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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引,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实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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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4 16: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管治向严、管实、管硬方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分析纪律建设形势任务,系统总结纪律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则、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为我们党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完善纪律尺度,强化制度约束,使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具体。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集中连片纪律教育。今年4月开展党的纪律学习教育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以学纪律、懂纪律、讲纪律促进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作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深化对《条例》的理解,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为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党的纪律法规;强调要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扎实扎实扎实堵住党的纪律规章的笼子。《条例》的修改,进一步总结提炼了新时代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确保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对于在新征程上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破解大党的独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动全党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把握、最大的底气、最大的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本规定,对保证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修改《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凸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齐心协力前进。

(二)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和民族复兴伟大事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开创性事业。在新征程上,党和国家面临着世界历史上罕见的复杂形势、严峻斗争、艰巨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顺利推进党的事业,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必须严明纪律,保持党的团结,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条例》修改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使命任务,把从严管理监督同责任激励高度统一,进一步凸显从严基调,进一步凸显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证作用,汇聚起中国式现代化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纪律管好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纪律建设上采取了强硬路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创造了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松散、偏软的局面。但同时也要看到,管党治党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妥协变通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政治骗子还有市场,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容忽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此次《条例》修改,聚焦监察执纪重点难点问题,丰富违法违规情节,细化处罚规定,有利于让铁纪律“长出牙齿”、发挥威力,让党员干部注意、警惕、知止而行,让铁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守。

(四)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顿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这次《条例》修订,本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有利于扎紧制度笼子,更好发挥纪律建设对症下药、治本利器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成效。

2.坚持严谨基调,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改的原则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基调、严措施、严氛围要长期保持;强调要把严要求贯穿到党规制定全过程、党纪教育全过程、纪律监督全过程。新修改的《条例》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方针理念,通篇体现了一个“严”字、一个“严到底”。其中,总则作为整部条例的基础部分,起引领作用,浓缩了严定位、严策略、严协同、严规则、严实效能,对纪律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一)坚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出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全党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坚决维护纪律,是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只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规矩建设、严守规矩、守规矩守规矩,党才能在革命锻造中更加坚强,不断焕发出强大生命力。新修订的《条例》把理想鼓舞和纪律保障有机结合起来。第二条增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特有问题,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大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第三条增加“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纪律建设的宗旨目标、职能定位和形势任务,确保纪律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保持始终走全面从严治党道路的战略定力。

(二)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早发现、从严从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问题防患于未然;要把纪律落实到细处,践行“四种形态”,多种方式组合运用,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党员干部,使他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第五条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细化具体化了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有关内容,在第一形态中增加了“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训诫”,将第四形态中的“涉嫌违法调查审查”改为“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上述修改,更加明确地体现了纪法罪并举的递进关系和“四种形态”层层联防、层层把关的要求,强调党组织要防微杜渐、防小问题、防升级,积极主动、认真具体履行日常管理监督职责,真正做到管得严、敢于管得严、管得长久。

(三)坚持纪律严于法律、纪律先于法律,推进纪律执法一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党内法规对党员的要求高于法律,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内法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党的先锋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标准,把纪律执法一体化,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经过三次修订,始终坚持纪律严于法律、纪律先于法律,凸显党纪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使治党的“螺栓”拧得更紧。新修改的《条例》进一步强调把纪律和规则摆在突出位置,凸显党的纪律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纪律与法律衔接规定,推动党纪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纪律措施综合运用,使纪律和法律的效果统一、协同增效。《条例》在第四条对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增加了“执纪执法一体化”的要求,并在第二十八条进一步规定“纪律运用和法律运用要有机结合,党纪与政纪处分要相互配合”;在第三十条增加了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党员有涉黄、涉毒等行为,丧失党员资格,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通过完善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明确对党员给予严厉党纪和行政处分时,处分种类应当相互匹配,促进纪律与法律有效衔接、纪律适用和法律适用双向融合。

(四)坚持严格纪律处分适用规则,更加有效地发挥党纪政纪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提高规则制定质量提出要求,强调制度要完备、衔接要协调,治理建立和实施要系统有序。党纪政纪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方式,必须体现在严重的责任后果上。《条例》对纪律处分适用制定了严格完整的规则,做到严打有据、依法从严,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新修订的《条例》不仅在第十条规定党员在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间不得晋升,还增加了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并在第十一条中增加“对在调查期间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受到撤销职务的党员,调查结束后,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撤销其党内职务的处分,并按照其原职务给予撤销其党内职务的处分”,体现责任相应、处罚一致的原则,让违反纪律的党员得到应有的严肃处理;在第十四条中增加党纪处分和组织处分可以结合起来,形成处罚“组合拳”;增加第二十一条,规定“党员在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再次受到党纪处分的,影响期为尚未执行的原处分影响期和新处分影响期之和”,完善了影响期计算规则;修改第四十二、四十三条,明确了违反纪律造成经济损失的计算标准和赔偿要求,进一步凸显了整部条例的严谨基调。

(五)坚持“三个区别”,推动从严管理与监督激励责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把人管死、让人前瞻后顾、心生畏惧,使人成为一潭死水、情绪呆滞、无所作为,而是通过明确方向、树立规矩、整顿风气、增强免疫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和执行党的纪律,在恪守规矩纪律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下身段、奋发有为,积极作为,创造出不辜负人民、不辜负时代的业绩。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九条中增加了第二款、第三款,分三款规定了免予处分、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等。总体上形成了系统性规范,对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违纪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特别是明确了违纪既有客观违法也有主观责任,无过错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基本规律。这一规定奠定了推动落实“三个区别”的党纪基本制度,推动党组织坚持严管宽容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开启新征程、为新时代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制度观念,全面把握《条例》条文修改要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群纪律、从严治群纪律、从严治党纪律、从严治党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先进性、纯洁性要求,突出政党纪律和党纪特点,建立“六项纪律”有机体系,使党的纪律更加全面科学。学习《条例》规定,要注重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性认识,更好整体把握、准确贯彻《条例》规定。

1.严明政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一切纪律的重要基础;强调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政治纪律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新修订的《条例》围绕方向、立场、根本,进一步完善政治纪律规定,促进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的团结。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为确保党中央命令顺利贯彻落实,增加了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的纪律处分规定。把只发表意见、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激励党员干部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落到行动上、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权威是最终的、无条件的。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丰富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偏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处分规定。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浪费群众钱财、浪费时间的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毫不妥协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三是推动党内形成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增设政治爬升行为的惩戒条款,增设政治交友、政治骗子的惩戒条款,促进党员干部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侵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是促进坚定理想信念。增设私自阅读、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的惩戒条款,增设个人搞迷信活动的惩戒条款,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员精神家园。

(二)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源于组织,组织能使党的力量倍增;强调要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严格组织理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性的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新修订的《条例》着力强化组织理念、组织程序,进一步完善组织纪律规定,促进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维护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推动落实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工作中,新增了对好人行为的处罚规定,以严明纪律确保能者上、庸者下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推动增强党员组织理念。增加对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党员的处罚规定,鼓励担任证人的党员配合组织审查工作,认真履行作证义务;增加对超出批准范围因私出国的处罚规定,督促经批准因私出国的党员认真履行报告组织批准事项调整变化情况的义务。三是推动人才评价机制落地。增加对职称评聘中不法牟利、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规定,严厉查处“圈子评聘”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选才环境。

(三)严守廉洁纪律,守住不腐败不腐的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要求,指出要强党先廉;强调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廉洁纪律的本质要求,就是秉公用权,不以公权谋私。新修订的《条例》着力明确党员干部不能触碰的廉洁底线,进一步完善廉洁纪律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永不沾染,使之心中有戒心,止其所为。一是要鲜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将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引领廉政纪律全链条。二要继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防。新增对以讲课费、项目费、咨询费等名义收受变相礼金、过高福利的处罚规定,充实对违反商务和外事接待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行为的处罚规定,着力防控“四风”隐性变异,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党员干部离岗后就业规范。加强全周期管理,将离岗或退休后违法就业行为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增加对利用原有职务上的权力或者影响为特定人离任后谋取利益、利用原有职务上的权力或者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特定人财物的处罚规定,鼓励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离职都不能降低廉洁标准。四是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约束。丰富对党员干部违法帮助亲属经营贵重特殊产品和资源谋取利益的处罚规定,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拒不纠正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法就职行为的处罚规定,督促党员干部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做好廉洁治家的表率。

(iv)严格执行大规模纪律并实践党的基本目的。必须认真调查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并根据纪律和法律进行认真调查,并坚决承担责任。群众的利益,加强了党,群众,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这有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全面振兴。在农村地区,最困难和艰巨的任务仍在农村地区,有效地符合巩固和扩大贫困的贫困成就和农村振兴的要求,并强调侵犯群众在惩罚范围内的行为的行为,以促进惩罚的行为。振兴,维护和发展农村人民的重要利益。指出薄弱的目标意识的深度“病理”,并敦促党员和干部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v)严格执行纪律并促进责任和行动。法规“专注于履行政党和人民托付的神圣义务,进一步改善工作纪律的规定,促进党员和干部努力工作,不追求空洞的成就,并偿还党派的信任和信任,以及真正成果和有效性的人的信任和信任。成员和干部负责承担沉重的责任,并克服中国风格的现代化的困难;对“新官员无视旧帐户”的惩罚的新规定已被添加,以促进新任命的领先的干部,以在面对问题并解决“旧帐户”中建立“新成就”,其次是正确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形式和官僚主义的官方群体和官方的官方群体,并构成了党的官方。受到严格的纪律,敦促党员和干部以实用的工作方式促进其职业生涯的发展,促进党员和干部履行其职责,并以标准化的方式使用他们的职责。问责制工作中的行为,促进党员和干部以履行其职责并根据法规和法律使用其权力。第四,为委托有义务报告和注册干预的人的纪律措施加强了非法干预和干预的法规,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了审查,并未适合根据法规的行为,以纠正法规,以纠正法规,以纠正法规,以纠正非法介入和精明的方式。

(vi)严格执行纪律和党派的道德特征。清楚美德,遵守公共道德,并严格遵守私人修订的法规,以促进党员和干部为中心,以实践核心社会主义价值观,进一步改善生活纪律的规定,指导党员和干预者,指导他们的性格和培养他们的性格,并促进他们的日常行为,并促进派对和整个社会。勤奋和节俭的优点。增加对生活中奢侈和浪费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的惩罚,指导党员和干部有意识地抵制诸如表象和奢侈的不良习惯,并以简单的生活来促进党派的榜样,以使他们的在线命令和派出范围逐渐宣传和派遣官方,以促进派对和秘密范围。步伐,促进党员和干部以有意识地遵守并保持在线和离线的道德准则,并始终在树立榜样中发挥领导作用。

XI 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构造的重要论述提供了加强党派建设的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并促进了党派在新时代和新旅程中的自我革命性,我们必须密切地结合党派的研究和实施,以促进XI 的努力来实施,并实施了Xi 的努力训练'的努力训练。学习学科,准确地理解学科,深入了解该学科,并严格遵守该学科,在遵守规则和学科的情况下形成高度的自我意识,有效地维持纪律的僵化和严肃性,并不断地促进党派全面和严格的政党对深度层面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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