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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备案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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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05: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为充分利用区域及周边丰富的煤炭、石灰石、白云石资源,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在榆阳区大合塔工业集中区建设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榆林市榆阳区发展规划委员会先后发布榆区政策发[2008]256号、榆区政策发[2009]74号、榆区政策发[2009]75号、榆区政策发[2009]75号[2010] ]没有。 39等文件已登记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由6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80×104吨/年兰炭生产线、30×104吨/年石灰及30×104吨/年电石生产线、1×104吨/年镁合金生产线、200×104吨/年洗煤车间及4×15MW汽轮发电机组。 2010年3月,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地矿研究院编制了《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0年11月17日,榆林市环保局下发了《榆林市环保局政环发(2010)264号》文件审议通过了该报告。随后,建设单位新增4800万块蒸压粉煤灰砖和2×钙硅合金电炉项目两个配套项目。 2010年2月8日获得榆林市榆阳区发展规划委员会颁发的《榆林区政治与规划发展》。 [2010]40号”备案文件,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编制完成了《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4800万蒸压粉煤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3月《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配套2×硅钙合金电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1年12月30日,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以“榆区环发[2011]30号”和“榆区环发[2011]31号”文件批准了粉煤灰砖项目报告表和硅钙合金电炉项目报告。

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资金、产品市场和项目配套关系的变化,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先后取得了《豫政发改函[2013]158号》和《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蓝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函》及榆林市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榆正发展和改函[2015]31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最终,原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环评委将年产镁合金2万吨、石灰30万吨、电石30万吨、4800万蒸压粉煤灰砖及200万吨洗煤车间、4×15MW自备发电车间和2×钙硅合金电炉车间等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配套建设项目调整为“60万吨”年产蓝碳、20万吨/年电石、10万吨/年石灰、200万吨/年洗煤车间及4×15MW自备发电车间”。该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底竣工,2015年投产。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原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调整,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编制。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2015年7月编制的《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兰州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 2016年12月31日,榆林市环保局下发了《榆正环批复[2016第270号》文件,批准了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于2016年申请分期建设,该项目分两期建设。 2017年1月16日,榆林市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区政发改函[2017]2号”《关于分期建设榆林市西北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的函》批准了本项目化工有限公司”分两期建设:一期60万吨/年(6×10万吨)/年兰碳、7万吨/年电石(1×)、10万吨/年白灰、200万吨/年洗煤车间及3个×15MW自备发电车间(4炉3机);二期为13万吨/电石(2×),1×15MW自备发电车间(1炉1机),其他内容不变。因此,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即60万吨/年蓝碳(6×10万吨)、7万吨/年电石(1×)、10万吨/年石灰,200万吨/年。洗煤车间及3×15MW自备发电车间(4炉3机)。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代之以独立验收。 2017年11月20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环评),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2017〕4号),“建设项目需要建设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完成前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其他内容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要求自主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即本报告主要对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内容进行验收监测和调查。



2018年4月,受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竣工后的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榆林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收集建设项目的相关环保资料,并在此基础上整理、整理《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蓝滩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验收监测计划,陕西宇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至7月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相应的监测工作。同时,陕西宇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相应的监测工作。排污情况调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监理、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环境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保护投资,清洁生产、舆情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蓝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噪声、固体废物)。 2018年8月23日,榆林市环保局在榆阳区组织召开会议,调整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蓝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一期)和完成环保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

会后,根据验收意见,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做出了相应整改(整改措施见下表)。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并于2018年10月9日编制完成。《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兰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调整及建设内容(第一期)》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噪声、固体废物)。报告编写过程得到了榆林市环保局、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验收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序号 验收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后续要求 1 加强焦油生产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危险废物有效收集和暂存落实意见要求,P54-57、P902 对洗煤厂区储存的煤泥进行清理,建设煤泥储存设施,严禁露天堆放落实意见要求,P56-57、P903 加强各类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落实意见和要求。 P90 专家咨询意见 1 验收标准采用现行有效标准。 P12-152 明确项目现场存在的问题。 P57-583 平面图应采用已竣工项目的实际平面图 P19:图2-34 核实项目发电锅炉燃料及工艺的描述,并注明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通过补充监测时锅炉的实际燃料类型来验证监测方法并说明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参见独立验收第五部分,明确蓝炭生产工段的蓝炭烘干和进入电石炉的蓝炭烘干的燃料种类,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采用电石炉煤气干燥的,参见独立验收第6部分,说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保目标。补充相关证明文件,请参见独立验收第7部分,补充、验证和完善各项元素的检测方法和检出限,验证有组织排放到大气中的监测。低浓度颗粒物监测见独立验收第8条。核实项目是否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所。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所 P55、P57、P61、P78-79、P83、P899 提供了项目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补充信息。 P17,见附录15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和规定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9.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05.4;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版)》 ,2016.11.7;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节约能源法,2008.4; 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 017.9.1; 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⑼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年)》及修订本(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⑽ 《关于规范建设单位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环保办环境影响评价函[2017]1235号;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导则》污染影响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函环办[2017]1529号;⑿《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竣工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 0]38号文; ⒀《关于加强化学有害物质管理的通知》,国环发[1999]296号,1999.12; ⒁《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环发[2005]152号; 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 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⒄《关于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意见》的通知,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环监(1996)065号;⒅《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煤炭开采与选矿技术规范》(HJ 672-2013);⒆《煤炭开采技术规范》 《火电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6年);⒇《蓝滩产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陕西省环境保护厅,DB61/T1057-2016。

1.1.2 环境影响评价材料及批准文件 ⑴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规划委员会榆区政基发[2009]74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建设登记确认书的通知》项目》,2009 年 2 月 27 日; ⑵《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2010年3月; ⑶榆林市环保局榆政环发[2010]264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0年11月17日; ⑷《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4800万蒸压粉煤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2011年11月; ⑸《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配套2×硅钙合金电炉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2011年11月;⑹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市科宇区环发[2011]30号《关于4800万蒸压粉煤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制砖项目》,2011年3月30日;⑺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榆区环发[2011]31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建设2×硅钙合金电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3月30日2011年;⑻榆林市发改委榆政发改函[2013]158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兰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的​​函》; ⑼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榆政发改函[2015]31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函》; ⑽ 《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蓝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调整及建设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2015年7月; ⑾榆林市环保局榆政环批复[2016]270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蓝碳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6年12月31日这一天; ⑿榆林市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榆区政发改函[2017]2号《关于榆林西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分期建设的函》,2017年1月16日。 1.1. 3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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