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zixun8 发表于 2024-11-21 19:07:18

莆田学院:福建沿海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拥有众多荣誉与成就

莆田学院坐落于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里、著名侨乡——福建东南沿海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由省市共建、省管理。系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1000人,硕士生158人。 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查评估。 2023年顺利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评审评估。 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2年入选福建省甲类一流应用型建设大学,获批省级主干学科3个。学校先后被评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标兵单位、全民健身先进单位、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平安学校校园,福建省园林单位。

一、招生计划及学习方法

我校首批批准的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为新闻传播学、机械学、资源与环境学。 2025年硕士学位招生,我校新增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学)和9个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授权点(国际商务、教育、体育、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以及医学、护理、旅游管理、音乐)。拟定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58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560人,非全日制学生20人)。详见附件《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校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人数仅供参考。实际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人数为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仅招收全日制就读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其人事档案需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以就业为对象的在职研究生。拟就业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学习期间工资、户口关系、人事档案不转移。

二、申请条件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全国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代码)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一)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符合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国家推荐考试-研究生免试(免试转学)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写申请表,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保送资格。

推荐免试学生的录取简章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官方网站上公布。具体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莆田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情况》,因此所列推荐和免试学生人数为预计人数招生。各专业实际保送、免试人数将于10月下旬在学校研究生教育官网公布。

注:1.我校目前不招收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2. 申请入学的研究生在注册前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

三、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线报名、确认在线申请信息并在线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申请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至22:00(具体参见相关通知)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 注册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申请须知,并按照省政府网上指示进行操作。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该公告要求注册。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截止后不得修改。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我校一项招生专业和方向。

(二)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罚。特别是要如实填写普通、成人高考、全国硕士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验证,考生可以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考生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名)。邮件标题和文​​件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学籍姓名及学历证明材料”,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名中心核对所需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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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我校官网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名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申请点组织实施,请及时查看。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名中心,并根据核查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照报名地点的规定配合收集个人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4、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报名中心和招生单位发现考生伪造、涂改证件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进入入学当年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颁发文凭的在线教育大学。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复试阶段核验。

5. 初步测试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我校相关协议和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信息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不予承认。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审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商科一、商科二4个单元的考试科目。体育(0452)、护理(1054)初试科目为3个学分,旅游管理(1254)初试科目为2个学分。详情见附件《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最初的测试是笔试。

(五)考试大纲。全国统一科目参照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自选科目考试大纲请参考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内容。

6. 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规定。我校复试以全国区线为基本分数线。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历要求。

(二)对符合进入我校复试相关条件的人员,届时将公布名单,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方式、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

(三)复试工作计划安排在2025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办公室及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按照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

(四)复试前,我校将对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考生资格等原始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有待重新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核实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实。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体检等。具体要求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程序。

七、调整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受转学考生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整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转学服务系统》中提前告知,并在单位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填写转学申请。复试调整服务体系。

(二)考生调整基本条件按照《2025年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和我校调整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转学考生参加我校招生学校转学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申请转入我校招生学校。又是我们学校。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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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致函考生所在单位转交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和个人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信调的候选人实绩材料须加盖候选人个人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的公章。

9. 入场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过程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根据当年学校实际招生情况陆续发出录取通知书。

10. 体检

考生体检将在考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遵守《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体检中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教办〔2010〕2号),参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卫生、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教3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了体检要求。

11. 报名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应按照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按时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核工作。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要自觉树立遵守规则、遵守纪律、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时,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的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公开、传播复试题目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考生在研究生考试和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及相关规定。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者政治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有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学位招生考试中作弊的事实依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13. 奖励和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在内的多元化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具体奖学金办法按照我校颁发的研究生奖学金文件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教310号)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获得者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研究生。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该资助对象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着、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

(三)硕士学位学术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万元、8000元、6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20%、30%、50%。

(四)硕士生“开普莱学”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

(五)研究生助教、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学校按照规定统筹使用科研经费、社会捐赠等资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理”岗位,并提供“三助理”补贴。

14. 学费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对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录取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8000元/生。在职硕士生的学费以学校向上级通知为准。部门备案后,以学校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

15. 住宿及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每间房间计划安排2人。学生须自行申请并承担住宿费用(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入学时另行通知。

16. 其他说明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标注“非全日制”。学校暂不提供住宿,暂不提供奖学金、助学金。

(二)考生录取前须明确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书面确认。入学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拟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其他相关事宜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考生无法重考或因此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考生须认真填写邮寄地址(省、市、县、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姓名)。邮寄地址必须在2025年7月中旬之前有效。候选人填写的邮寄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有正当理由并持相关证明,向招生单位申请请假。无故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我校专业招生目录中提供的参考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包含在出题范围内。每个考试科目都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书目范围。

(六)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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