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zixun8 发表于 2024-12-19 00:12:29

中国政府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新举措

图/ic

文/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晓华

4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是中国政府应对老龄化、解决养老问题的又一新举措。

一、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联合国1956年制定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分类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时,就意味着表明该国家或地区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 1982年维也纳世界老龄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这意味着该国家或地区已进入严重老龄化阶段。 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总人口1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9064万人,占13.50%) )。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从这两个标准来看,我国已进入较为严重的老龄化社会。

为此,中国政府长期关注解决养老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我国社会受到未富先老问题的困扰,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早在2011年,结合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政府就印发了《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护理服务体系(2011-2015年)》。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功能齐全、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到 2020 年的地区。”据统计,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发布的政策文件中,每年都会有1-2项重点关注养老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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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养老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将重点推动统筹发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目标之一是构建坚实的社会保障和综合养老服务网络。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推动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

二、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险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回顾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不可否认,商业保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从发展历史来看,中国人身保险市场大发展的起点应该是1992年,标志性事件是友邦人寿进入中国市场。 1992年,时任美国国际集团总裁的格林伯格打破西方封锁,首次访华。他获得了AIG旗下友邦人寿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通行证,开创了中国个人保险市场个人代理人制度的新时代。今年以来,我国人身保险市场步入发展快车道。一年前,《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33号)刚刚出台;五年后,《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正式发布。可以说,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领先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其次,从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进程来看,到目前为止,商业保险在第二、第三支柱中都发挥了主体作用。第二支柱,《2021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汇总》显示,2021年全国企业年金累计基金总额26406.39亿元,比上年增加3909.56亿元,增幅17.38%。前十大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中,保险占据5席,其次是泰康资管、平安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和长江养老,基金管理规模占比超过50%。至于第三支柱,以往的改革政策基本上都集中在商业保险上。早在2013年,“上海市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就已正式启动。 201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试点的通知》延期商业养老保险。” 《通知》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启动个人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三是从发展效果看,商业保险为居民养老积累了可观的财富。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保险业累计实现人身保险原保费收入3.32万亿元,其中寿险业务实现原保费收入2.36万亿元元。截至2021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24.89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3.23万亿元。就保险资金余额来看,配套的商业保险险种大部分应该是个人商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从这个角度来看,新推出的个人养老金并不是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开始,而只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最后一个环节。

三、商业养老保险在个人养老领域不断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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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后,各界专家学者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解读。毫无疑问,这一制度对于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弥补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短板。那么,面对这次新的改革,商业保险如何发挥自己的力量,继续为中国养老保险业做出贡献呢?

首先要看到,由于商业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限,居民保险意识相对淡薄,加上不少寿险公司客户群体的中高端市场定位,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无法解决养老保险覆盖问题。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较小,无法实现养老保险广覆盖的目标。新推出的个人养老保险制度,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个人账户为起点,开展强制性养老金储蓄,无疑将对扩大包括商业保险公司在内的养老保险覆盖面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养老保险经营存在良好机遇。

其次,根据新政策,个人养老参保人可以选择自行购买不同的养老产品,这意味着商业保险未来将不得不在这一领域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展开竞争。与银行相比,商业保险的缺点是网点不多,知名度不如银行;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相比,其缺点是不能专注于投资研究,在投资领域不如证券公司专业。但商业保险也具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如庞大的个人代理人团队、强大的长期资产管理能力等。其中,在长期资产管理方面,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精算技术团队。他们可以对个人养老金账户持有者退休后领取资金做出多种技术安排,满足居民的差异化需求,特别是在年金型的收取安排方面,商业保险具有垄断的技术优势。

最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将对普及养老保险知识、提高全社会养老储蓄意识产生深远影响,商业保险领域也将从中受益。

展望未来,商业保险应扬长避短,积极主动,努力为全社会养老保障服务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陈莉、校对杨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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