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多项重要条例,包括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合肥闭幕。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12月1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合肥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宋国权、谢广祥、刘明波、沉强、魏晓明,秘书长白金明出席。
会议通过了《安徽省质量提升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合肥市消防条例》、《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并通过了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立法议案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审查结果报告提交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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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现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实际有728名代表。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向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颁发了聘书。
会议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贡献大局,依法履职,推动落实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动本届全国人大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要围绕推动经济运行全面好转、发展人民民主等重要目标,健全传染病防治、劳动者权益保障、自然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体系。储备、推动地方组织法实施、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立法程序可以更好发挥地方立法的保障作用。要紧扣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科学安排听证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专题,重点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科技进步等情况,发挥人大监督支撑作用,助力政府更好协调防疫统筹调控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协调发展与安全。要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皖北地区发展、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等保卫战,开展专题研究谋划,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咨询作用,为常委会议和重大活动推进奠定基础,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会议强调,要认真筹备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把“两个建立”“两个保障”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则,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保障责任我们将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起草报告,严格会议礼仪和纪律,加强组织领导,会同有关方面,确保会议顺利、成功召开。要全面梳理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盘点、找短补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重点任务“凝聚舆论、惠及民生”等工作有序推进。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人大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努力使各项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发展需要,更好体现安徽特色,更加符合人民期待。
省政府副省长周贤,省高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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