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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灵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附加分公示地点及异议提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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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 06: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师范[2018]10号)和《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8年钦州市中小学教师名录》,我县2018年中小学公考考生加分统计学校教师招聘已完成。现在将公布候选人的额外分数。公示地点为:教育局一楼大厅、县学校、各镇中心学校公示栏。公示期为3天(2018年5月16日-5月18日)。如对公示人加分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签名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向灵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处提出(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直接投递的,以投递日期为准)。公示人对加分有异议,且为县聘代课教师、临时教师的,应当直接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反映,由中心学校或者所在乡镇学校反映。然后报教育局人事处校对;如果是社会青年,请直接到教育局人力资源部校对。对公示的教学经历、荣誉、职称等加分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提交校对。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或。公众如实举报候选人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2018年灵山县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加分表(教育局一楼大厅、县级学校、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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