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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8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醒:
1. 首次颁奖日期:2024年7月18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4年7月31日
3、首次授予数量:25,048,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37%)
4、初始授予价格:4.22元/股
5、首次授予登记人数:587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公司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首次授予登记“激励计划”或“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已办理的审批手续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 讨论《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3、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激励对象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实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融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24年6月26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实施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宜昌国资评估[2024]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将公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披露声明及审核意见。
6、2024年7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激励措施。该主题的董事已回避投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并批准了相关事项的首次授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融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二、首次资助登记情况
(1) 首次授予日期:2024年7月18日
(2)首次授予股份数量:2,504.8万股
(3)初始授予价格:4.22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公司普通股A股。
(5)首批资助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批资助对象为58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
(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七)限售期限及限售解除安排
限制性股票期限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24个月。限制期内,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实行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拆股、配股、分配给原股东的股份根据本激励计划,增发也实行限售。 。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授予登记完成后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限及各期解锁时间表如下表(含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解锁期内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该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八)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级绩效考核要求
2024年至2026年三个财年,每年进行绩效评估,并取消销售限制。考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以实现公司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激励目标的条件。公司每年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含预留部分):
注:(1)计算 ROE 和净利润增长率时,净利润和净资产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数据计算,并剔除由此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
(2)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发行股票融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转股可转债等活动时,该等活动引起的净资产变动计算ROE时可以排除相应的后果。收入金额(无法准确计算相应收入金额的,可以用实际融资金额扣除融资成本后乘以同期国债利率确定)。
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符合标准的,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解锁。公司当期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公司底层股票交易平均价格)中较低者进行回购。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的前一个交易日,下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在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每个评估年度的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本年度解除销售限制的比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当年实际解限购额度=限售解禁系数×个人当年计划限购解禁额度。绩效评价中有特殊情况的,由董事会决定。 。详情见下表:
激励对象当年达到考核标准后,方可获得当年限制性股票解除资格。因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而未达到当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应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除限售或延期限售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中较低者进行回购。
3、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告一致的说明
根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奖励数量及奖励价格进行了调整,并披露了《2024年度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名单(授予日)》。
在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支付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另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本27.2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授予人数后,首次授予激励人数由598人减少至587人,首次授予人数由25.32人减少万股增至2,504.8万股。预留数量不变,资助总量有所减少。不超过3129.8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5、认购资金验资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信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号)审核结果,截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已指导发行公司A股激励对象达到587人。普通股25,048,000股,募集资金105,702,560.00元,其中增加股本25,048,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0,654,560.00元。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后的资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结果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按照最新稀释股本1,082,914,712股计算,公司2023年每股收益为0.4579元/股。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每股支付费用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日收盘价计算。此类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根据限售解除比例分期摊销。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
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经测算,首次授予2,504.8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费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以上是基于公司现有信息的假设。
湖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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