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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网-贷网小额贷款-网贷小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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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3 09: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2P:出清仍在继续,转型小贷“看上去很美”

记者 余继超

网贷出清正在持续。12 月 4 日,重庆、河南、山东、湖南四地之后,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消息:从即日起,要对四川省内业务不合规的网贷机构以及省外未经许可在川开展 P2P 网贷业务的机构,全部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则予以取缔。

《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方进行了确认,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互金整治办”)以及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网贷整治办”)在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也就是 83 号文),部分地方整治办已经做出了响应并开始执行,对属地的网贷机构进行引导,促使其向小贷进行转型。

受访的网贷行业研究者普遍持这样的观点:无论是继续进行出清操作,还是引导网贷机构向小贷进行转型,其核心都在于化解网贷风险。在未来,实行持牌化管理是必然的趋势,能够留存下来的网贷机构数量极少,监管层颁发网贷牌照这件事属于小概率事件。此外,网贷机构在转型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能够成功转型的机构数量也不会很多。

1 现状:清退为主

互金整治办与网贷整治办近期联合召开的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明确表明,下一阶段需坚定且持续地推进行业风险的出清工作,要把稳妥且有序地化解存量风险,以及通过多种举措来支持和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者平稳转型当作重点。

数据表明,到今年 10 月末的时候,全国纳入实时监测的在运营机构数量降到了 427 家。这个数量比 2018 年末减少了。减少的幅度为 59%。借贷余额与 2018 年末相比也下降了,下降幅度是 49%。出借人次同样比 2018 年末下降了,下降幅度为 55%。并且,行业机构数量、借贷规模以及参与人数已经连续 16 个月处于下降的状态。

12 月 4 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四川省针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下称“网贷机构”)进行了合规检查。经过四川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会商会审,目前不存在一家机构的业务是完全合规的。

公告表明,依据整治要求,从今日开始,对于四川省那些业务不合规的网贷机构以及省外未获得许可却在四川开展的 P2P 网贷业务,全部都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则予以取缔。这是在重庆、河南、山东、湖南这四个地方之后,第五个省(直辖市)级的金融局宣布取缔其辖区内的所有网贷平台。

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据不完全统计。四川、河南、重庆、广州、湖北、山东、湖南、新疆、天津、贵州、宁夏、北京、上海、浙江、深圳、云南、辽宁等 17 个省市的监管部门或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对外公布了清退网贷机构的名单。

网贷之家的数据表明,从 2019 年开始到现在,累计退出平台的数量达到了 620 家。到 2019 年 11 月底的时候,网贷行业中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是 456 家。在 2019 年 11 月这一个月里,行业的成交量下降到了 506.23 亿元,和 2017 年处于顶峰时期相比,下降了差不多 80%,已经降到了 2015 年同期的水平。

2019 年 7 月起,行业贷款余额月环比下降幅度达到 3%以上。其中 9 月环比下降幅度超过 5%,11 月环比下降幅度超过 8%。从 2019 年 4 月开始,行业综合收益率呈现下行态势,到 2019 年 11 月已降至 9.38%,为年内最低值。



网贷之家行业研究员陈晓俊认为,网贷行业的监管大方向是以退出为主。对于那些不合规的平台,监管部门将会把它们全部清退。中小平台有可能会加快退出的步伐,大平台则会加快转型的速度。

2 路径:转型小贷

清退的同时,监管部门也给网贷指明了转型路径。

11 月初,互金整治办与网贷整治办联合召开了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的推进会。此推进会明确表示,会支持机构平稳转型,引导那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具备良好金融科技基础和一定股东实力的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对于极少数拥有较强资本实力,同时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它们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者其他持牌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报》记者经过多方面确认,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近期向各地方整治办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即 83 号文),此文件为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制度依据。并且已经有地方整治办开始响应并执行,引导所属地的网贷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转型。

“83 号文”与其他指导性文件有所不同,它对网贷机构的转型做了细致的安排。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能够依据经营范围,选择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也就是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线上或线下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或者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即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

“83 号文”表明,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期限,在原则上不会超过 1 年;对于存量业务规模在 50 亿元以上并且借款期限大多在 1 年以上的网贷机构,其转型期限在原则上不超过 2 年。拟转型的网贷机构设立的仅在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拟转型的网贷机构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小贷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亿元。并且,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需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的借贷余额的 1/10。

“83 号文”有记载,若经监管部门评估后,觉得网贷机构所提供的兜底办法仍无法完全覆盖存量业务的风险,那么就可以要求网贷机构提交金额不少于截至申请当日借贷余额 3%的风险准备金,并且要在网贷机构的存管银行设立专门的账户,对风险准备金实施专户管理,当网贷机构的借款人无法还款时,风险准备金将被用来偿付网贷机构的出借人。

值得一提的是,“83 号文”给出了“适当增加杠杆率”的配套政策。其一,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时,其融资余额不能超过自身净资产的 1 倍;其二,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时,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4 倍。

在时间安排方面,“83 号文”规定,各地需在 2019 年 11 月底之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对于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由各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而对于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要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给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以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之后再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2019 年 12 月底之前,各地都要完成转型试点工作所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 年 1 月底之前,各地要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83 号文”发布之后,贵州省的监管部门率先把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召集起来,召开了“贵州省加快网络借贷风险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以此来引导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向小贷进行转型,从而化解网贷风险。

贵州省内的网贷平台信通袋和金筑财富随后宣布申请转型为省级小贷公司。金筑财富的客服人员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明,监管层在这方面进行引导,而具体的决定需要看公司的管理层面。在“三降”的要求之下,网贷经营存在着不确定性,公司的领导层认为转型为小贷相当于以另一种形式进行备案。

信通袋的客服人员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公司于 11 月 25 日提交了转型为小贷的申请。目前,公司正在等待相关通知。按照“83 号文”的规定,只有在 2020 年 1 月底出具监管部门认可且可实施的兑付方案,才会发放临时小贷牌照。并且,在兑付方案发布后的一年内,必须消化掉网贷存量,才能够获得正式的小贷牌照。

3 趋势:少数上岸



受访的网贷研究人士认为,转型对于大部分网贷机构而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陈晓俊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作用下,小贷以及网络小贷、助贷机构、消金公司、理财超市,这些将会成为未来网贷平台转型的主要方向。然而,转型的门槛普遍处于较高的水平,所以在未来,能够成功实现转型的网贷平台数量不会很多。

陈晓俊称,从转型小贷的角度来看,以全国小贷 10 亿元的注册资本为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当下网贷行业中能满足该要求且正常运营的平台仅有 9 家。倘若进一步考虑首期实缴资本还需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络机构借贷余额的 1/10 这一要求,那么就只剩下 2 家了。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明,网贷平台转型成功需具备两个前提。其一,能够妥善地将原有的网贷业务进行良性清退;其二,要有新的业务可以按照规定开展。依据相关政策,监管方所引导的是那些符合条件的平台转型成为网络小贷或者消费金融公司等持有牌照的机构,然而要跨越能够实现良性清退以及满足持牌机构条件这两道门槛。

于百程指出,如果平台的资产和风控能力较强,那么转型小贷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还表示,对资本金的要求并非是最困难的,但要确保网贷存量业务能够良性清退,这一难度比较大。相对而言,那些合规且具有较强股东实力的中小型平台,转型小贷,特别是区域小贷,其难度并不算大。

麻袋研究院的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觉得,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在各地正陆续清理小贷存量牌照的这个时候,是有积极意义的。苏筱芮对《国际金融报》的记者说,网贷机构转型成小贷公司,一方面能让网贷机构通过改变业务模式而被纳入监管体系,并且还能够运用机构之前在网贷领域积攒的资源和经验;另一方面则可以给小贷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不过,苏筱芮指出,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实际上把绝大部分中小网贷机构排除在外了。她表示,一些头部机构已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获取了小贷牌照相关资源。对于转型政策期待最大的中型机构而言,它们可能面临注册资本金的相关压力,同时也考验着这些机构在 B 端领域的筹资能力。

陈晓俊补充说,当下“83 号文”所设定的杠杆率,在实际的业务操作里会遭遇到较大的限制,实际能够实行的杠杆率或许会比“83 号文”中设定的杠杆率要低。并且,“83 号文”规定网贷机构要提交金额不少于截至申请当日借贷余额 3%的风险准备金,“这对平台而言是一个不小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除了引导网贷转型之外,近日关于“合规网贷机构启动纳入监管”的消息再度传开。12 月 2 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北京互金协会”)通过官微发表了一篇题为《P2P 试点日趋明朗,部分机构将通过持牌方式纳入监管》的文章。该文称,在中央以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给予指导的情况下,合规的网贷机构已经开始启动纳入监管的相关程序,而持牌经营将会成为合规网贷机构最终所做出的选择。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在 12 月 5 日这一天,记者察觉到,这篇文章已在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官方微博上被删除。《国际金融报》的记者尝试通过拨打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及相关人员的电话,来了解删除消息背后的原因,然而,到稿件发出时,都没有得到回应。于百程觉得,“可能是在措辞方面没有处理妥当,所以才进行了删除”。

网贷行业研究者认为,无论是继续进行出清,还是引导网贷机构向小贷进行转型,其核心都是化解网贷风险。在未来,实行持牌化管理是必然的趋势,能够留存下来的网贷机构数量极少,监管层颁发网贷牌照这件事属于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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