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价款支付制度详解:确保工程项目进度与质量的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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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工程进度价支付制度
02 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03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规则
04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05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06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方法
1、工程进度款支付制度
工程进度价款支付制度
条目 1 的。
1.及时、准确地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2、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第三条 进度款支付方式。
1.按月计费。在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每月提交工程月度报告和工程款结算表,并报公司办理竣工工程款结算。
2、分期结算。即双方同意根据单个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结算。一般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或以高层建筑的各层为沉降单元。各阶段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3、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选择,由公司与建设单位在预签合同中明确约定。一经同意,严禁采用其他方式支付进度款。
第五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项目部经办人员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初审,并与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核实施工进度。如发现信息不完整,将退回建设单位并予以说明。资料和内容缺乏,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补充。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样本如下所示。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进展说明
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量:
本期申请缴费金额:10000元
(合同价10000元;上期末已支付10000元)
建设单位印章及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工程监理审查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印章及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金融监管审查意见
金融监管单位印章及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印章及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注:表格中必须附有报告的项目数量的详细信息。
2、项目经理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并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并附有详细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和《工程竣工产值月报表》。报表》、《工程结算报表》等报送财务部。
3、财务部经理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审核每笔付款的金额及合理性,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4.分管副总经理进一步审核财务部经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表格及资料返回财务部。
5、财务部会计对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登记和审核。发现应支付价款与合同协议约定价款支付方式、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竣工进度不符等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审核不通过的,如有异议,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签字批准。
6.财务部出纳负责办理进度款付款手续并登记台账。
第六条 进度价审核要点。
1.工程量进度是否真实,计量是否准确。
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3、是否存在多付进度款的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由工程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工程部所有。
第八条 相关文件格式。
1.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2、《项目进展月报》。
3、《竣工项目产值月报》。
4. 《工程结算表》。
2、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 1 条
1.规范工程物资采购、领用、储存管理。
2、确保工程材料100%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3、保证工程材料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入现场,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对工程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进行管理。
第二章 物资采购
第三条 采购职责分工
1.项目部根据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提出材料、设备的需求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材料采购申请。
2、采购部负责汇总各类物资设备需求,并负责根据采购需求开展采购活动。
3、质量管理部负责各类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确保外购材料、设备的质量。
第四条 采购范围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木材、预拌混凝土等。
2.装饰材料。包括装饰瓷砖、装饰面板、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铝合金制品、盖板、涂料等。
3、水电安装材料。包括消防和电气设备、电气主材料、需求量较大的辅助材料。
第五条 采购计划的编制
1.公司项目部向采购部门提供物资采购需求信息,采购部门汇总项目部提供的物资需求信息,并据此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2、工程施工图完成后7日内,采购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材料使用计划,必要时附尺寸图。同时应考虑材料供应周期和公司材料库存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临时采购。如需采购,采购经理将编制《临时物资采购计划》。
3、《物资采购计划》和《临时物资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给采购部门采购实施。
第六条 采购方式
1.非招标采购
(一)一般物资采购实行非招标采购。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及所需材料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确认。采购部负责人负责联系非招标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公司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2)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采购主管和项目部物资文员必须核对供应商的法人授权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技术指标等信息 遵守合同和资格要求。检查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检查来料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②检查材料的颜色、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③检查材料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④检查材料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标准。
⑤ 检查材料合同中要求的配件、辅助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⑥ 检查材料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⑦ 检查材料的交货时间是否按照合同及交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果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和经济损失,主办工程师将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主办人员及其上级,并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处理。
⑧对于关键材料的关键生产加工工序,采购主管必须会同质检工程师指派专门人员对过程进行现场跟踪和监督。
⑨ 检查材料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供应计划要求。
⑩ 检查物料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招标采购
(一)采购部会同项目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材料招标工作。
(二)招标领导小组按照招标程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三)招标领导小组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评标活动。
(四)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内外部专家评标并召开评标说明会。
(5)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供应商就合同条款细节进行谈判。
(6)采购部代表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采购合同的执行。
第七条 所有采购材料在合同签订前应预留20天的合同审批时间和20天的投标时间。
第八条 我公司及施工单位材料技术人员应对来料与《产品封样》进行核对是否相符,并保存《产品封样》直至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
第九条 材料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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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验收必须100%,采购部采购主管验收合格后才支付材料费用。
2、对每份采购合同的执行和验收情况填写《材料采购质量及进度统计表》,并汇总保存,供供应商参考。
第三章 物资储存
第十条 仓储的目的是规范物资储存,防止物资变质和损失,节约成本。
第十一条 材料验收及保管
1.来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必须认真检查、核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检验验收,确保准确性。
2、来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得拖延,并应尽快完成。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3、物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仓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及时将货物签入仓库并记入账户。
第十二条 物资交付
1.物料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物料发放清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审核要求,核对库存物料是否准确,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2、按照《物资配送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准备、审核物资,避免出现差错,保证账实相符。
3、根据材料储存期限,即将过期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释放,并尽可能使用可回收的材料。回收后的剩余材料,未经正常程序不得运出仓库。
第十三条 物资储存和维护
1.根据库存物资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确保质量、数量和安全。
2、合理堆放。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物料必须分开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3、材料必须堆放整齐。需要防潮处理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和垫衬。注意防火、防潮。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标记。储存区域必须保持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4.对于温度、湿度要求较高的物料,应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和控制工作。高温季节需防暑降温;雨季需防潮、防霉;寒冷季节需冷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跟踪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配件应定期涂油或密封,以免油脂干燥影响性能。
7、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做到数量清晰、质量清晰、账目清晰。
第四章 物资接收与回收
第十四条 建筑装饰材料、设备维修用料及件的验收办法
1.施工班组长或维修人员到仓库填写材料领用单,经材料员仔细核对签字后交给仓库管理员使用。
2、因施工急需急用而来不及办理入库手续的材料,由材料员、采购主管确认。仓库管理员登记后,施工队长在仓库办理借用手续后,将材料、设备直接运至现场使用。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在三天内办理好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办法
由施工班组长提出,项目经理批准,材料文员审核,然后由仓库管理员办理材料领取和发放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采购部门。
3、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规则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项目变更管理,合理控制项目变更成本,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变更,尽量减少变更造成的成本增加和进度延误。
第三条 项目类型变更。
1.标内变更: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变更(包括项目和数量的变更)。
2、标外变更:超出合同总价的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增加项目、增加数量等。当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原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需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第四条 项目内容变更。
1.设计变更。
2、工程量的变化。
3、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的变更。
4.施工时间的变化。
5、改变施工工艺或施工顺序。
6.合同条件的变更。
第五条 项目变更的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一)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变更申请书》和《变更方案》。
(2)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因素,召集相关监理工程师研究变更申请和变更方案。同意的,出具书面意见,提交公司项目部(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查。不同意的,将出具书面意见后退回建设单位。
(3)公司相关部门根据不同管理职责对各自的项目变更申请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4)项目经理征求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如果同意变更,将出具《变更意见书》。否则,变更申请将退回监管单位。
2、公司(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事项
(一)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变更要求,经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相关《变更声明》。
(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变更声明》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事项
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批准后,可直接下发实施。
4.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须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分析,经批准后发给建设单位实施。
第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相关文件格式。
1. “更改应用程序”。
2.“改变计划”。
3.《变更意见函》。
4. “更改指令”。
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条目 1 的。
为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指导工程各项质量管理任务开展,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质量管理的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技术要求。
2、质量监督合同文件和监督规范。
3、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款。
4.国家或者国家部门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5、国家或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法规、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质量检验方法。
第三条 质量管理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人控核心”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原则。
第四条 权责划分。
1.公司项目部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开展施工工作,并接受工程部的监督。
2、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开工前、开工中、开工后各项工作质量的审核和内部监督。
第二章 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
第五条 工程部应当会同项目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的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质量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
第六条 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保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的专门机构。
第七条 质量管理职责
1.承包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完成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立,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完成施工质量检验人员和施工质量检验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 。
2、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机构及其人员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验内容和检验频率,全力做好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试验、检验和质量记录管理工作,并接受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机构及其人员的委托。第三方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
第八条 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机构、质量检验机构、施工计量机构、施工质量检验人员、施工质量检验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资质标准。工程部负责本次审核工作。
第三章 施工前质量控制
第九条 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当对需要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现场施工设备清单、施工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等进行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 分项(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对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措施报告表等进行审查和检查,确保符合施工要求。合同。
第十一条 单位项目(过程)开工质量控制
1.申请单位工程开工,项目部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的规定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向第三方监理单位申请单位工程开工签证,并使用以此作为工程计量和付款申报的依据。
2、下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持上一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检验合格证》和《单位工程质量考核表》向监理单位申请开工签证。开工联合检验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还必须附有《建筑工程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
第十二条 因抽查或联合检查不合格导致开工延误并造成开工申报后损失的,工程部应承担部分责任,项目部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设计文件审查
项目部将对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并提出修改意见,由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部门应当派员参加施工前的设计和技术交会,了解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便有效控制施工过程。
第十五条 对每项工程施工措施方案,项目部应当重点审查施工方案、工序和技术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经审查批准后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施工准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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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均参与检查项目部的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必要的测试已完成,施工所用的各种参数已提交审批;
(二)已进行设计或者安装图纸、施工技术和操作规程、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方案等技术交底;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和技术人员配置已完成;
4.开工所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均已到位,并已检验合格,能够满足计划工期内连续施工的需要;
5、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维护防护措施到位;
6.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网等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7、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 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操作,严格遵守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施工技术规程、工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文明施工。 、措施和施工程序按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确定。
第十八条 建设资源检查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承担技术工作人员的检验、测量和技术资格以及施工设备、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的投入能够满足要求的工程质量控制。
第十九条 实施现场监督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对施工规范、工艺、材料等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各单位工程竣工后,项目部会同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质量水平进行评定(或临时评定)。对质量存在缺陷或不合格的单位项目,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检验合格后,将提交第三方监督机构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的检查
项目部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跟踪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施工过程,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保存质量检验记录。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
因施工过程或工程维护、保养、护理等原因出现工程质量缺陷时,项目部应当提出缺陷修复和处理建议。
第五章附则
第23条该系统由工程部与项目部门共同制定,并将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24条该系统将于2012年2月1日实施。
第25条相关文件表格。
1. “监督规则”。
2。“建筑质量最终检查证书”。
3。“建筑质量联合检查证书”。
4. “单位项目质量评估表”。
5。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法规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法规
第一章 一般规定
条目1。
为了认真实施“首先,预防首先”的政策,指导项目管理人员全面管理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并确保项目实现文明的建筑和安全生产,该程序是专门制定的。 。
第2条职责。
1.首席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此程序的开发,修改,分发和解释。
2。项目部负责此程序的具体实施。
第2章安全结构前控制
第3条:为建筑单位提供有关及时的水文地质,地下管道设施和其他必要条件的信息。
第4条开始项目之前,请检查相应建筑物,结构,地下管道,市政公共设施等的安全保护条件。
第5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要求。
第6条:建立建筑组织设计中的建筑安全技术指标,并填写“建筑组织设计批准表”。
第7条探讨了建筑部门制定的建筑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建筑安全保证系统以及实施建筑安全后责任系统。
第8条检查建筑部门设立的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证书,并被要求独立行使权力。
第9条敦促建筑部门为员工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系统。尚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员工不允许工作。
第10条检查建筑单元使用的施工机械和工具。不合格的施工机械不得使用,必须填写“施工单元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第11条检查建筑部门特殊运营人员的资格证书,并填写“管理人员的统计形式和建筑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的统计形式”。
第3章控制在安全建筑工作中
第十二条在红色检查土地上的所有遗址和道路或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临时占用,均应用于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13条监督建筑单位,以根据项目的特征,制定建筑技术措施制定特殊安全建筑计划,并向运营商提供书面安全技术解释。
第14条检查建筑部门建立的专业检查,员工自我检查和安全自我检查系统的实施。
第15条监督建筑单位,以根据季节和生产条件的变化来组织有关生产安全的全面检查或特殊检查,并迅速纠正现有的事故危害。
第16条检查建筑安全措施。现场安装的机械,机构或设备应需要定期维护和施工单元的维护。
第17条检查建筑工地,以制定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对人类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损害。
第18条检查通过建筑单元的建立和实施防火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实施,并要求建立在建筑工地上使用消防系统的批准系统。符合防火法规的消防设施应在现场设置并保持良好的待机状态。应在容易发生的区域或易燃物品和使用爆炸性物品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19条定期通过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文明的建筑检查,并在定期监督会议上指出向建筑部门发现的问题,并需要及时进行纠正。
第20条监督建筑部门在建筑项目完成基本分支的50%工作量时,立即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全合规性接受,主要分支已经完成,而装饰工作量的30%分支。如果通过接受,则建筑单元将是熊猫标志,悬挂在建筑工地的突出地点。
第4章的事后安全结构控制
第21条检查建筑部门是否有专门管理和归档安全技术数据的人员。
发生重大事故后的第22条,应要求建筑部门积极组织救援行动,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建筑业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项目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23条这些规定应由工程部起草,并应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4条解释和修改这些法规的权利属于工程部。
第25条相关文件表格。
1. “建筑组织设计批准表”。
2。“用于建筑单元的机械和设备的统计证明文件”。
3。“建筑单位经理和特殊专业工作人员的统计资格文件统计表”。
6。项目进度控制方法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方法
第1条要确保该项目按计划完成,合理地安排资源供应并节省项目成本,这些措施是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起制定。
第2条这些措施中提到的进度控制主要是为了控制施工进度。
第3条进步控制的总体目标是适当缩短施工期,同时确保施工质量并不会增加实际的施工成本。
第4条项目进度计划的准备
1.分析影响项目进步的因素
(1)设计单元的图纸不是及时的,或者设计图纸中有错误,并且相关单元或施工单元对设计计划的更改有要求。
(2)施工条件的变化
①建筑过程中工程地质条件和水理条件与调查设计不一致,例如地质断层,地下障碍,弱基等,需要纠正。
bad天气,例如大雨,高温,台风等。
(3)技术错误
建筑部门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当可能导致施工期间的技术事故。
(4)建筑经验不足
缺乏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的经验导致无法满足项目质量要求。
(5)建筑管理不佳
在进行施工时,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的部署不当,不合理的建筑布局等将影响建设的进度。
2。准备项目时间表
(1)建筑单元和建筑单元应与监督部门一起制定“施工计划计划”。在准备“施工计划计划”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各种因素。
(2)准备方法。准备施工时间表的方法包括条形图方法,网络图方法和关键路径方法。
(3)对于复杂的项目,应准备一项整体进度计划和次项目。
第5条控制建筑项目的进度
控制是指在整个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实际的施工进度与建筑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并采取及时的措施来调整偏差。
1.建立一个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将建设部门,监督单位和建筑部门的进度控制职责细分,并阐明其各自的进度控制目标。
2。澄清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方法。
(1)建筑部门和监督部门应根据施工进度定期向建筑部门报告建设进度。
(2)建筑部门,监督单位和建筑部门应共同检查项目的进度,并评估实际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的项目进度一致。如果存在偏差,则应分析偏差的原因,并应制定纠正偏差的措施。由相关单位实施。
第6条这些规定应由工程部制定,并在执行之前提交给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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