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全攻略:任期届满前2个月必做事项
答: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两个月,业主委员会应当完成下列选举准备工作: (一)起草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确定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量; (四)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候选人的照片、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职称、简历、房产证号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号码,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缴纳证明等。在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 (五)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其他准备工作。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名推荐,也可以由5%以上业主共同推荐。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上述选举准备情况报告区、县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答:根据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天津市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文件: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区县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居民应当建立由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参加的住宅物业管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召集、主持。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以下工作: (一)落实物业管理政策法规; (二)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时的选举; (三)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通知;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足50%(含50%)以上委员或者主任、副主任全部辞职、离任后补选; (五)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会会议,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召集的; (六)业主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代表业主委员会签订、续签、变更、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 (七)其他影响 物业管理区域内情况稳定。https://img1.baidu.com/it/u=300065442,4084064768&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705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理、保存联席会议记录或者会议记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会议纪要或约定事项落实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问题:《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答: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业主自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缴纳。”另外,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天津市价房][394号]:“物业公司与物业公司有预付款协议的,业主,以协议为准。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照协议约定,业主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问:空置房屋业主还需要缴纳费用吗?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占用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的,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业主占用道路,则必须获得。停放机动车应当缴纳场地占用费 根据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机动车场地占用费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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