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通知及评选目的详解
基层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研究会、全国行业(系统)政治研究会:
经中宣部、中国政治研究会领导批准,拟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目的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实践取得的突出成果,发挥交流、借鉴、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不断进步。
二、参与案例范围
1.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区、各行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地制宜、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并形成了优秀的示范性创新案例。
2.案例类别。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网络等坚持诚信创新提高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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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内容。优秀案例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优秀案例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做法,重点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果,反映工作创新成果等;工作灵感,提炼总结普遍的经验意义。
三、参赛案例条件
一、举报案件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展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廉洁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2、举报案例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3、举报案件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4、提交的案例必须是原创的,无知识产权纠纷。
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者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件不纳入报送范围。
4. 参与案例申请
1、申报单位4月10日前填写《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经批准后报地方或行业(系统)政研会审查由单位党组织负责。 (《优秀案例申请表》请登录“中华文明网-思想政治工作专栏”或“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微信公众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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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地、各行业(系统)政研委经审核同意推荐的,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4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含电子版)。
3、各地方、各行业(系统)政研会推荐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副省级城市政研会可独立推荐2个,报省政研会征集统一提交。
4、组织各地、各行业(系统)政研委报送材料。非政研会组织渠道提交的材料不予接受。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行业(系统)政研委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推荐,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地、各行业(系统)政研委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掌控意识。根据投稿条件和投稿程序,应当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3、每个案例长度应在5000字以内,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应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原图,图片描述清晰。
联系人:刘海燕 郑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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