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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1.7亿元
首日开盘价:11.80元
发行中标率:0.03%
实际募集资金:2.11亿元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阶段。
博视光学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博视光学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投资50万元。袁某与袁某于1997年4月23日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投资已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深协验字(1997)第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7年4月23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注册号-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7月18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增...
1、有限公司阶段。
博视光学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博视光学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投资50万元。袁某与袁某于1997年4月23日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投资已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深协验字(1997)第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7年4月23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注册号-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7月18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0万元,货币出资200万元;货币出资人民币200万元,经深圳市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核准,出具深平海院字(2008)验字第52号验资报告验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其中:出资25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投资25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
2008年12月10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货币出资250万元;捐款人民币250万元。本次投资已经深圳市平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2008)验字(2008)第7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出资5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投资5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
2010年12月16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货币出资500万元;本次投资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验资并出具立信大华(深)字第06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其中:出资10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出资10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
2011年6月1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验资并出具立信大华(深圳)验字[2011]字第[2011]039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其中:出资15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投资15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
2011年11月17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620万元,出资856.2万元;捐款763.8万元。本次投资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验资并出具立信大华(深圳)字[2011]第07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620万元,其中:出资2356.2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1%;出资2263.8万元,占公司股权的49%。
2011年11月28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528万元,其中深圳市江南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885.68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88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497.68万元;刘凯跃出资218.7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5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73.7万元194.4万元;杨秋出资194.4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54.4万元;刘志明出资97.2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万元,增加资本溢价154.4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77.2万元;李进出资97.2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77.2万元;郑清秋出资72.9万元,其中:
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7.9万元。本次投资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的大华(深圳)验字[2011]07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48万元,其中:出资2356.2万元,占公司股权的45.77%;出资2263.8万元,占公司股权的43.97%;深圳市江南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88万元,占公司股权7.54%;刘凯跃出资45万元,占公司股权0.87%;杨秋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权0.78%;刘志明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权0.39%;李进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权0.39%;郑清秋出资15万元,占公司股权0.29%。
2、股权改制情况。
根据重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 85,284,785.52 元,按照 1:0.6036 的比例折算为 5,14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合计股本 5,148 万元,持有由公司原股东按原比例出资。重组后,公司股本为5148万股,其中:持有2356.2万股,占总股本的45.77%;持有2,263.8万股,占总股本的43.97%;深圳市江南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88万股,占总股本的7.54%;刘凯跃持有45万股,占总股本0.87%;杨秋持有40万股,占总股本0.78%;刘志明持有20万股,占总股本0.39%;李进持有20万股,占总股本0.39%;
郑清秋持有15万股,占总股本0.29%。上述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出具大华验字[2011]3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二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3月9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287万元,其中杭州华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7,55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824.5万元;深圳市陶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835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46.25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688.75万元;上海好时久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2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86.1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813.89万元;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43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50.96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179.04万元;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32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31.66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088.34万元;苏州嘉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55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96.5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53.48万元。本次投资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435万元,其中: 人民币出资2356.2万元,占公司股权36.62%;出资2263.8万元,占公司股权35.18%;深圳市江南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88万元,占公司股权6.03%。公平;刘凯跃出资45万元,占公司股权0.70%;杨秋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权0.62%;刘志明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权0.31%;李进出资2000万元,占公司股权0.31%;郑清秋出资15万元,占公司股权0.31%0.23%;杭州华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5.5万元,占公司股权2.73%;深圳市陶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46.25万元,占公司股权2.27%;上海好时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86.11万元,占公司股权6.00%;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50.96万元,占公司股权3.90%;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31.66万元,占公司股权3.60%;苏州嘉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96.52万元,占公司股权1.50%。
2013年7月12日,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李进将其持有的公司0.31%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6435万元,其中:出资2人,356.2万元,占公司股权36.62%; 2283.8万元,占公司股权35.49%;深圳市江南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88万元,占公司股权6.03%;
刘凯跃出资45万元,占公司股权0.70%;杨秋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权0.62%;刘志明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权0.62%;郑清秋出资15万元,占公司股权0.23%;杭州华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5.5万元,占公司股权2.73%;
深圳市陶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46.25万元,占公司股权2.27%;上海好时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86.11万元,占公司股权6.00%;园区苏州工业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50.96万元,占公司股权3.90%;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31.66万元,占公司股权3.60%;苏州嘉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96.52万元,占公司股权1.50%。
2015年4月1日,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持有的公司0.52%股权转让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0.20%股权转让给苏州嘉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公司0.48%股权转让给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0.80%股权转让给上海好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435万元,其中:出资2356.2万元,占公司股权的36.62%;出资2155.1万元,占公司股权33.49%;深圳市江南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88万元,占公司股权6.03%;刘凯跃出资45万元,占公司股权0.70%;杨秋出资40万元,占公司股权0.62%;刘志明明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权0.31%;郑清秋出资15万元,占公司股权0.23%;杭州华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5.55万元,占公司股权2.73%;深圳市陶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46.25万元,占公司股权的2.27%;上海好时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37.59万元,占公司股权6.80%;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84.422万元,占公司股权的4.42%;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62.548万元,占公司股权比例4.08%;苏州嘉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09.39万元,占公司股权的1.70%。
2015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分别与华盖医疗健康创业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盖医疗健康产业创业投资(温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股权将1.00%股权转让给华盖健康创业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华盖医疗健康产业创业投资(温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股权转让给华盖医疗健康产业创业投资(温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年5月26日,公司股东与盛坤巨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函,将其持有的1.00%股权转让给盛坤巨腾(上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6435万元,其中:出资2356.2万元,占公司股权的36.62%;出资1,962.05万元,占公司股权%股本的30.49%;深圳市江南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88万元,占公司股权6.03%;刘凯跃出资45万元,占公司股权0.70%;杨秋出资40.00万元,占公司股权0.62%;刘志明出资20万元,占公司股权0.31%;郑清秋出资15万元,占公司股权0.23%;杭州华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5.5万元,占公司股权2.73%;深圳市陶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46.25万元,占公司股权2.27%;上海好时九鼎股权投资资本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37.59万元,占公司股权的6.80%;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84.422万元,占公司股权4.4%2%股权;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62.548万元,占公司股权的4.08%;苏州嘉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09.39万元,占公司股权1.70%;华盖医疗健康创业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4.35万元,占公司股权1.00%;华盖医疗健康产业创业投资(温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4.35万元,占公司股权1.00%;圣坤巨腾(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出资64.35万元,占公司股权的1.00%。
2017年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字[2017]200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21,450,000股,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新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45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85,800,000.00。本次增资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7]验证。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18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始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始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 年激励计划》确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申请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6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060,000.00元。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共有23名激励对象认购,合计认购121万股。因此,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010,000.00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8]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公司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因此,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2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330,000.00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6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7,330,000.00减少元至87,290,000.00元。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度权益分配以2019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8,72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4.0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 2019年6月18日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7,290,000.00元变更为122,093,998.00元。
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度股权分派工作已完成。 2018年度权益分配以2019年6月17日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分配。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122,093,998元。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2019 年度权益分派按 20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122,093,99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170,931,597元。
经过多年转股及发行新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74,283,571.00股,注册资本为174,283,571.00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集百大厦A栋2201-02单元,实际控制人为刘某、范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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