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及培训机构订单培训补贴的相关政策
给予企业招工补贴。重点企业在当年自主招收新员工。这些新员工签订了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在此情况下。给予企业500元/人的招工补贴。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人力资源合作协议。该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20名以上务工人员。这些务工人员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在此情况下,由县财政给予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的招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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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经开区规模以上企业以及重点企业新招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这些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岗前培训。在此情况下,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里列支。
推行“企业下订单、机构出菜单、政府来买单”的“三单”模式。支持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与经开区企业合作开展订单技能培训。培训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 - 30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此为给予培训机构订单培训补贴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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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对于毕业离校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要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学历给予补贴,博士每人每年不高于20000元,硕士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本科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专科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毕业生就业满半年后,由就职企业申请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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