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0号通告:完善企业复工复产负面清单管理机制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完善企业复工复产“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告
(第40号)
近日,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二级,为贯彻落实“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加快城市恢复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影剧院,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棋牌室,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游艺厅,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网吧,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舞厅,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KTV,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酒吧,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线下培训机构等人员集聚场所,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景区景点、足浴店、室内游泳馆、公共浴场(仅提供淋浴服务)、保健推拿店、美容美发店、餐饮企业等服务经营类企业,实行“承诺制 + 现场服务”管理机制,也就是事先做出承诺,然后就能够复工 。
三、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所有人员进入时,要实行“扫码 + 测温”,并且佩戴口罩,需按照“台州健康码”管理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做好日常的消毒消杀工作,对于直接接触宾客的公用服务用品,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当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的时候,应该随时进行消毒。
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可选择自然通风或者机械通风,且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空调系统需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所规定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来使用。
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症状,发现有人员出现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对这些人员进行劝阻,并且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报告。
各街道(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强事前指导,要加强事中监督,要加强事后监管。
此前已发布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规定,若存在与此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此规定为准。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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