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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是-国企改制单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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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3 10: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 年 12 月 23 日,辽宁省人社厅等相关领导,鞍山市领导以及鞍钢集团领导一同参加了签约仪式。在该签约仪式上,签署了两项协议,一项是关于“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划转”的协议,另一项是关于“支持鞍钢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发展”的协议,这两项协议由鞍钢集团和鞍山市政府签署。至此,110 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到鞍山市,此前这些企业都属于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

12 月 29 日,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栗宝卿向经济观察报进行介绍。截至当时,有 110 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其股权已正式划转至鞍山市。累计安置了 15.2 万集体企业职工和集体退休人员,完成率达到 99.56%。这表明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已基本完成,这家老国企彻底与拥有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历史告别。

10 月 10 日第一批职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接着到 15.2 万人完成签约,这场改革涉及鞍钢数百家厂办大集体企业,在周全的事前筹划安排之下,仅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就已经完成了。

近 30 年来,这或许是央企单体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人数最多且最为集中的一次。经济观察报的记者从鞍钢那里得知,长久以来,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其历史沿革很长,积累的问题众多,矛盾纠纷较为复杂,所涉及的职工多达 37.8 万人。在这轮改革中,共投入了几十亿元的成本,其中中央财政投入了近 10 亿。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安置下乡返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些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些企业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这些企业就是厂办大集体。

鞍钢是新中国第一个得以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它的厂办大集体曾经在增加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发展经济作出了贡献。国企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厂办大集体的矛盾问题越发突出,其产权不清、体制不顺等先天不足的情况愈发明显;并且,越来越多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在经营发展上陷入困境,大量集体职工离岗失业,生活艰难,社会保障、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十分突出。鞍钢位于经济发展遭遇阻碍的东北地区,在这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格外明显,厂办大集团改革变得越发有必要。

2011 年 4 月 18 日,国务院在对东北部分地区和央企的试点改革经验进行总结之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 号)。该意见明确指出,通过厂办大集体改革,能够让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完全分离,使其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且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同时职工也能得到妥善的安置。

中央出台了多部文件,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多部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目标,明确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任务,明确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实施方式,明确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完成时间。这些文件对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它们成为了指导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

鞍钢的集改一直未能全面实施,原因在于历史沿革时间长,积累的问题多,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并且厂办大集体自身存在资金问题,这些情况一直持续到 2020 年。

厂办大集体企业按照改革方案,依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有的会进行重组改制,有的会进行清算注销,有的会进行破产清算。

鞍山市相关领导介绍称,改制之后,鞍山会以划转优质企业作为基础,来组建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并且会让划转企业与鞍钢保持配套供应的关系。鞍山打算依托这些企业,进一步将冶金产业链供应链做大做强,还会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基地。鞍钢与鞍山市委市政府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了企双方在支持改制企业发展方面的总体原则,明确了实施路径,明确了推动方式,也明确了长效保障机制。

15.2 万鞍钢厂办大集体员工而言,在医保和养老保险欠费以及续接等问题得以解决之后,这场改革意味着一场集体的告别。

和解协议

2020 年 10 月 27 日,周芳思考了两周之后。她作为鞍钢附企的退休人员,来到了一处集改协议签约办公室。在人群的簇拥下,她迅速地签下了一份《和解协议书》。从这之后,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实质上,周芳都不再属于厂办大集体的人员了。

周芳所在的集体企业为机械厂,和她一同来签约的有许多该厂的职工。一份协议使得早在二十年前就已解散的人们再度相聚,然而签完这份文件后,他们很快又各自奔赴不同的方向。

此时鞍钢厂办大集体的集改和解协议签约已进行了 18 天。全市有 300 多个签约点,500 多家集体企业,每天数千人陆续前往签约点签约。在周芳签约之前,她听闻,她所在的单位只剩三个人未签。

这是一份涵盖解决双方劳动关系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的所有安排与约定。依据该协议,双方需毫无条件地予以遵守,且不会再有其他任何的争议存在。

2010 年 10 月 10 日,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迎来重要环节,即职工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工作正式开始。自此之后,十多万人的签约规模迅速展开。依据鞍钢集改系统的统计数据,到 10 月 17 日,也就是过了一周之后,鞍钢附企公司直管单位职工签署该协议的人员达到了 41873 人。两天之后,有 10.86 万名大集体职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同时,这些职工也签署了配套协议。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签约启动两个月之后。鞍钢与鞍山市签订了《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协议》。110 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到鞍山市。累计安置了集体企业职工和集体退休人员 15.2 万人。完成率达到 99.56%。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由此基本完成。

周芳如今在家退休。她曾从事对健康有害的工种,按照规定,到 45 周岁就能退休。然而,她所在的机械厂在上个世纪末,也就是 20 年前就已经停止生产了,那时周芳还没到退休年龄,之后她就和厂里的员工一起待业在家,再也没有回过工厂。

周芳不知道自己的单位在这次集改之后是否还会存续。按照集改的方案,对于那些没有生存能力或者持续发展能力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会进行清算注销。对于那些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会依法申请破产清算。生产经营正常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其资产质量较好且具备持续发展能力,这些企业实施改制或重组改制,能让改制后的企业成为产权清晰的独立法人实体,能够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

签约没几天,依据和解协议,周芳符合当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所以给她发放了 2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并且,周芳的养老保险支付渠道维持不变,而她的医疗保险由主办国企和个人分别来承担。

“还剩601人”

15.2 万人,如今仅剩下 601 人。昨天,相关人员还在进行思想工作。12 月 29 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栗宝卿向经济观察报进行了告知。

这 15.2 万人当中,在职的有 4.5 万人,退休的有 10.7 万人。在这“在职”的 4.5 万人里,在岗的是 1.2 万人,下岗的是 3.3 万人。而这最后一批人成分较为复杂,其中有失联的,还有的人尚在国外。

鞍钢附企公司进行了精心准备,进行了统筹协调,还倒排了工期,实行了挂图作战。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了休息时间,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耐心地做好了材料准备这项工作,做好了现场布置这项工作,做好了政策解答这项工作,做好了思想引导这项工作,做好了协议签署这项工作,做好了上门服务这项工作。十几万人的签约,其准备工作是冗繁且复杂的。

鞍山市的相关委局办派出了高效且精干的队伍,为《和解协议书》的签署提供了保障。鞍钢方面介绍,鞍钢集团六个厂办大集体有改革工作平台,247 个签署工作点投入了 3000 多名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进行材料准备等工作,还进行现场布置、思想引导、政策解答和上门服务等。他们不讲条件,不辞辛苦,克服了诸多困难,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推进《和解协议》的签署工作。

鞍钢矿业为例,为确保进度,鞍钢矿业附企公司依据领导包保单位制度开展分片包保工作。每名领导承担包保 2 至 5 家二级公司及直属单位的任务。职能部门需分别负责 2 至 3 家二级公司和直属单位,并且根据各签订点工作人员的力量状况,分别派驻 1 至 5 名职能部室工作人员。

据悉,鞍钢厂办大集体是一个多年来一直想解决但未能解决的历史难题。其规模较大,且地域分布较为集中。多数附属企业的资产质量不佳,经营面临困难。另外,职工的生活存在困难,社会保障方面历史欠账较多,职工的诉求也比较多。

集改方案规定,15.2 万人大致可分为 5 类。一类是继续上岗的人员;一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一类是“法五、30 年工龄”等托管的人员;一类是残疾人、工伤职工等特殊群体;一类是退休人员。不同类别的员工会签订不同的协议。到目前为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已经基本把养老保险欠费、医保和社会保险接续等难题解决了。鞍钢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再就业岗位,地方政府也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再就业岗位,两者一共提供了 1591 个再就业岗位,且除去资金上的支撑。

这是一项工程,规模颇为浩大。在改革进行期间,鞍钢以及鞍山市专门组建了地企联合领导小组,鞍钢的主要领导和鞍山市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且下设了改革综合组、人员交接组、职工安置组等 11 个专项工作组。

为保障此次集改顺利实施,鞍钢召开了 10 次集团党委常委会。鞍钢召开了 74 次集团党委书记专题会。这些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把关定向。通过这些会议反复完善了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通过这些会议不断凝聚了改革共识。干部冲锋在前方。鞍钢各级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他们系统研究政策。他们带队汇报沟通。他们深入一线调研。他们及时解决问题。他们牵头实行包保。他们抓好每一项关键工作。《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9]20 号)提出要求,要保证在 2020 年把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鞍钢方面进行介绍,鞍钢集改是一个多年来一直想要解决却未能得以解决的历史难题。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时候,当时曾推进过改革,然而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实施。如今,职工们感觉社保医保没有着落,他们也希望能够把这些事情给解决了。

鞍钢相关人士认为,这次十几万人参与的集改过程是极为艰辛的,可谓“呕心沥血”。在这个过程中,投入的人力非常多,物力极为浩大,财力也堪称庞大。这或许是近 30 年来央企单体进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

上述人士总结道:省市党委政府给予了支持。他们协同解决了历史难题。通过依法的方式解决了社保历史欠费以及养老保险的接续路径问题。按照原有政策接续了医疗、工伤保险,并且补缴了失业保险。将改制企业的股权无偿划转到属地政府,由地方政府对“法五、30 年工龄”职工和工伤职工进行托管。协同支持改制企业发展,与地方政府签订了《解决鞍钢历史遗留问题框架协议》以及系列分项协议。通过这些协议,推动改革支持政策得以落地落实,从而确保厂办大集体能够与主办国有企业一次性彻底分离,让改革工作没有遗留问题。

优先“两险”

2020 年 11 月,周芳领到了 2000 元独生子女补助。同时,她也解决了社保、医保续接的问题。之后,从身份上来看,她将不再与厂办大集体产生关联。

大集体职工如周芳,对集改总体持支持态度。曾经的工厂已不复存在,医保和养老保险能得到解决,这也是她所愿意看到的。

据介绍,鞍钢厂办大集体存在的问题历经 40 多年逐步形成。其历史沿革较长,积累的问题也较多。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是摆在集改面前最为紧迫且最为主要的任务,同时也是此次改革中成本最高的一项。

鞍钢方面透露,此轮改革投入的成本总计达几十亿元。在这些投入中,中央财政投入了近 10 亿。

改革成本的承担方面,《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规范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111 号)有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厂办大集体改革所需费用首先要用集体净资产或者有效资产来支付。如果费用不足,除了按照规定去争取财政补助之外,主办国有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249 号)明确,厂办大集体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具体操作和成本承担的责任主体。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偿还拖欠职工的各类债务等改革成本应当由厂办大集体资产来承担。

《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249 号)明确了主办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的主要责任,即主办国有企业可以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无偿划拨本企业固定资产给厂办大集体长期使用的方式,也可以豁免厂办大集体欠本企业的债务,还可以妥善处理已与本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厂办大集体在职职工,并且适当补助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费用等,以此来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

现实摆在面前,改革势在必行,然而集体企业的净资产整体为负,无法承担改革的成本。鞍钢厂办大集体规模较大且地域分布集中。其中,将近 90%的企业和人员集中在辽宁鞍山地区。这些企业资产质量差,经营存在困难。据介绍,在 577 户企业中,约 290 户能够维持生产经营,280 多户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整体净资产约为-31 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职工生活面临困难,社会保障存在历史欠账且数额较大。下岗职工在在职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达 70%,养老保险存在大量历史欠费。职工有着诸多诉求。在中央和省市政府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的前提下,鞍钢还需筹措几十亿元的改革资金,用于给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补缴失业保险等。

12 月 23 日,《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签订。110 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股权正式划转到鞍山市。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15.2 万集体企业职工和集体退休人员完成了和解协议签约,完成率为 99.56%。此前已经完成了 22.5 万退休职工的社会化改革。总计涉及 37.8 万人。这标志着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

(文中周芳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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