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商业推广可信吗-百度推广可信吗-百度推广可信吗
7 月 8 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定性进行了详细描述,还对其范围、主体责任、禁止条款以及罚则等方面也做了详细说明。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负责人称,《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对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其目的还在于强化各大网站在广告自律审查方面的责任,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以及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该《办法》将从 2016 年 9 月 1 日开始施行。
该办法中,首次提到了广告程序化购买,还要求弹窗广告能确保一键关闭。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对付费搜索广告进行了明确定性。这一举措既规范了行业,也会给以搜索为生的百度带来巨大影响。
其一,首次将百度等搜索引擎的付费搜索进行了定性。
《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是一种商业广告。它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来呈现。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展示。既能直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也能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其中包含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在此之前,关于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这一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定论,并且存在着争议。其中一个经典的案例是田军伟对百度进行了四年的举报,但一直没有结果。
2012 年,田军伟为了状告百度,特意通过百度推广去购买了一个“三无”录音笔。他向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举报,称百度在发布广告时没有尽到审查责任,涉嫌违反《广告法》,并要求依法对其进行查处。随后,他又把百度旗下负责推广业务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子历经数年,结果如下:工商部门进行了三次举报,但均不予立案;进行了两次行政复议,均无果而终;一审认定百度的推广服务属于信息检索技术服务,而非广告;终审认定涉案的推广链接符合《广告法》中关于广告的定义,然而由于推广链接无法与虚假广告建立联系,所以仍然维持了原判。
今年 4 月,“魏则西事件”再次引发了对百度推广服务的质疑。联合调查组在调查后成立,由国家网信办等参与。该调查组要求百度全面清理医疗类商业推广服务,并限制商业推广信息的比例。随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在提供付费搜索服务时应履行的四项义务。
但上述调查结果以及管理规定都未对百度推广服务是否属于广告这一问题进行定性。
https://img2.baidu.com/it/u=819906226,552638856&fm=253&fmt=JPEG&app=138&f=JPEG?w=800&h=1067
直至今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三条第三项明确了一件事,那就是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同时,这种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要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开来,并且要显著标明“广告”。
这是否意味着,若再有类似起诉百度的案件,就会以该办法作为判决依据呢?
赵占领律师认为存在不确定性。他指出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此前的司法实践大多将付费搜索定性为信息检索服务。就连前不久北京高院的指导意见也是如此。所以如果再有起诉案,其判决结果难以确定。并且接下来的司法实践会如何进行也不确定。
汉威律师事务所的樊一良律师认为,这个规定是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与广告法有牵连。倘若再出现类似魏则西那样的案例,那么至少能给律师和法官提供一个指导方向。
其二,明确了百度等搜索引擎作为广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
《办法》在第十一条对互联网广告发布者作出定义,即能够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展示互联网广告,并且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要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以及档案管理等制度;要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同时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这些信息。应当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核对广告内容。如果广告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就不得进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互联网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经营者需要配备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有条件的话,还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互联网广告的审查工作。
赵占领律师认为,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广告主需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第一责任归属于广告主。而百度等搜索引擎作为广告发布者,负有审查广告主资质以及广告内容真假的责任。
相应地,办法既表明了百度等搜索引擎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也会对百度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
樊一良律师向界面记者表示,例如办法规定百度需将付费搜索广告进行明显标注,这实际上是给消费者的一种警示。然而,倘若百度已经进行了标注,而消费者依然选择了广告链接,在未来产生争端时,对于百度来说就可以视作是一种保护。
最后,百度等搜索引擎的营收继续承压。
https://img0.baidu.com/it/u=2906401365,2661865398&fm=253&fmt=JPEG&app=120&f=JPEG?w=889&h=500
今年 5 月魏则西事件爆发。之后,国家网信办等成立的联合调查组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都要求百度全面清理医疗类商业推广服务,并且限制商业推广信息比例等。这些要求对百度的营收预期产生了很大影响。
百度在公告里称,因为医疗客户削减了开支或者推迟了大笔的支出,所以公司把第二财季的营收预期从 31.2 亿到 31.9 亿美元进行了下调,下调至 28.1 亿到 28.2 亿美元。并且,为了提升用户的体验,公司会减少其平台上的赞助链接的数量,这一举措也对营收造成了影响。
目前,百度对推广信息数量进行了调整,对商业推广标识也进行了调整。同时,下线了 2518 家医疗机构,还撤除了疾病搜索置顶推广。
今日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办法规定一出,就会继续给百度付费搜索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樊一良律师称,依据办法规定,百度把搜索广告显著标注为“广告”后,排在前面的商家对消费者的误导程度降低了。与以往相比,广告主会思考搜索带来的广告效果是否会不如从前,这样就能遏制那种一味投钱做广告的行为。
另外,需注意的是,办法的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同时,办法的第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樊一良律师认为,这样做会使过去在百度上大肆投广告的广告主,尤其是那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受到限制。在规范之后,百度的一些“灰色收入”将会减少。
在这方面,有分析师曾进行过估算。百度的医疗客户为百度贡献了一定比例的搜索营收,大约在 20%至 30%之间。同时,搜索营收在百度的总营收中占比超过 90%。
百度对以上办法在其制定过程中曾有异议,但办法出台后,百度表示支持。百度认为办法为互联网广告行业塑造了更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商业环境。百度将坚决拥护办法,切实遵照执行,与行业伙伴一起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及互联网业更健康发展。
当然,并非只有百度存在所谓的付费搜索模式。像 360 搜索、搜狗等搜索引擎,还有淘宝、京东等电商店铺商品排序,都有这种模式。只是这种模式对百度产生的影响最大且最直观。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