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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及录取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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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05: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相关招生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3〕5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关于五年制职业学校和普通普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精神的通知《中专从初中起》(万招考[2013]34号),为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形式及时间要求

2013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工作仍由各市(省直试点县)组织实施。各市(省直试点县)要积极推进高中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化建设,实行“一报名、一志愿卡、一考试、一站录取、一通知”工作流程。具体办法由各市(省直试点县)制定。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市(省直试点县)应于7月15日前向省考试院报送考生原始成绩库(报送方式:)。各市(省直试点县)实行统一时间、分段招生工作方式,8月中旬前完成招生工作。招生完成后,要及时调整生源并组织二次招生。对未考入普通高中的考生,要及时动员组织其填写申请表,入读中专。为便于招生统计填报和公费中职学生统计,第二次补充招生应在9月初之前完成。各市(省直辖试点县)招生前要及时将招生工作安排、招生地点、通讯联系方式、考生报考情况等情况及时告知学校,以便学校安排招生工作并向招生办报告。省级考试机关同时(申报格式见附件)1).对于个别学校报考人数较少,无法按时招生的,市(省直试点县)要主动与学校联系,征得学校同意后,可以代为招生。

为加强普通中专(含五年制高职院校)新生入学名册管理,保证名册清晰完整,便于归档,各市(省直辖试点县)仍入学时只打印通知函和录取信息。确认表(即系统中的《新生简表》)不打印录取新生名单。招生学校根据录取信息确认表和新生实际报到情况,进行网上核销,然后到省考试局办理审核手续,集中打印录取新生名单。

2.初中起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

为保证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计划顺利完成,2013年全省初中起五年制高职院校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为:普通班330分,健康课280分,普通课230分,艺术体育课138分(230*60%)。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和政策关怀成绩原成绩,不包括理化实验和体育附加测试成绩。

今年,师范学校艺术、体育班招生仍与普通(幼儿园)教师同批次招生,在普通(幼儿园)教师录取后录取。师范艺术、体育类文化课程最低分数线按招生学校当地普通(幼儿)教师实际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确定。文化课程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成绩,不包括政策关怀成绩和理化实验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专业课程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标准,即60分以上。在通过面试并达到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的报名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分院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补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严格按照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考生将根据自己的志向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被录取。考生成绩低于规定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省考试院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审批手续。其余问题由招生学校和各市(省直试点县)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师范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原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师范学校艺术体育班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科[2002]161号)精神执行。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的,允许学校将计划余额转移至生源好、考生成绩高的城市(省直试点县)。各市(省直试点县)要给予支持。生源计划调整由学校上报,经转学城市和转学城市(省直试点县)同意后,可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到省考试院审批时,根据两市(省直试点县)同意的计划调整意见,办理新生招生审批手续。各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空缺应在总体规划和公布的专业目录中予以填补。填补空缺时,各五年制高职院校文化课程最低控制线保持不变。



五年制高职院校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起到拉动作用。各市(省直试点县)要充分考虑原报考普通高中未录取或报考普通高中转入普通高中的考生统筹考虑,统筹安排中学升学计划。补充教育。招生等因素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三、各市(省直试点县)招生来源计划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便于考生报考招生计划落实和省教育厅对各市(省直辖试点县)中等职业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初中起五年制职业教育的师范学校已公布分数。市(省辖试点县)及副专业生源计划;其他初中起的五年制职业学校仅公布市(省辖试点县)招生总数和各专业招生总数。各专业在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和各市(省直县)招生部门根据各市(省直县)考生报考情况确定;三年制普通中专仅按市(试点省直县)公布招生情况。招生专业总数和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各市(试点县直)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和各市(试点县)招生部门确定。省直(省直))根据各市(省直试点县)考生报考情况。 。

三年制普通中专教师专业和保健护理助产专业必须招收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为保证这部分学生群体的质量,允许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资源设定最低分数线。 2013年全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是指导性计划。除师范学校、卫生学校外,各学校在保证基本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主扩大招生规模。各市(省直试点县)、各招生学校必须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初中起五年制职业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学校”(皖招招[2013]34号)要求,积极组织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四、安徽省外地中专招生要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外中专招生计划审核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3]35号)要求2013年起,省外中专在我省招生计划(含初中起五年职业教育)由学生所在区市审核并公布位于。为方便考生报考和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保证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招生数据完整、统一,防止多发一生的入学次数。目前的要求如下:

一、省外中专(含初中起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我省招生须按照我省招生政策执行。与全省中专统一平台招生。录取结果须报省考试院审核,省考院打印新生录取名单。具体报告要求由省考试机构另行发布文件。

二、各市应公布批准的省外中专招生计划(含初中起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内中专招生计划。省外中专代码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的代码排列在401~499范围内。三年制中专的代码排列在801~899范围内,不能重复。省外中专专业代码由两个阿拉伯数字组成,从01开始按顺序排列,数字不能破。

5、中等卫生学校招收尚未升入高等教育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关于2013年中等卫生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学校、计划、专业和学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普通中等技术教育引导招生方案》(万教发[2013]9号施行)。考生可凭2013年高考准考证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到各招生学校报名(录取时需携带上述材料办理)。学校按照《中等卫生学校招收当年未入学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库结构标准》(见附件2)认真收集相关信息,由省考试院集中办理招生方式。录取安排将在单独的文件中发布。



已考入高等学校但决定不注册的考生,如选择就读二级卫校,须向二级卫校提交由家长签字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通知二级卫生学校。 ,可以录取。

六、普通中专自主招生工作

各学校独立招收初高中毕业生,省考试局统一办理招生工作。招生安排将以单独文件形式发布。省考试院根据学生所在地区审查录取初中、高中。录取完毕后,省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信息及时反馈至各市(省直试点县),作为各市(省直试点县)的指标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各市(省直试点县)要支持和鼓励招生学校(师范专业和保健护理助产专业除外)积极开展初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学生可以直接向各学校申请证书。学校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格式单独录入学生信息,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附件:1、各市(省直试点县)招生安排报告

2.中等卫生学校报告的当年未升入高等教育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数据库结构标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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