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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老师劝办卡、小区直饮水、网红零食...消费公益维权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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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14: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ONY老师建议你去办张卡,你会充值吗?

您体验过居民区直饮水吗?

网红零食销售的散装瓜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消费者亲手挑选的热情也高。”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关于消费者福利和维权的那些事



在第41个“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苏州市检察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及消费者诉讼公益基金(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履职情况。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益基金”)和5个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发布会上,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汇报了2022年苏州市检察院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近年来,苏州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消费领域犯罪,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创新“检察+民生”,夯实检察法律监督大背景,“检察+行政”共同构建良性消费者法治环境,“检察+消保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道,“检察+公众”增强社会相互保护意识为苏州创建国家安全消费示范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刑事案件298起,起诉57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提出起诉前检察建议4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合法利益。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提高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成本,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支持”消费者维权,早在2021年3月15日,苏州市检察院会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苏州市消费者诉讼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消费者诉讼公益基金专用户”,首创消费者申请权三年有效期,助力创建国家安全消费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开展公益诉讼,深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合作,先后针对非法添加“消”牌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包装、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收集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针对非法使用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知情权、财产权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活动23项。



此外,苏州市检察院还发布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公益活动。推广使用“惠民”检察云平台,吸引公益保护观察员和志愿者,利用社会力量发现和解决消费维权领域“急、难、急”问题。

发布会上,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跃介绍了消费者福利基金申请和赔偿进展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分别为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严振东、相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凤起、昆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助理检察官孙鹏介绍了他们办理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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