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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未签劳动合同受伤谁赔偿?福建法院公布工伤认定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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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15: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

12/01

10:16

配送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配送过程中意外受伤,责任由谁承担?近日,福建省相关法院公布了配送员工伤保险待遇认定纠纷一案。

送货员送餐时摔倒受伤,谁来赔偿?

小何于2022年4月19日加入福建省福清市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他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同年7月3日,他在捡食物时不慎摔倒受伤,导致左臂骨折。

当时,小何向福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想以此为依据申请工伤认定和认定。要求赔偿。但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应按承包等民事法律关系处理,不支持小何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仲裁被驳回后,小何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2月20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确认:小何在职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据此,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对小何作出了工伤认定。

但小何原来工作的网络科技公司并不承认工伤认定的有效性,选择向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诉讼。根据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原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发生在福清市的行政案件。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叶家耀法官: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肖何曾出席该公司并接受该公司的培训、会议等管理。然后还有收入的奖惩制度,公司也要求他们配备统一的服装,这就意味着有实质性的劳动关系。

2024年4月28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涉案工伤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网络科技公司请求撤销福清市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的工伤认定,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裁定互联网科技公司败诉

赔偿当事人32万余元

该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异地审理被驳回后,小何继续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今年7月29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决网络科技公司支付小何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等共计1万元。

新型工人

应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外卖员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职业。他们在取餐和送餐时经常发生事故。因此,此案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其中,更受关注的问题是如何确保新兴产业劳动者权益不受到损害?

福州中院民一庭法官付海燕:像小何这样的外卖骑手、配送员都是新行业从业者。他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更加自由灵活,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更加隐蔽。我们也提醒外卖骑手、配送员等新就业形式的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同时,保留雇佣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后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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