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告,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环境
▼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负责人求真务实、负责负责,推动建设第一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城市新征程、促新征程 行动历时三年。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告如下:
1.通过伪造有关材料、提供虚假陈述或者收集、处理无根据的问题,故意捏造、编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党纪、职务犯罪等问题,以发送检举材料、打电话或者举报任何通过网络发帖、发帖反映问题,意图造成政治负面影响、名誉损失、追究他人责任的行为,均属于诬告陷害行为。
2、经调查核实,认定确有诬告陷害行为的,对诬告陷害者,根据其身份,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人员及管理权限:
(一)被诬告陷害的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或者党内纪律处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给予;
(二)被诬告陷害的人属于监察对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措施。处理或行政制裁;
(三)被诬陷陷害的人是中共党员或者监管对象以外的人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依法处理和法规;
(四)被诬告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诬告陷害的,从重处理:
(一)使用不正当手段,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的;
(三)经调查结论明确,但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策划、教唆、指使、教唆、冒充、组织实施诬告陷害的;
(五)阻碍、干扰对诬告陷害案件的调查;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4、被诬陷陷害的人是中共党员或者监察对象的,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党委(党组)或者单位;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并向所在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本人公布。
5.举报揭露已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实名举报经核实属实的,将按照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如果经核实不属实,将予以澄清。依照规定、纪律、法律,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监委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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