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橱柜后以背板和门板材质不一致为由要求退货退款,法院会支持吗?
一位消费者购买了橱柜并安装完成90%后,以“背板和门板厚度、材质不符”为由要求退货退款。法院会支持吗?近日,广州海珠法院审理此案后,裁定合同继续履行。某天,陈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购合同》,以2万元的价格订购了一套厨柜,约定“门板款式:刨花板”,还约定“本合同中的产品为定制产品,所以如果定制后整体质量不存在问题(指橱柜、门板等所有部件),整个产品将不予退换货。”
由于某公司在电商平台开设了网上旗舰店,为了获得电商补贴,陈先生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并支付了全额定制费。同时,他还提交了《订购合同》作为附件。
三个月后,当涉事柜子大约90%安装完成时,陈先生向电商公司举报,理由是“柜子门板、柜体板都是18毫米厚的刨花板,但背板是只有3毫米厚的密度板。”该平台以“材质与产品描述不符”为由申请退货并全额退款。
电商平台认定陈先生的申请符合标准,并于当天将2万元定制款退还给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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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认为陈先生的退款退货申请没有依据,遂提起诉讼,要求陈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向其支付定制款2万元,并配合其完成剩下的安装。
某企业表示,合同中只规定门板材质应为刨花板,对于背板材质和厚度没有明确约定。
对此,陈先生认为,既然门板已经明确约定,那么背板也应该采用相同的材质和厚度。
海珠法院经审理,判决陈先生向某公司支付定制费1.7万元,双方配合完成剩余安装。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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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涉案合同属于定制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在承包人工程竣工前,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涉案合同中约定“非整体质量问题不能整体退换货”,这意味着订购方放弃了提前随意解除的权利。因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该协议是否有效。
涉及的橱柜均为定制产品,约90%已生产并安装完毕。如果随意退货或整体调换,退回的橱柜将很难再用于其他用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仍然允许订购方随意整包退换货,不仅不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违背绿色原则,还会产生不良后果。示范效应不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故“非整体质量问题不予整体退换货”的条款应视为有效。
此外,涉案合同仅规定门板材质应为刨花板,并未规定柜体板及背板材质。但作为消费者,陈先生有权基于自己对橱柜材质的共同了解,要求企业提供相同材质的橱柜。车身面板、后面板。但背板的功能与门板、柜板不同。它的主要功能是将物品与墙壁隔离。无需承载物品的重量,无需过多考虑美观和重复切换因素。背板采用3mm厚密度板,不影响涉及箱体的正常使用。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上述情况不构成整体质量问题,陈先生无权要求整体退货或换货。然而,某公司交付的机柜存在缺陷,但这并不构成根本违约。根据缺陷程度,酌情降低定制费3000元。
法官建议家居定制企业应以此为鉴,对订单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明确家居定制产品各部分的材质,避免双方对合同的理解出现差异。双方并引发矛盾和纠纷。消费者应积极践行“绿色原则”,控制住定制产品出现细微瑕疵、但不影响整体使用时随意拆卸产品的冲动,用自己的行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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