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3|回复: 0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实施意见,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4596
发表于 2024-10-28 10: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发〔2022〕6号)的部署安排,现印发《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 年 4 月 26 日

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发〔2022〕6号)的部署要求,现予以规范加强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建议。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培训不足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认真落实“以教育培训为重点”、“以日常监管为重点”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创新举措,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质量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执法,严格实行考试与培训分离,推动非煤矿山全员培训建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覆盖各单位所有相关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达到4 100%:100%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率100%。重点危险作业相关人员特种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企业应确定安全生产培训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及其职责,明确厂(矿)、车间(段、区、班)、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的负责人及培训内容。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培训目标、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质量考核、培训保障等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修改。

2、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每年年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在本单位公开公布。企业应当根据上级安排和自身实际情况,随时增加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内容。应根据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专业、级别、类别、岗位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讲师、授课时数等。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应当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范围。不符合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大学、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或第三方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由单位负责。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必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培训要求,重点关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其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应急管理机构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种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并定期考核后方可上岗。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应根据岗位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设备的认识和安全操作等进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新进员工、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跳槽的员工,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相关员工,必须及时接受预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其他未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保障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企业必须依法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必须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培训。资金不足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费用中扣除。必须安排培训经费,用于对负责人、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



5、提高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培训能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一支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内部安全生产培训师队伍。要选拔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具有一定教学能力的老员工担任实训内训师,从事实战型内训。高风险行业企业的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五,一般不少于3人;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的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有条件的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设施和培训场地。我们大力推行师带徒、手指听写岗位培训等有效的内部培训机制。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园区外生产、储存、使用(取得安全许可证)限额以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培训场所或者与设有培训场所的单位签订协议。培训场地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实现特战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实训全覆盖、常态化。支持和鼓励有一定能力的企业建设安全技术实操技能培训基地或联合办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6、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企业必须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学习时数、考核结果等,档案(含电子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按照“一企一册、一期一档、一人一档”的原则,分期、分类、分年收集归档,专人管理清晰,记录如实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情况应当备案备查。企业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培训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应当保存服务合同档案。

(二)规范和提高安全生产培训单位业务行为和培训质量。

7.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单位经营基本条件。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DB37/T 1915-2020)的要求,加强设备配备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实行师资队伍、场地条件、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资质信息管理和公开公开,接受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支持和鼓励大中型企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社会力量从事安全生产培训,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培训单位。

8.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实战培训。从事特种作战人员培训的单位,必须建设实训场地,配备适应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监控设备;未建设实训场地的,不得从事实训。实战训练一般采用体能训练,由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训练老师现场指导训练和体能操作。设区的市目前未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操培训的,此类特种作业人员可以跨区选择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对于目前“本地”不具备体能训练条件的个别工种(如油气钻工作业),经设区的市应急管理局评估批准后,方可采用多媒体模拟训练。

9、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过程控制。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DB37/T 1915-2020)和其他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教学质量控制,从专业理论、实践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教师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方法。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培训从业人员应积极邀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相关行业领域的专题讲座。

10.实行登记公告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含网络理论培训实施单位)首次实施培训实践或者增加、改变培训范围时,必须告知区、市应急管理局。单位登记信息,登记信息报省应急管理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以便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自主选择。信息登记公示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名称、地址、培训范围、培训条件、联系方式和报告方式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注册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取消等情况必须通知区、市应急管理局。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单位对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虚假条件、谎报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体系建设。

11.加强考试管理。省、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考核考核管理,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考核机构(原则上为内设部门或直属机构),负责生产的组织管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审查人员、设备、设施、场地等,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山东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省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试,监督市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落实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工作考核和评价。

12、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检查点。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高效便捷、考训分离”的原则,科学合理布置安全生产检查点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考试点是安全生产考试机构的分支机构,由安全生产考试机构直接管理,不得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经费支持,建设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技能综合考试基地。如果没有综合考试基地,可以租用符合考试要求的场所作为考场。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资金投入大、参加人数少、受地域限制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选择跨市安全生产考试点报名参加考试。

13、建立监考人员和评价人员队伍。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了全省安全生产考核督导员和考核员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评价,采用本办法随机抽取、异地监考考核,即从安全生产出发,从考核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县(市、区)外的监考人员和考核人员进行考核活动,人力成本有保障由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14.规范审查工作流程。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优化全省考试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跑腿,实现考生网上选择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点)报名、提交材料、审核、并支付考试费用和其他在线进行的考试。过程。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点必须对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不符合录音录像要求的,不得组织考试。相关档案、资料应当保存3年。监考人员、评价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试过程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加快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建设。

15.推广“互联网+培训”平台。依托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云平台,完善必要知识在线学习、事故预警等功能,建立健全大数据库。坚持“规范指导、市场化运作、实用性强、操作方便”的原则,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色网络课程建设,积极推动在线网络课程建设和发展。培训平台,加快形成“兼容、开放、共享、标准化”的安全生产网络培训机制。在线培训仅作为组织开展理论培训的方式之一,不能替代实践培训。



16.完善“互联网+考核”平台。梳理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流程,运用物联网技术,创新培训和考核方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平台,实现网上报名和缴费,在线完成全部理论考核。所有理论考试场地和实践考试场地要按标准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实现全省联网,确保所有考场、考试区域、考试人员纳入实时在线监控、全程远程巡查,切实加强检验过程和质量监督。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日常应知、会知、会学的专项学习内容纳入考题库,以确保保证专项学习真实、实用。

17.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云平台数据库,督促企业组织实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做到培训和落实到位。评估过程可监控、可追溯、可共享。通过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和考核的智能检查,动态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点)的考试情况,定期分析并报告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情况。

(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督。

18、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培训和管理职责。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将其纳入本部门安全生产总体规划。要明确机构和专人的具体职责,对辖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培训有人抓、有人管。

19.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部署,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培训大纲、考试标准,开发了教材和题库。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专家库,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典型风险、应急处置措施、自救互救逃生技能等汇编。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并及时更新。及时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基地建设,鼓励建设现代化实践型、情景模拟型、体验式培训考试基地。

20.引导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按照应急管理部新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基本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进行评价。采取监管执法检查、公布培训考核合格率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顿、规范和改进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的培训行为。

(六)严格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

21.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安全培训条例》的规定,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对安全生产培训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或者监督检查。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15年修订)《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DB37/T 1915- 2020)等法规要求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落实基本培训要求等。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中要进行抽查,每次都必须进行抽查,对员工应了解的知识进行抽查。要把安全生产特别是岗位风险点和有效控制措施作为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考核机构(考试点)建设、注册受理与审查、考试组织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考试考核规范运行。

2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对各项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培训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应有证无证,员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特别是存在假冒伪劣证的情况。对未培训、未培训或者抽查考核不合格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的,相关人员先行离职,培训合格或者取得相应资格后返回工作岗位。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严厉处罚,直至企业停产整顿、关闭。对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造成培训质量低下、培训内容与实际需要脱节,甚至虚假培训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坚决打击取得特种作业作业证、使用假证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诈骗的相关人员将移送公安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培训和管理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禁止其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了生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开展培训业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检查机构(检查点)建设不规范的,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暂停安全生产检查机构(检查点)的检查业务;考试管理和评价人员监考人员不严格,甚至擅自修改考生考试信息和考试成绩,或者徇私舞弊的,将取消相关人员的监考人员、评价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全省范围内发布。构成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必须按照本实施意见开展各项工作。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配套措施,配备精干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努力形成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和员工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氛围。

(三)推广典型经验。为了建立模型,有必要迅速促进企业在实施生产安全培训,高质量培训生产安全培训从业人员以及监督部门的主要责任方面的典型经验,并密切关注评估和监督生产安全训练,以促进从点到点的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并敢于揭示生产安全培训和评估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从而迫使企业和生产安全培训从业人员提高生产安全培训的质量。

如果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则该规定将占上风。该实施意见将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并将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山东省紧急管理部的通知在发布有关有效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的意见的实施计划时发出的通知同时废除了生产培训和评估工作“”(Lu  [2019]第64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汇智】 ( 京ICP备20013102号-17 )

GMT+8, 2025-5-6 21:12 , Processed in 0.06000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