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助力乡村振兴
2月27日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
太政字1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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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贡献供销力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通知(鲁政子) 〔2023〕21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业投入品仓储能力达到12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耕地面积20%,建成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1万亩,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1万亩。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 3个、省级农业投入服务示范县3个。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涉农镇和中心村供销社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兴社”工程,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通过土地信托、商贸流通、特色产业、资产管理、村社区共建等方式,带动基层供销社“空白”业务恢复重建,提升相对薄弱基层的服务能力加快基础较好的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步伐。强化县级供销社在基层供销社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协调、资产监管、人才培养等职责,整合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加大对基层供销社的支持力度。鼓励探索“县域一体化”试点,规范村级供销社发展,提高基层供销社治理能力和水平。支持基层供销社和村“两委”开展“村社区共建”,共同为农民提供服务。保障发展供销合作所需的人员、资金和办公场地。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政府。以下各县(市、区)政府必须落实,不再一一列举】
(二)构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积极融入全省“5+5+N”农资仓储配送体系和省供销社数字化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加强省市社会企业联动合作,打造市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农业投入品社会化龙头企业。推动县(市、区)建设农业投入品集中采购、仓储和配送中心,鼓励涉农乡镇建设农业投入品供销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农业投入品服务网点。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投入品流通体系。服务网络。整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投入品管理主体,加快组建农业投入品管理联盟,推动农业投入品联合采购和配送,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供销社农业投入品企业扩大仓储能力,参与政策性农业投入品储备工作。鼓励农业投入品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一小时农业投入品配送服务圈。实施“绿色农业投入品”行动,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增效,树立“农业投入品供销、安全农业投入品、绿色农业投入品”品牌。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培育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构建以社会企业为支撑、基层供销社为基础、农业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因地制宜推广“村党组织主导的合作社+供销社”的托管服务模式,对大田作物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实行“林果等经济作物“全流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装备支撑,加强与泰国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良种繁育、智能施肥、统一防控、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服务能力,和秸秆综合利用,打造农业生产服务核心竞争力。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土地综合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工程,支持供销社集中托管服务农区建设。在产粮大县全面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实现“想保就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泰安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
(四)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体系。以“供销惠民”为品牌,通过直营、加盟等方式在城市地区建设综合超市、社区服务站。鼓励参与建设“15分钟便捷生活圈”试点开展“供销市场”、“供销惠民进社区”等便民活动。积极参与县级商业体系和流通强县建设,完善和完善县级集散中心、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村级联动服务体系。发展县级供销综合服务社,拓展和提升县级商贸流通服务能力。开展快递收货、普惠金融、电子商务、农业废弃物回收、废旧家电及报废汽车拆解等再生资源业务,构建“多网融合、一站式服务”的便捷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进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支持供销社建设,改造农产品主销区和集散地,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支持培育“太国优质产品”品牌,通过“供销社+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党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方式,打造精准稳定农产品生产。基层社团”基地。探索发展中央厨房和调理菜产业,开展蔬菜净加工、食品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定制订单生产服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联合采购和配送的优势,推动更多泰安优质农副产品纳入国家和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支持供销社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营。积极参与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建设,提高系统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
(六)做优做强社会企业。深化社会所有制企业改革,支持社会所有制企业依法享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等。市、县供销社成立社会资产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加强对社会资产和企业的监管。建立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履行投资者责任,落实社会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支持社会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做强社会所有制龙头企业,理顺社会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股权和隶属关系,成立泰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集农业社会服务、农业投入品管理、生活必需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为一体等传统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业态,打造实力雄厚、竞争力强、控制力强的服务农民的龙头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应培育至少1家企业作为县(市、区)供销社龙头企业,承担区域农业服务职能。加强系统资本对接,推广“省级龙头企业牵头经营、市县供销社参与管理”模式,以资本为纽带,加强省市县联动合作供销合作社,推动联合组建合作企业。社会企业业务下沉,形成互利共赢的社会企业发展格局。同级上级合作社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可以依法以股权形式投资于下级合作社。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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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数字化供销建设。推动供销社传统业务数字化赋能,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流通各环节的全链条数字化服务平台和网络。实施“1+6+N”工程(即1个市级运营中心、6个县级运营中心、N个镇村级运营中心)建设供销社大数据应用系统市、县、乡、村四级。 。加强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功能完善,培育“泰供精选”等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直播销售等“产供销流通”一体化服务、社区配送、同城团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功能提升,提供农业投入品供应、测土配方、无人机植保、农作物医院、农业技术培训、全程质量追溯等专业服务,打造“一站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农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资产监管运用系统建设,完善供销社社会资产清查核销、监督管理、统计分析、财务核算,强化信息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树立重视供销社就是重视农业、支持供销社就是支持农民的理念,统筹谋划,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落实好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优化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环境。市供销社要发挥引领和统筹作用,做好具体工作推动落实。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结合供销社高质量发展需求,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社服务农民重点项目建设。对供销社财务账务、金融债务、社会资产归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并依法落实和处理。法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强化资产监管。供销社要履行同级社会所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健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对社会所有资产的监督指导责任。系统内社会所有资产,确保社会所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维护供销社社会所有资产完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非法调整、挪用供销社资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纳入社会所有资产。征收、征收社会所有资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者对等。值调整。按照“一项目一政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项目建设和解决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注重自身建设。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合作经济组织干部人事制度。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热爱农民、热衷合作社事业、富有创业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装备和加强各级供销社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和纪律,积极营造供销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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