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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泵行业:十年沉淀,迎来黄金发展期,政策支持助力爆发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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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 04: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多年前,热泵行业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新生但脆弱,其潜力仍不为人所知。就像一个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读书十几年的孩子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样,热泵行业在全国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后,近年来迎来了“黄金时期”年。十余年的积累,为热泵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热泵技术和煤改电项目在节能技术上​​的巨大优势也逐渐被人们认识。目前,许多地区和城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大力推广热泵技术,支持煤改电。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导意见》:

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社区改造采用冷热电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项目。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灶。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2月发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规则》:

在工业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得分为1.1;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应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得分为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或生活热水供热量的比例不低于30%,得分为0.6。

综合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70%以上,得分为1.1;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得分为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或生活热水供热量的比例不低于30%,得分为0.6。

3、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温高压等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电机和电机系统,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效率。

4、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广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沼气、地热能、浅层地热能、海洋能等应用。 、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

5、2015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清洁高效安全能源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地热及热泵供暖,推动深层地热及再生水、地下管道、余热等热泵系统的开发利用。

继续加大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全市清洁能源供暖比例超过90%,全市六区基本实现清洁供暖。重点发展远郊区县、城镇和农村地区现有小型清洁供暖设施替代燃煤锅炉,推广应用电采暖、太阳能、热泵等清洁能源热源。

6、2015年6月,财政部印发《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

推动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按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将节能环保领域现有资金整合为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管、大气污染防治、水利等六大类。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与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

7、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张家口市):

积极推进风电、太阳能、地热供暖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市县主城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达到9000万平方米以上。

建设低碳住宅。奥运村、崇礼县、主要景区及周边农村地区均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奥运村和县城主要采用太阳能、地热等热源供暖,其他地区采用分布式太阳能供暖。

八、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倡导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技术以及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对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的住宅建筑,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的企业,按照清洁能源锅炉供热价格收取供热费,鼓励企业和单位推广可再生能源;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项目按规定减免水资源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限额可提高20%。



9、《南京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14~2020年)》于2015年9月起施行(南京市):

《方案》将南京市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和一般开发区,有针对性地部署地下管道地源热泵和地下水地源热泵的开发利用。预计到2020年底,地下管道地源热泵系统新建建筑应用面积约为580万平方米。

10、驻马店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5年10月发布《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驻马店市):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为建筑物供暖、制冷。在资源条件适宜的地区优先发展可再生水源(包括污水、工业废水等)热泵,积极发展土壤源和地表水源热泵,适度发展地下源热泵。科学利用城市灰水,发展污水源热泵,逐步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城市建筑中的利用比例。

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优先使用热泵系统,引导有应用条件的城镇同步推广热泵系统在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鼓励利用现有燃煤、燃油锅炉供暖、制冷。将传统能源系统改为热泵系统或与热泵系统结合使用。组织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编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估算不同适宜地区浅层地热能可利用量,提出合理开发利用规模。制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实现地热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保证浅层地热能可持续利用。

11、2015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住宅建筑)》:

严寒、寒冷地区应设置辅助热源,不宜采用集中供暖作为辅助热源;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应设置辅助冷源。

辅助热源和冷源应采用以下方法:在严寒地区,采用分散供暖时,应优先采用燃气加热炉;采用集中供热时,应采用地源热泵、工业余热或生物质锅炉作为热源,并采用低温供暖方式。 。在峰谷电价地区,可利用夜间低峰电蓄热供暖。在寒冷地区宜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夏热冬冷的地区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地源热泵。冬季炎热温暖的地区宜采用分体式空调。

12、2015年12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多部门发布了《促进浅层地热能在建筑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方案》:

2015年至2016年,安徽省将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 2017年至2018年为整体提升阶段,新增应用面积600万平方米; 2019年至2020年实现规模应用,新增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

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将率先应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和制冷。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需要集中供热、制冷的,宜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浅层地热能应用条件不适宜的项目除外)。引导社会投资的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有集中供热、制冷需求的住宅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

现有国家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空调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将同步推广地源热泵系统在旧城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鼓励集中供热效率低的现有住宅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13、《水源热泵系统经济运行》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2015年5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局批准发布GB/-2015《水源热泵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本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各地区煤改电、煤改气政策

1、北京:郊区县燃煤锅炉补贴标准提高至13万元/蒸吨

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高了补贴标准。 2002年制定的《北京市锅炉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给予5.5万元补贴,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每蒸吨给予5.5万元补贴。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蒸吨13万元。另一方面,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市政府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经发改[2014]1576号),扩大固定资产支持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范围内,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按原规模改造工程投资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的落实。

“煤改电”淡季城乡统一供热补贴仅1分钱/千瓦时

2015年起,“煤改电”补贴政策将扩大到农村。农村煤改电也享受与城市同等的补贴标准。市、区、县政府每千瓦时补助0.1元。这样,农村居民冬季夜间改煤改电的电价也将达到0.1元/千瓦时。

此外,农村峰谷电价优惠期也将统一。农村“煤改电”用户享受谷地段电价优惠的时间与城市“煤改电”用户相同,即谷地段由现行的22 00:00至次日6:00至21:00至次日6:00。 00.

2、河北:保定市对中心城区煤改电采暖给予补贴

为确保2015年保定中心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按照《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的要求, 《2015年城市及重点工程》中,决定对中心城区用电替代燃煤锅炉采暖给予财政补贴。

中心城区公共建筑分散燃煤锅炉、生产经营用分散燃煤锅炉、居民用分散燃煤锅炉(含三环以内城市村庄集中供热分散燃煤锅炉)中心城区)按标准要求改造为蓄热式电锅炉。按拆除改造后锅炉吨位,对锅炉拆解单位一次性购置低谷再生电力给予财政补贴13万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锅炉。

对中心城区三环以内城中村燃煤锅炉改用蓄热式电暖气片的家庭,给予电力公司每户3000元财政补贴,用于电网改造。用于线路改造、分表计量等工作。

3、邢台: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给予3000元补贴。

为推广天然气利用,河北将设立天然气利用专项资金,对天然气利用和燃煤锅炉改气等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



根据《邢台市城区原煤散烧控制实施方案》,按照“改革政府补贴、补足用户不足”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将补贴购买燃气壁挂炉,每户补贴3000元。 。

4、邯郸: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给予3000元补贴。

邯郸市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回应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邯郸市政府决定实施煤改气“煤改气”工程。主城区及周边5公里以外范围内的火灾用户。按照“转变政府补贴、补足用户不足”的原则,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给予补贴。每户获得补助3000元,其中区(县)财政承担300元;管网初装费(2600元)、炉灶、暖气片等费用由用户承担。对低保对象,由区(县)政府按照上述补贴政策负责照顾。

5、山东省物价局:电采暖用户享受优惠电价政策

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电采暖客户享受一定的优惠电价政策。如果采暖季月用电量超过400千瓦时,达到阶梯电价第三级,则继续执行阶梯电价0.5969元/千瓦时,即每千瓦时用电将享受0.3元优惠。目前,山东省、济南市政府正在研究对“煤改电”居民实行住宅电采暖初装费10%至20%的补贴政策。同时,对替代电力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提高居民使用电采暖的积极性。

6.青岛:天然气供暖可享受财政补贴

近日,青岛市城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青岛市城管局实施〈青岛市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供暖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建设投资补贴方面,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后,财政资金按照发电装机容量10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分布式能源项目投入运行两年后,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考核,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以上的,财政资金给予1000元/千瓦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同时鼓励海水源、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热泵等电供热项目建设流域电力储能设施。对谷电储能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储能设施建设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7.滕州: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可获得财政补贴

为实现燃煤锅炉改造顺利推进,滕州市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和激励措施:对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奖励5万元/蒸验收合格后给予吨。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的燃煤锅炉给予3万元/蒸吨的奖励补贴; 2015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励补贴政策,所有城市建成区拆除40t/h以下燃煤锅炉;燃煤锅炉改造实施期间未改造且不再继续使用的锅炉,拆除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补偿。

8、枣庄:以奖代补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

枣庄市财政以奖代补支持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燃煤锅炉改造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锅炉奖励15万元/吨,按蒸吨量给予补贴。各区(市)、高新区补助5万元/蒸吨。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各区(市)、高新区改造验收的燃煤锅炉按3万元/蒸吨给予奖励补贴。 2015年12月31日后,取消奖励补贴政策,城市建成区40t/h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燃煤锅炉改造过程中未改造且不再继续使用的锅炉,拆除验收后按1万元/蒸吨进行补偿。

9、浙江:金华市区启动“煤改气”计划淘汰高污染锅炉政府给予补贴

《金华市高污染燃油锅炉整治实施方案》规定,采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改造方式,年底前完成1479台高污染燃油锅炉淘汰改造2016年完成淘汰改造438个,其中2015年完成438个。以上,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规定,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奖惩结合,鼓励企业提前完成整改。

对0.5蒸吨以下直接拆除的高污染燃油锅炉给予30万元/台拆除补贴,对0.5蒸吨(含)及以上锅炉给予拆除补贴补贴50万元/台;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贴8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贴4万元/蒸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贴6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贴3万元/蒸吨; 0.5蒸吨以下的,按0.5蒸吨计算;导热油等承压锅炉按0.7兆瓦折算1蒸吨燃煤锅炉实行补贴。

10、温州:按燃煤锅炉规模一次性补贴

温州市政府根据“煤改气”企业燃煤锅炉容量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投资的设计费、改造费和设备购置费。 “煤改气”工程。即以1t/h燃煤锅炉为标准,财政补贴金额为8.2万元/(单位.1t/h)。其他容量的锅炉可按本试验方法等比例计算。节能技术装备财政补贴占节能技术装备总投资的8%-15%。

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企业,温州燃气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红线范围内铺设地下管网的建设费用给予10%的减免。

以煤炭为主要能源,拥有1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改用天然气能源增加成本的30%。折扣期为5年。

1t/h以下燃煤锅炉企业不执行本政策。温州市政府可向企业提供与改用天然气后每年增加的成本相当的贷款,并在此额度下给予银行利息10%的财政贴息。

11、广东:肇庆建陶企业每条改用天然气生产线奖励50万元。

广东省肇庆市近日印发《肇庆建陶企业改用天然气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每产量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改用天然气后的线路。

目前,肇庆市65家陶瓷企业268条生产线中,9家企业12条生产线使用天然气,13条生产线正在改造,37条生产线已签署改造协议,81条生产线尚未改用天然气。燃气已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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