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4|回复: 0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财产租赁合同税率、计税依据及纳税规定详解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3197
发表于 昨天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里的财产租赁合同涵盖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方面来说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它的适用税率是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按比例税率纳税时,若应纳税额不足一角,可免纳印花税;若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这是根据国家税务局印发《印花税宣传提纲》(国税地字[1988]第012号)的通知规定 。就单笔租赁合同纳税来说,若租赁金额是300元,那么应纳印花税0.3元,因不足1元,故按1元贴花。要是租赁金额为1600元,应纳印花税1.6元,并非四舍五入按2元贴花。所以,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应以角作为最低计量单位,超过1元要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取舍问题。纳税人要依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照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来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不用缴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算,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汇智】 ( 京ICP备20013102号-17 )

GMT+8, 2025-5-4 23:03 , Processed in 0.27293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