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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学-文学周刊有哪些-文学周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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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7 05: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济学硕士

公司法务

人民文学出版社(即“人文社”)于 1951 年 3 月成立。它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文学专业出版机构,历史悠久且规模宏大。其出版的《红楼梦》具有权威性强、印刷次数多、发行量大的特点。到 2022 年 7 月为止,人文社的印刷次数已达 96 次,发行量高达 508 万余册。

本文所讲的《红楼梦》的版本,都是平装普及版,没有精装版、简略版之类的版本;所提及的“页”实际上指的是“面”。人文社出版的《红楼梦》现今已经有八个版本,其中副牌版有一个版本,旧版有三个版本,新版有四个版本,另外在 1958 年 2 月还出版过俞平伯校订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具体的版次如下:

1953 年 12 月,人文社首次以副牌作家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了第一版《红楼梦》,该版本为竖版且是繁体字。(以下均按照出版年份进行简称,像 1953 年 12 月出版的就称作“1953 年版”,1957 年 10 月出版的则称为“1957 年版”)

1957 年 10 月出版的《红楼梦》,可被称作人文社的旧版第一版。其排版为横版,字体为繁体字。

1959 年 11 月出版了《红楼梦》的旧版第二版。它是竖版且使用繁体字。其封面标有“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这个标署一直沿用到现在。

4、1964年2月,第三版《红楼梦》,旧版第三版。

1982 年 3 月,新版的《红楼梦》出现了。它可以被称作人文社的新版第一版,同时也是人文社的定稿母版。之后,人文社出版的《红楼梦》都是在这个新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6、1996年12月,第二版。

7、2008年7月,第三版。

8、2022年7月,第四版。

1958 年 2 月,人文社曾出版过由俞平伯校订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

以下就该9版辞的情况,依次简述如下。

首版

一、1953年版

1953 年 12 月首次出版第一版,人文社凭借副牌作家出版社的名义进行出版,排版方式为竖排且使用繁体。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册,一共有 120 回。在《出版说明》和《关于本书的作者》中都提到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然而正式的署名只有曹雪芹一人。本书的字数是……

扉页之后依次是:其一为《出版说明》,其有 2 页零 3 行,署名是作家出版社编辑部,时间为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其二为《关于本书的作者》,有 4 页,署名与前面相同;其三为《目录》;接着是其四为正文。

该书以经过较多修改的“程乙本”为底本进行重印,有人称其为“整理本”。书的名字是由沈尹默题写的。据胡文骏所说,那次《红楼梦》的整理标点工作是由当时人文社古典文学编辑的“湖畔诗人”汪静之完成的,参与注释工作的有俞平伯、华粹深、李鼎芳、启功等。(注:书中并未明确提及书名题写人和注释者。)见胡文骏所著的《好云香护采芹人——人民文学出版社〈红楼梦〉整理本出版述略》。

沈尹默先生的题字一直被沿用至今。在 1982 年 3 月湖北第 1 次印刷时,使用的字体与其他情况不同,那次不是沈先生题写的。而其他时候,使用的都是沈先生的题字。

《出版说明》称,《红楼梦》由曹雪芹所著,在十八世纪七八十年代(清乾隆间)曾以题为《胭脂斋重评石头记》的写本形式流传,该写本仅有八十回,属于未完本。关于后四十回的问题,说明中指出,后来经过考证才得知,实际上是程伟元的朋友高鹗将其补完的。明确本书是以修改较多的《程乙本》为底本来重印的,并且述及采用的原因:其一,《程乙本》是“完成”了的本子,书里的人物和故事都有了一种归结;其二,这个归结是“原作或近于原作”的脂本和戚本所“不能解决”的;其三,《乙本》可以代表程本比较成熟的面目,并且《乙本》比《甲本》完善些。

曹雪芹名霑,以雪芹为号,属于满洲正白旗。大概在 1724 年(雍正二年甲辰)出生,于 1764 年 2 月 1 日(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去世。他的曾祖父是曹玺,父亲是曹頫。从曾祖父曹玺、祖父曹寅、伯父曹顒到父亲曹頫,一直连续担任具有特殊使命的江宁织造约六十年。在此期间,康熙五次南巡,其中有四次是以江宁织造的地方作为行宫。雪芹约 4 岁时,他的父亲被免官。次年,家族被抄家。南京的房产全部被没收,只留下了北京房产的一部分。其家族在南京居住了 65 年。曹家的衰落与世宗(雍正帝)打击对手的“尖锐的斗争”这一政治局面紧密相关。其一,曹家属于康熙帝最信任的人,为官能获得丰厚利益,且与世宗的劲敌“有过一定的关系”;其二,世宗取得皇位并非圣宗遗命,而是通过异常手段夺得;其三,世宗对父亲“没有好感”,继位后,“在许多地方有意采取与他父亲相反的措施,尤其对他父亲信任的人进行打击”。曹家表面上是“为了亏空公款”,并且主要原因还是政治性的。高宗(乾隆帝)登基后,他们获得了赦宥和优恤,曹頫被启用担任内务府员外郎。然而,大致在 1745 年(乾隆 10 年乙丑),在雪芹 22 岁之前,“曹家似乎又遭遇了一次更大、更突然的打击”,接着就一败涂地了。曹雪芹写《红楼梦》时已是曹家衰败之后,生活十分艰难,常常终年靠吃粥度日。他还得依靠卖画所得的钱来艰难维持生计。1763 年(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秋冬之际,曹雪芹的独子因病离世,他因过度感伤而患病。在除夕那一天,他与世长辞,大概只活了四十岁。并且他认定《红楼梦》原本是一部自传性的小说。八十回之前,大致可视为曹家还未彻底败落之前的曹雪芹的传记。八十回之后的原稿,颇为可惜地遗失了,这让我们没办法知晓“贫困流落后的雪芹的生活状况”。而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高鹗,他字兰墅,还别署《红楼外史》,是汉军镶黄旗的人,在乾隆 60 年乙卯科三甲中获得第一名进士。续书大约在 1791 年(乾隆 56 年辛亥)完成,此时距离曹雪芹辞世已经过去了 28 年。最后明确了“贾氏最终‘兰桂齐芬’,家业得以复兴,与‘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这个分析截然不同”。

人民文学出版以作家出版社名义出版此版。人文社首次出版《红楼梦》。该文本是竖排繁体。版次等信息页仍放在全书最后(下册最后)。署名作者只有曹雪芹一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名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对这个版本很不满意。原因是这个版本中有大量据说是高鹗修改过的不妥内容,并且该书在出版说明中也表明“采用修改较多的‘程乙本’为底本”。书中把“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改成了“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能自取自来,可大可小”,最让周先生极为厌恶的是第 27 回把“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听了,不觉痴倒”改成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六回中偷试云雨情,“高鹗却将两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的胡闹写成了是多么下流且不堪的神情呢?!”周先生愤慨地说:“天下有比这更肉麻的文字,有比这更恶劣的文字,有比这更令人恶心的文字,诸如此类。”(周汝昌《红楼梦新证》,1976 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第 14 - 16,26 - 27 页)

1954 年 3 月 15 日,《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第 2 期刊登了王佩璋的《新版〈红楼梦〉校评》一文。这篇文章针对作家出版社排印《红楼梦》的相关事宜,包括作者的生卒年、底本以及标点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学遗产》发表该文之际,刊登了“作家出版社来信”。信中说:承蒙你转来王佩璋同志批评我社最近出版的《红楼梦》中存在错误的文章。我们已对其进行了仔细研究,并且重新审查了《红楼梦》的新版本。经证明,王佩璋同志的批评是符合事实的,并且这些错误是很严重的。我们不仅在编辑部内部进行了检讨,还已经开始着手改正这些错误,一定要改正后才进行再版;与此同时,还打算印制一个“初版错误改正表”,通过发行路线送给购买了初版《红楼梦》的读者……

人文

二、1957年版



1957 年 10 月首次出版,实际上是人文社的第二版。这是首次以“人民文学出版社”之名进行出版,且为横版繁体。

该书分为上、中、下三册,字数达到  字,比第一版少 6 万字。每页有 26 行,每行有 24 字。开本为 1/32。署名的作者是曹雪芹和高鹗,注释者是启功,校订标点者是周汝昌、周绍良和李易。插页中包含《曹雪芹小象》。

正文之前有 20 幅改琦绘制的插图,第一张插图是宝玉,其后依次为黛玉、宝钗、湘云、琴儿,连薛蝌、焙茗也在其中。版次在下册的最后。

《关于本书的作者》中提到:“‘红楼梦’起初是以抄本的形式在世间流传。在清代乾隆年间(18 世纪 70 - 80 年代),它被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仅有八十回,属于一部‘百回大书’缺失末尾二十或三十回的未完成版本,其作者是曹雪芹。”曹氏原本是汉人,世居在沈阳这个地方。很早的时候,他就归属到了当时国号为“后金”的清兵的满洲正白旗包衣(满语“奴仆”)旗籍之中。关于曹雪芹的岁数以及他的生卒岁月,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我们仅能表明,他出生于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二年这个时间段内(1715 年至 1724 年),去世于乾隆二十七年的除夕或者乾隆二十八年的除夕(1763 年 2 月 12 日或者 1764 年 2 月 1 日),享年四十多岁,还不到五十岁。该文还提及,1791 年“活字排版本首次出现了。这个牌版本将题目改为“红楼梦”,不再是八十回,而是一百二十回。因为出版者程伟元的序,之前大家都认为后四十回是曹氏的作品,但在近代,经过研究考证后,才知道实际上是程伟元的朋友高鹗补完的。高鹗不仅续作了后四十回,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修订。

《出版说明》表明:“《红楼梦》一书,曾由作家出版社校订出版过。如今我们重新进行整理,新版予以印行。”在使用的底本方面,此次排印是以程伟元乾隆壬子(一七九二)(即通行所说的“程乙本”)活字本为底本,并且另外参照对比了几个较为重要的本子,用以校正底本中的错字。这几个重要本子中,有五个是百二十回本,两个是八十回本。注释部分是启功先生重新撰写的。与作家出版社本的旧注相比,新增的注释数量较多。旧注是由俞平伯、华粹深、李鼎芳、启功四位先生共同撰写的。改琦的插图是借用阿英先生的“‘红楼梦图脉’原刻珍本进行制版”。

5. 注明注释者是启功,校订标点者是周汝昌、周绍良、李易。(8)首次明确指出封面的题字是“沈尹默先生的书法”。

三、1959年版

1959 年 11 月出版的版本,是人文社的第二版,是四卷本,字数为 ,开本为 1/32,署名曹雪芹和高鹗著,由启功进行注释。该版本有 20 幅程十发的彩色插图(笔者手中的版本是 1964 年 2 月在北京进行的第 8 次印刷的文本)。与 1957 年版的横排繁体不同,这次是竖版繁体。每页有 16 行,每行有 42 字,全书共 1522 页。书名题字仍为沈尹默先生。

扉页后的排版包含《出版说明》,其有 6 页;还有何其芳撰写的《论  (节要)——代序》,有 39 页;以及《目录》和正文。

《出版说明》先说“《红楼梦》一书曾由作家出版社校订出版过。如今我们重新进行整理,新版予以印行。”并且,“为能帮助读者理解本书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特意商请何其芳同志,把他所著的《论  》一文进行节要压缩,将其作为本书的代序。”此次排版以程伟元乾隆壬子(一七九二)活字本作底本(校记中简称“乙本”),并且另外参对了几个较为重要的本子。旧注是由俞平伯等几位同志合撰的。本书参考过沈从文有关《红楼梦》名物方面的资料,从中获得了不少启发并且使内容更加充实。本书的插图是请程十发同志特意设计绘画的。阿英同志和朱南铣同志曾允许我们借用相关资料,这对本书的装帧和校勘起到了帮助作用,在此表示感谢。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版本仅在版本页面提及“1957 年 10 月北京第一版 1959 年 11 月北京第二版”。两个版本都表明“此次排版,以程伟元乾隆壬子(一七九二)活字本作底本(校记中简称‘乙本’),另外参对了几个较重要的本子……”。然而,并未看出本版与第一版存在衍继关系,反而提到“曾经由作家出版社校订出版过。”现在我们重新进行整理,然后新版印行。其中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横排的,一个是竖排的。(2)这个版本载有何其芳先生的代序,而上一版中《关于本书的作者》的内容则没有了。(3)本版不再使用清代改琦的插图,而是采用了程十发“特为设计绘画”的插图,并且这些插图分散在正文当中。

人参

五、1982年版

1982 年 3 月,人文社出版了新版《红楼梦》,也就是书中所注明的“1982 年 3 月北京第 1 版”。这一版是人文社的新版第一版,并且采用了庚辰本。可以说这一版是人文社的定稿母版,之后出版的《红楼梦》都是在这个新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1982 年 3 月,该版在湖北进行第 1 次印刷时没有插图。

本版分为上、中、下三册,字数达到  字,开本为 1/32 毫米,由曹雪芹和高鹗署名著述,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进行校注。装帧设计是李吉庆。本版每页有 24 行,每行有 26 字,正文共计 1648 页。

该版扉页之后是《前言》,其署名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接着有该所的《校注凡例》,其篇幅为 3 页。之后是目录以及正文。

需要说明的是:

《前言》开篇就说“曹雪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且最复杂的作家,《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且最复杂的作品。”这一评价在《红楼梦》前言中一直被沿用至今。

关于曹雪芹的生卒情况,《前言》中保留了他生于 1715 年以及生于 1724 年这两种说法。在卒期方面,提及了乾隆二十七年(1763 年)壬午除夕、乾隆二十八年(1764 年)葵未除夕以及乾隆二十九年(1764 年)甲申岁首这三种说法。关于他的生父,保留了曹颙和曹頫这两个说法。在籍贯方面,也保留了河北丰润和辽阳这两派意见。本书的校注工作于一九七五年开始。

该版初始的书名题字并非是沈尹默先生的题字(见下图)。相同的版本,在 1988 年 3 月湖北第一次印刷时,就开始使用沈尹默先生题写的书名了。此次印刷本的扉页之后是《前言》和《校注凡例》,《校注凡例》之后有刘旦宅创作的第三回宝玉摔玉、第五回宝玉读薄命册等 12 幅彩色插图。接着是《目录》和正文。

(1982年版初始书名题字,书中未署名题字人)

(1982年版刘旦宅插图选)

六、1996年版

1996 年 12 月出版了第二版。此版本分为上、下两册,由曹雪芹和高鹗署名著,经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字数为 1137 千字,开本为 1/32,每页有 26 行,每行 25 字。正文有 1606 页。从这时起,开本、册数、每页的行款、字数、版口以及封面的“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沈尹默先生的题字、李庆吉的装帧设计都确定下来了。没有插图。

1982 年版和 1996 年版有所不同。1996 年版在扉页之后加上了冯其庸先生所作的《校注再版序》,并且用此序对校注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此后有《前言》,其署名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时间为“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在其后缀部分,有冯其庸先生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七日所写的内容,即“一九九四年七月改定关于曹雪芹的祖籍、家世和卒年部分”。

《前言》对于曹雪芹的卒期,除了依据 1982 年版提及曹雪芹卒年的三种看法之外,还增添了一句话,即现在大家更倾向于第一种看法,这种看法认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 年)的壬午除夕。

近三十年来发现了大量可靠史料,这些史料证明曹雪芹的祖籍是辽阳,而后又迁到了沈阳。

七、2008年版

2008 年 7 月推出了第 3 版,此版分为上下两册。前八十回由曹雪芹著,后四十回由无名氏著,由程伟元、高鹗进行整理。该版本是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进行校注的。在扉页之后是《校注本三版序言》,其署名为“红楼梦校注组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接着是冯其庸先生的《校注本再版序》,之后还有《前言》和《校注凡例》。全书正文1602页。无插图。

需要说明的是:

本版首次把《红楼梦》的作者署名写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从这之后一直被沿用下来。

在《校注本三版序言》里提到,本次修订,正文修订有五百多条,校记修订共一百多条,注释修订共三百多条,其中增加的条目有二百多条,修改的条目有一百多条,凡例修订共三条。在 2013 年 4 月的印次中,又增添补充了改动正文及标点四十六处、注释十六处。

3、关于曹雪芹的生卒、生父、籍贯均未有改变。

八、2022年版

2022年7月,第四版,共上、下两册,全书正文1605页。

在《校注本四版修订说明》里,其一,本书于 1982 年初版,之后在 1996 年和 2008 年分别出版了修订版,也就是第二版和第三版;其二,2013 年对第三版进行了小范围的补改修缮;此次修订,涉及正文及标点有 150 余条,校记 30 余条,注释 200 余条,其中增加条目 40 余条,修改条目 160 余条。该说明回顾了作者署名的问题,并且说随着后四十回作者研究的不断深入,“绝大多数学者都否定了‘高续说’”。所以在二〇〇八年本书的第三版中,将《红楼梦》作者的署名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这体现了严肃的学术态度,是对社会和读者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研究成果的客观反映。高鹗并非《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他与程伟元一同是《红楼梦》程甲本、程乙本的整理者。他们在《红楼梦》的刊印传播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本次修订最值得一提,终于把第七十六回黛湘对诗中黛玉的“冷月藏诗魂”改成了“冷月葬花魂”。因为黛玉葬花是《红楼梦》很经典的场面。更确切的是第二十七回孤伶幽缠、苦怨戚懑、能“令人身世两忘”的《葬花吟》,这首吟把黛玉人在昌隆繁华地,身受刀风剑霜,心感凄风雨之苦憷形象地映射了出来。蔡义江说:“《葬花吟》是林黛玉感叹身世遭遇的全部哀音的代表。”“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这一绝对,将黛湘二人联诗的意境推至顶峰。她们气力用尽,却无声胜有声,画面凝滞。伟大的神奇作家巧妙地安排妙玉来终结这一局,引入另一节奏。清冷的月,葬花的吟唱,才情肆意展现,青春在此绽放!正因如此,笔者非常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论断,即“俗本妄改‘葬诗魂’,这是大错的”!(可参见周汝昌的《红海微澜录》,该文刊载于《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一辑)。蔡义江也表示,“冷月葬花魂”(在一些抄本中,“花”字因字形讹变而成为“死”字,后人误以为是音讹而将其改作“诗”)是用明代叶小鸾的诗意来作谶语的,叶小鸾十七岁尚未出嫁就去世了,她著有诗词集《返生香》。蔡义江有一篇名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红楼梦论佚中的一章》,该文发表于《红楼梦学刊》1981 年 01 期。

黛玉进行葬花的行为,在庚辰本中有眉批说“此图想要画出来的心思已经有很久了”。国家邮政局发行的十二钗邮票里,黛玉所展现的就是葬花的情景,1959 年版所搭配的程十发插图呈现的也是这样的情形,1982 年版刘旦宅先生的插图沿袭了这种情况。笔者觉得将其修订为“藏花魂”更能契合全书的意境和意旨,倘若如此的话,宝钗似乎“葬诗魂”是很恰当的。注释恢复为 1982 年第一版的注释和《校记》。注释明确指出“葬花魂”与本书第二十七回“黛玉葬花”相互映照。并且引用了明代叶绍袁《午梦堂集·续窃闻记》中叶之幼女小鸾鬼魂受戒答禅师问中的“戏捐粉盒葬花魂”之句。在回后的《校记》中也述及了“葬花魂”“葬诗魂”与“葬死魂”的相关事宜。

曹雪芹的同时代人富察明义,在他的《绿烟琐窗集》中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其中第十八首说“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由此可以知道《葬花吟》很重要。

“葬诗魂”的版本有 1953 年、1957 年、1959 年、1981 年、1996 年、2008 年。“葬花魂”的版本仅有 1982 年和 2022 年。关于是“葬诗魂”还是“葬花魂”,存在这样的情况。

九、1958年俞平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

1958 年 2 月,人文社出版过《红楼梦八十回校本》。此版本有四册,分别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的上、下两册,《红楼梦八十回校字记》的第三册,以及《红楼梦后四十回》(作为附录)的第四册。这四册均为曹雪芹所著,由俞平伯进行校订,王惜时(即王佩璋)参与校勘。

本书的前八十回是以脂本作为底本进行整理的。将八十回当作正文,而把后四十回当作附录。由于该书的印数非常少,三印总共才 4 万册,所以它的影响比较小,也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

需要说明的是,俞平伯先生早就提出了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分开并作为附录的主张。1921 年 6 月 9 日,在俞先生与顾颉刚先生的通信里写到,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而兰墅却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所以俞先生的意见是,《红楼梦》如果再版,就该把那四十回合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标明是高鹗所作。《俞平伯和顾颉刚讨论的通信》刊载于《红楼梦学刊》1981 年第三辑。

(图片来源:左: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右:孔夫子旧书网)

以上是人文社出版《红楼梦》的一些简要情况。由于笔者能力存在局限,可能存在错误之处,还需要得到教导和指点,以追求更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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