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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直属公办单位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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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0 13: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州工业园区隶属于江苏省苏州市。 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它是中新两国政府合作的旗舰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典范”。 30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形成了学习、创新、融合、共赢的“园区经验”,体现了改革创新、开放包容、敢为人先、追求卓越,开创了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教育模式的成功典范。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第57号)等相关规定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将于2025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职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分为企业管理类和创业类两类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聘用的教师将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同等岗位要求、同等待遇标准、同等专业发展、同等晋升通道。人员招聘的具体性质以相应招聘公告的内容为准。

2、组织形式

园区教育局将多形式、多批次组织教师招聘,包括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选拔、社会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招聘等,主要内容如下:

1、校园招聘:是指在苏州、南京、北京、徐州、安徽等地区组织的针对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招聘。

2、优秀毕业生评选:是指对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QS、THE、、 ARWU、CWUR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纳入企业的编制管理。

3、社会招聘:是指对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进行统一招聘。

4、优秀教育人才招聘: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优秀在职教师,符合条件的纳入编制管理。

上述招聘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将在相关招聘正式启动前在园区教育网站另行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和园区办学实际情况,特招原优秀实习生纳入校园招聘;不再单独设立原园区户籍师范生(高考前为园区户籍,下同)专项招生,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园区户籍的新师范毕业生(含2024年、2023年园区-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已注册师范院校毕业生)可以参加相应的招聘会。

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学生,忠诚于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指定岗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应届高中职位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上岗,后上岗”。考试”,并在协议中承诺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

1、应届毕业生:应聘幼儿教育岗位人员,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园区师范生学前教育仍可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后续学历以当年通知为准);申请青少年活动中心、初中、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申请教师发展中心和高中教师职位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可申请)。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一致或相似。

2、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一致或相近,且具有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职称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授学科一致不要求。

评论:

1、国外(境外)学历证书须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2024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申请职位为“应届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录用的公务员,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以及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职工,不得被录用。因规定(包括明确协议)而被解雇、离职的。现工作单位(职位)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

四、信息披露方式

1.校园招聘信息以公告形式在校园教育网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



2、其他各类招聘信息以园区教育网统一公告的形式发布。

五、体检要求

园区教育局将根据每届招聘会的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现场(当日)复查项目;非现场(当日)复审项目,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体检组织单位另行选择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通过者,不予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及招聘

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将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园区教育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者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办理招聘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招聘手续前,应及时将个人档案转至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2025年8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逾期未提供相应证明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不受三年服务期限限制。

七、纪律与监督

园区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招聘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专门监督举报热线为:-。

申请人必须诚实信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规定和纪律。整个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实将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12-。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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