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个人租赁提取-上海公积金个人租赁提取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租赁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公租房,其范围包含哪些呢?申请人租赁的公租房需已被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租房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管理,并且要按规定办理好租赁备案。
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其提取对象有哪些呢?提取条件又包括哪些呢?
申请人租赁公租房,若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此来支付本市公租房的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申请人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规定,其配偶也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被纳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门公租房网上签约系统管理的公租房,并且按规定办理好了租赁备案;
申请人的配偶目前也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申请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其配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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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配偶关系的 2 名及以上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在同一时间段内,只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以上提取条件。
完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的提取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取条件的明确与细化,明确规定符合何种情况可以进行该项提取;二是提取流程的优化,使整个提取过程更加便捷、高效,减少繁琐的手续和等待时间;三是提取额度的合理设定,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提取额度范围;四是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等的沟通协调,确保提取业务的顺利进行。
申请人能够依据实际的状况来进行选择,既可以选择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选择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支付公租房的租金。
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的官方线上渠道来申请,这些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以及手机 APP“上海公积金”;职工也可以前往管理部业务网点申请。从申请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业务网点进行申请,以提取已支付的公租房租赁费用。
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材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材料的种类;二是简化材料的办理流程;三是降低材料的提交要求。
开通线上申请渠道,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公租房承租职工若在线上渠道申请,只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提取申请要素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以及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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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申请办理时,办理要件材料同步被简化:在线下渠道办理的话,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等书面证明材料得以简化,除了需要据实提供婚姻状况、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之外,承租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倘若按规定可以使用电子证照,申请人还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来代替。
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流程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业务,依据申请人所选择的提取方式,其提取流程被分别优化成:
选择委托逐月提取的话,市公积金中心会按月发起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了,那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取资金会按月进行支付。
选择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当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之后,提取的资金会一次性进行支付。
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的查询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如何处理?申请人对婚姻状况信息的查询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如何处理?
申请人对公租房租赁信息的查询结果有异议时,应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提供相关公租房租赁合同等材料申请复核;申请人对婚姻状况信息的查询结果有异议时,也应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提供婚姻状况等材料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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