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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起全国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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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02: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自2021年11月起,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商业营销宣传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实施专项整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主办。为进一步了解各地合规情况,2022年3月22日,中国眼镜协会与全国地方行业协会负责人召开视频交流会。

会议由中国眼镜协会康副秘书长主持。首先,湖北、四川、内蒙古、丹阳等地商会负责人分别分享了当地企业对整改行动及其内容的看法,同时也及时反馈了一些实际情况和困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各自的对策和整改经验,将为帮助地方商协会更好地引导企业加强监管发挥重要作用。会上,中国眼镜协会通报了对上述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政策的理解。

期间,国家质检中心孙焕宝、刘红军两位主任也在会上向大家通报了2021年国家眼镜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并呼吁各地商协会加强指导,对会员关注了解和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相关标准。一、要吃透标准,了解抽查的具体要求,引导企业注重产品质量的每一个环节。

会议最后,江波副主席致辞。她希望各地商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引导行业自律,规范运作,加强与地方部门的沟通,及时收集会员企业的信息。收到意见后,将迅速传达行业声音。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希望各地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认真做好市场监管局专项行动工作,遇到问题时主动向当地执法部门说明争议部分。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附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非法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监广发[202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非法、非法商业营销和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严重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非法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虚假非法营销、促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的行为。在目前的医疗技术下,近视是无法治愈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的行为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加大打击冒用中药名称或者利用中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患者姓名、形象对比或证明诊疗前后效果,宣扬诊疗效果或对诊疗安全性、有效性作出保证承诺的虚假违法广告。诊断和治疗。

(二)加大监测抽查力度。加强广告和网络交易监控,不断强化监控技术应用,重点针对开学季、节假日、网络促销集中期等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专项监控,清理整顿违法违规行为。内容。加大对重点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问题。

(三)加强重点媒体和地区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渠道一体化监管,以受众广泛、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媒体和广告渠道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平台的处罚力度,净化网络商业营销宣传环境。扎实做好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位、广告牌排查工作,严厉查处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虚假违法户外广告学校、医院周边防控产品。

(四)加强行政指导。加大对生产经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用品企业、广告制作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促进企业知法守法,增强按法经营意识。法律。及时约谈区内重要互联网企业,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承担平台责任,不断完善平台规则,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管理和公开,严格落实眼护具等医疗器械及相关特殊商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办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整治行动取得有效成效。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中医药、教育、网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优势,多条线协同工作,确保整治成效。要切实落实执行与处罚衔接的相关要求,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广泛宣传,形成震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各省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工作,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非法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以及 2022 年 4 月 8 日之前。

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非法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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