所陈述,且其在股息收据上签字,则不属于股权转让的明确表达,相关方将认定其退出股份无效。不仅如此,操纵员工撤股的人不仅构成一般民事意义上的欺诈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诈骗罪。有关工商部门对企业股权变更应当履行审核义务。审核材料如有遗漏而对对方进行修改的,由对方承担责任。在股权变更等敏感案件中,工商部门尤其要高度谨慎地履行法律义务。
在当前的企业改制过程中,很多人从员工身份转变为股东身份,但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股东的权利,也没有行使一些投票权。该事件提醒全体改制企业员工,应充分关注和行使作为员工或股东的权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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