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品手机外观遭微博大号提前曝光,紧急应对剑指新浪
01 紧急号码前两天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我心里很着急,就像天要塌下来一样。
他们公司研发的一款新手机的外观被某微博提前曝光。
这是他们公司花费巨资研发出来的,本来就是想在新品发布会上引起轰动的。
这太棒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被提前曝光。最重要的是,曝光的照片依然丑陋。更重要的是,曝光的“大”尺寸依然是拥有百万粉丝的大尺寸。
公司老板很生气——谁泄露的?是哪个管理环节出了问题?如果公司的股东和投资者知道了,他们会对公司有何看法?必须采取措施追查“真正的罪魁祸首”。
于是公司找到我,想向新浪、微博的“大佬”提起诉讼。
02 剑指新浪
我说,我们先发一封律师函,让新浪先删除信息,并询问侵权微博账号的主要信息,这样我们发信或提起诉讼后才能找到最终的侵权微博账号。 “掌握”。
当然,我也跟公司说了,但是新浪会不会重视还很难说。特别是要求提供侵权微博的主体信息,涉及用户隐私,可能需要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该公司表示,今天将发出律师函,以尽量减少影响。
好吧,让公司立即收集手机外观的所有权证明,例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材料、商标证书等。
我还发现,新浪微博的运营实体叫“北京微盟创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开始起草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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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紧急紧急情况
正当律师函开始的时候,我又接到了公司的电话——老板说明天直接去公司注册地提起诉讼,因为转发的微博越来越多了。
好人,明天就立案了。公司员工已经预订了飞往江西的航班,今天将准备起诉材料。
看来今天得加班了。
他们不敢过多接电话,就分开了。公司忙着准备证据材料,我们律师事务所则忙着查法律法规、查找案件、准备起诉书、申请调查取证。
谁说事情这么紧急?
晚上10点左右,诉讼终于起草完毕,要求新浪微博首先删除该文章,其次提供博主信息,第三赔偿损失50万元。因此,起诉材料已发送至该公司。
第二天一早,公司就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听说是有当地招商部门陪同,走绿色通道,所以立马立案。
非常高效!
管辖权也没有麻烦。毕竟,信息网络侵权案件中,原告住所地也作为侵权发生地具有管辖权,无需前往北京。
04 事态突然转变
既然案子已经成立,我需要准备下午补充证据,去公证处对侵权网页进行公证,防止对方“毁掉尸体和所有痕迹”。
结果电话又来了——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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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该公司老板表示将撤回诉讼。
难道有什么错误吗?早上“飞”去立案,一顿午饭的功劳却不会立案?
原因竟然是——影响力越来越大。
该公司曝光的模特照甚至被环球网等多家大型网站报道,成为市场热点。这相当于给公司免费做了广告,因祸得福!
天没有塌下来,反而升得更高了。
我们不是在“演小品”吧?这么多“反转”?
05 不可预测
忙碌了两天后,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微博上的“侵权”图片仍按原样被贴、转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没有改变。
改变的只是人们看待此事的“视角”,以及为其“奋斗”的法律人匆忙的脚步。
法律问题和商业问题有时不是同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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