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zixun8 发表于 2025-1-7 07:30:2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办冠三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更好地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从业人员标准化审查标准》(安监办三93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总则)安监办49号),现将危险化学品行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核流程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以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独立设立为基础。程序包括自评、申请、审核、公告、颁发证书、牌匾。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可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诊断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2. 关于审稿人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按照职责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制定审核人员培训大纲,准备培训教材,指导各地评审组织单位开展评审员培训。

(二)负责评审工作的评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教化学、化工工艺、机械、仪表自动化、电气、职业安全卫生等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工程中级(含)以上技术技能化工、石油化工等相关专业职称。

2、从事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或安全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3年以上。

3、统一考核后获得审稿人培训证书。

4、进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三)评审人员应当定期(原则上每3年一次)参加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及时更新和掌握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

(四)评审人员每年至少参与完成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或诊断工作,并应当客观、公正,并按照规定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相关评审工作信息。法律。

(五)考核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单位取消其培训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隐瞒真实情况,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报告的;

2.未按要求换证的;

(三)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审工作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诊断等咨询服务;

4、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5、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关于现场审核

(一)审核工作应自收到审核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公司整改时间)。

(二)审核单位应当根据企业规模、技术水平成立审核工作组,并指定审核组组长。审评工作组成员应当按照审评计划和任务分工进行审评,专家不得单独承担审评任务。

审评工作组由不少于2名审评人员组成,可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三)审核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审核工作,审核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全面。

(四)审查工作组完成审查后,应当形成审查报告。参加评审的评审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审评报告应当经审评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审评完成后1个月内报送相应的审评组织单位。

审核工作组应将不合格项目、扣除项目清单及整改要求反馈给企业,由企业进行整改,并由审核单位现场核实。

(五)考核评分方法。

1、A-level每个要素满分为100分。每个A级要素的评审分数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见附件),然后相加得到总评审分数。满分评价分数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总分;

——权重系数;

i——A-level各要素的分值;

n——A级元素的数量(1≤n≤12)。

2、当企业不涉及相关B级要素时,属于缺失项,得分为零。 A-level因子分值的换算方法如下:

式中:——A-level要素实际分值;

——扣除缺失项目后各要素的满分值。

3、直至扣除每个B级要素的分数。

四、申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的企业评价分数均应在80分(含)以上,其中各A级要素评价分数应在60分以上(包括)。

(六)审核单位应当将审核材料存档,包括技术服务合同、审核通知书、审核计划、审核记录、不合格项目和扣分项目清单、审核报告、现场核查材料、企业申请材料等。

四、相关要求

为促进通过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不断加强,审查组织单位每年应按不低于20%的比例组织抽查。抽查内容应当覆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要素,并覆盖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部门和生产场所。

各地要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质量和水平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附:A级要素权重系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6 年 10 月 21 日

附录:

A级要素权重系数

序列号

A级要素

权重系数(K i)

法律、法规和标准

0.05

组织机构及职责

0.06

风险管理

0.12

管理系统

0.05

培训教育

0.10

生产设施和过程安全

0.20

工作安全

0.15

职业健康

0.05

危险化学品管理

0.05

10

事故和紧急情况

0.06

11

检查与自我评价

0.06

12

地区要求

0.0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