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zixun8 发表于 2025-1-18 02:33:23

杭州某咖啡馆员工健康证明不全,食品安全法违规案例警示

舌尖上的安全可不是小事。如果由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准备并提供菜肴或饮料给消费者,而该人员患有身体疾病和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问题。 ,您有没有想过这会给消费者的个人健康带来多大的风险?

案例介绍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家咖啡馆经营场所信息公告牌上张贴的员工健康证明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在商店工作的员工。经进一步核实,发现店内实际有7名员工,其中只有3人取得健康证明,4名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咖啡馆经营者进行了教育纠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咖啡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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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处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人员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案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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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大家的舌头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然而,一些餐饮经营者并不关心消费者舌头的安全。重视而不按规定执行,会给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潜在风险。在此,我们呼吁广大餐饮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培训,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下一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件,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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