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9|回复: 0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实施,行业乱象将得到有效治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4326
发表于 2024-10-23 05: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来,随着《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实施,行业乱象将得到有效治理,一批不规范企业将被淘汰,白酒行业将步入更加健康合理的发展道路。

随意采购原料、随意标注“特供”、“独家供应”、陈酿酒、随意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以固液法白酒、液法白酒冒充固法白酒等行为将受到监管。 12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规定。

《意见稿》涵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等六个方面。

对于陈年葡萄酒泛滥,《意见稿》明确要求生产陈年葡萄酒的企业应当建立陈年葡萄酒质量安全标准,陈年葡萄酒标签应当如实标明所用各类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酒类标签不得标注“特供”、“独家供应”、“专用”、“特殊生产”、“特殊需求”等字样。

在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方面,《意见稿》明确规定,不得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不得以固液法白酒、液法白酒冒充固相法白酒。 。产品标准的实施要求固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体白酒等产品类别的标签要求应符合相应规定。不得虚假标注成分表和其他强制标注内容。与食用酒精勾兑的液法白酒、固液法白酒,配料表中应标注食用酒精,酿造食用酒精的粮食原料不应标注;各种配料的添加要按照数量的降序一一进行。

在白酒勾兑管理制度方面,《意见稿》提出,勾兑应当按照产品执行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样品混合和扩大混合过程应保持计量准确和溶液均匀。勾兑后的酒样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如实提供搅拌时间、搅拌比例、搅拌数量、储存信息等搅拌过程信息;勾兑用基酒的生产日期、生产轮次、质量等级、使用量等信息;并记录产品名称、勾兑成品酒等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信息以及协调人员信息。记录内容应当完整、及时、可追溯。

《意见稿》指出,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企业应明确追溯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员,明确白酒原辅材料的来源、生产环节和衔接、物料流向、信息采集和记录规则等,真实、准确、科学、系统地记录白酒的质量和信息。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信息。包括产品、生产、设备、设施、人员等信息内容,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销售都有记录,使白酒质量安全可前向可追溯、可逆向可追溯、风险可追溯可以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原辅材料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原辅材料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执行的产品标准。不得购买或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用于调味、调味。食品中添加或者可能添加的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得购买、储存和使用。只生产固态白酒的企业不得采购和使用食用酒精。采购、使用原酒、粮食食用酿造酒精的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所购白酒、粮食食用酿造酒精的生产日期、质量等级、数量和去向。其接收、分发和使用均应经双方核实,并在签名中填报相应记录以供确认。

《意见稿》强调,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酒类质量安全知识,建立并落实公司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在原料采购方面,《意见稿》不仅要求采购的粮食、糖化发酵剂及辅料、白酒原料等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还要求采购的容器、包装材料、密封件等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垫片、过滤材料等食品接触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如果材质是塑料,则有相关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同时提出,不要购买和使用小作坊生产的原酒。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汇智】 ( 京ICP备20013102号-17 )

GMT+8, 2025-5-6 12:16 , Processed in 0.07157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