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交通事故责任归属:2022年案例分析与法律解读
最近几年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
外卖订餐深受人们欢迎
外卖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然而,送餐过程中涉及骑手的事故数量也有所增加。
如果外卖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对他人造成伤害
谁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审查
2022年2月的一天,原告吴女士驾驶着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从华业广场朝白龙桥方向行驶。当开车至某酒店门口时,她避开了路左侧被告人小韩驾驶的一家外卖公司。使用标记的两轮摩托车时,紧急制动导致两轮电动自行车失控翻车,导致原告摔倒在地受伤,两轮电动自行车受损。
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及后果已明确。原告操作不当,未能保证安全通行,与被告小韩未在道路右侧通行,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原告吴女士将小韩及一家外卖公司诉至龙胜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餐费补贴、误工费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车损等损失及伤残赔偿共计20万元以上。
https://img2.baidu.com/it/u=3368442156,3832679648&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889
诉讼前,经原告申请并征得被告同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原告交通事故造成左胫骨外平台、左腓骨近端、左膝前十字韧带骨折。 、内侧和外侧副韧带、内侧半月板和左膝周围软组织损伤,导致左膝关节功能障碍被评定为十级残疾。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法院查明
被告人小韩持有B2E驾照,案发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有效期内。交通事故发生时,其未购买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被告人小韩与被告某外卖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是该外卖公司的骑手。事故发生时,被告小韩正在执行送餐公司指派的配送业务。
法庭裁判员
法院经审理,原告主张的损失总额为138,164.53元。各方应如何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责任。
法官认为:
对于本案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被告小韩对本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事故责任划分合法、适当,可以作为本案当事人责任划分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通强制保险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请求保险义务人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已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范围进行赔偿;没有参加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按照相当于责任限额进行赔偿。到交强险。
被告人小韩是涉案两轮摩托车的车主、驾驶员。交通事故发生时,他没有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依法应当首先承担交通强制保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剩余损失将根据被告小韩与原告在事故中的差异计算。责任应该划分。被告人小韩是某外卖公司聘用的外卖送货员。事故发生时,他正在执行一家外卖公司指定的送货业务。这是他履行职责的行为。因此,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外卖公司承担。负责赔偿。
据此,龙胜法院判令某外卖公司承担原告吴女士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费、鉴定费等。 13万元以上;驳回原告吴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被告某外卖公司履行了判决规定的义务。
法官陈述
实践中,外卖企业的配送业务模式包括众包配送模式、自营配送模式和代理配送模式等。
各种外卖配送企业通常会选择结合两种或多种配送方式来实现更好的配送服务。许多送餐企业正在尝试“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送餐人员可能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https://img1.baidu.com/it/u=3301586259,3760243723&fm=253&fmt=JPEG&app=138&f=JPEG?w=800&h=1136
复杂的用工模式不仅给劳动关系认定、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挑战,也让受害人难以找到赔偿主体,理赔困难。
外卖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骑手与外卖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决定不同的赔偿责任方。部分骑手通过第三方承包等方式提供服务,与外卖公司不存在直接的雇佣法律关系。因此,在某些此类案件中,赔偿责任是由合作劳务公司承担,而不是由外卖公司直接承担。
本案中,被告人小韩与某外卖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小韩是一家外卖公司的骑手。事故发生时,被告小韩正在执行送餐公司指派的配送业务,属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因此,原告对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扣除原告自己的份额后,剩余部分应由某外卖公司负责。
温馨提示
骑手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配送公司或者承担作业任务的合同对方(劳务合作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骑手追偿。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骑手正在履行配送服务,则不能认定事故发生时骑手正在履行职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由骑手承担,外卖公司不承担责任。
餐饮配送企业要规范用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针对性培训;送餐骑手必须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事故和人身安全问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动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如果服务提供方因服务而遭受损害,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给劳务方造成损害的,劳务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劳务人员也有权向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求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获得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第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合理治疗费用。和恢复。以及因失去工作而失去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补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补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法】他人财产受到侵害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财产损失。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的法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