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店加盟-加盟茶店加盟茶店-加盟茶店需要多少资金
近日,有网友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文进行投诉。该网友称自己在广西岑溪的一家喜茶加盟店工作。他在试用期满五天后被无故辞退。并且在试用期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10 月 16 日下午,新黄河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这位网友涂先生。据涂先生介绍,他从 9 月 2 日开始在喜茶加盟店(岑溪大广场江边店)上班,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10 月 12 日这天,涂先生因为有事需要请假,他向店长说明了情况。之后,店长告知涂先生“不用来了”,并直接将他辞退。随后,涂先生向有关部门反馈了这件事。16 日下午,新黄河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店老板梁先生。梁先生表示,店长辞退涂先生的原因是涂先生多次请假。店长只是在履行本职工作,在试用期确实没有与涂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给涂先生补给了相应的赔偿,并且双方已经私下调解好了。
对此,涂先生表示,15 日他收到了该店发来的工资和赔偿。不过,这些金额与他自己计算的有差异。并且,他自己也没有多次请假。所以,对于店长的解释,他不能接受。
试用期满5天后被辞退,且不签订劳动合同?
涂先生为岑溪本地人。8 月底,他经由网络招聘途径来到喜茶(岑溪大广场江边店)参加面试。店长告知他有三天的试工期。若双方对彼此满意,便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长为一个月。倘若试用期双方都感到满意,就能够正式入职。双方口头协商确定试用期的薪资为 2800 元。9 月 2 日,涂先生开始投入工作。这家喜茶店是新开的,2 日处于试营业阶段,6 日才正式开始营业。在这期间,恰好经历了中秋节和国庆节,双节期间生意很忙碌。涂先生表示,10 月 10 日和 11 日是他的休息日,然而因为家中临时有事情,12 日在上班之前他向店长请了 12 日的假,而得到的回复是“不用来,到时候工时会给你算好”。
涂先生遭到了辞退。接着他向店长寻求说法,店长说因为他请假次数太多所以才被辞退,然而涂先生并不认同,“我之前请过一次时长为两个小时的假,我已经把工时补上了。还有一次是申请的调休,可却被记成了请假。另外就是 12 号这一天。”涂先生觉得,是由于双节过后门店不那么忙了,所以他才会被辞退。
涂先生称,他工作了一个多月,然而店长一直未提及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如今他又被辞退了,这让他感到十分委屈。10 月 14 日,涂先生向国家信访局反馈了这一情况,目前此事已被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正处于调查阶段。10 月 15 日,该店老板联系到了涂先生,希望能够私下处理此事。15 日晚上,涂先生收到了该店发放的工资和赔偿。他表示金额与自己所计算的存在差距。涂先生称,他目前的诉求有两点,一是希望该店依照规定的赔偿金额补给自己,二是希望店长向自己道歉。
加盟店老板:员工因多次请假被辞退,未签订合同但给了赔偿
16 日下午,新黄河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店老板梁先生。梁先生表示,店长辞退涂先生的原因是涂先生请假次数过多。店长的行为只是出于本职工作,“店里有店里的规章制度,这才一个月,涂先生就请了好几次假,其中一次是外出两个小时,还有一次是他临时申请调休,店长按请假情况给他计算的,12 号他又请假,并且是在已经休息了两天之后。”梁先生称,在试用期时确实未与涂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已经将相应的赔偿发给了涂先生。十月(试用期之后),涂先生上了 5 天班,他按三倍工资对涂先生进行了赔偿。此前劳动合同已经拟好,只是一直没有时间签署。梁先生还称,他此前联系到了涂先生,双方已经私下达成了调解。涂先生希望店长道歉,对此,梁先生称店长只是在履行本职工作,并且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试用期间,怎样避免劳动纠纷呢?上海市汇业(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毛纪向新黄河记者作出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还没有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给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即便处于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也需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不管是否处于试用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毛纪称,对于涂先生的这种状况,涂先生能够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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