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上限18819元,下限1910元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获悉,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全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基数为18819元,下限为191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潍坊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8月30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底座调整范围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办事处)和自行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中,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与上年相比发生变化,或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生变化。虽然平均月工资没有变化,但低于或高于存款基数的下限或上限,并且需要对存款基数进行其他调整。
存款基础确定
单位应当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限或者低于下限。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存基数;高于上限的,以缴存基数上限为上限。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819元,下限为191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最低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通知字1号)计算,具体由以下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定情况下支付的特殊工资;工资总额范围内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支付的激励工资。
基础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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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8月30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时,需要补充完善存款单位和员工账户信息。单位基本信息或员工重要个人信息需要变更的,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营业厅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加工方法
已开通本单位网上大厅的缴存单位,应通过本单位网上大厅办理存款基数调整业务。存款单位调整基数时,系统应弹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承诺书》,点击查看。同意并确认后方可进行基数调整。
原则上,尚未开通本单位网上大厅的缴存单位应先开通本单位网上大厅。因技术原因或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办事处)等原因无法通过单位网上大厅调整存款基数的,可按照原流程办理存款基数调整。提供以下材料:《住房公积金缴款清单》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承诺书》;上述所需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灵活就业人员如需变更缴费基数,应于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在此期间未提交变更申请的,缴费基数仍以上年为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最低工资标准计月缴存基数的,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公积金中心将自动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下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开始。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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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要把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完善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合并重复账户、开通单位网上大厅等作为规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雇员。抓好,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足额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公积金的基数不得低于上年月平均工资。 ,不得随意停止付款或拖欠付款。
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严格确定缴存基数。存款基数调整后,应当及时告知存款员工,保障存款员工的知情权,维护存款员工的合法权益。存款基数调整后,因核查不严、弄虚作假等原因产生争议的,存款单位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各分(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和本单位账户信息填写、变更的初审、审核和确认。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对材料不齐全、信息不完整的,应告知其补充材料和填写信息后再办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账户信息准确、完整。要做好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归档和编号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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