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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澄海盐鸿镇蕴含宋元文化的元墓——梅湖提点林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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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1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具有宋元文物价值的元代墓葬——南宋三大夫、芝龙图阁、梅湖提殿林墓地

林日贤

梅湖提点林墓地位于澄海区彦洪镇莲花山梅花岭西北侧。规模宏大,墓地面积达20余亩。墓室坐北向南,由纯花岗岩立方体砌成,呈“凸”字形。墓碑高约1.8米,宽约0.8米。碑身左侧刻有“安仁兴八荒世家”,右侧刻有“梅湖提殿临公”,下端中央刻有“元陵”二字。该墓始建于元代中后期,是澄海区彦洪镇最早的元墓。该墓是燕洪镇洪沟乡林氏第二祖、南宋末年进士、潮散大夫芝龙图阁林眉虎公夫妇合葬墓。

据《红沟乡林氏族谱》记载,始祖为知正爷六侍郎。我已故的岳父六十先生,蒲人出身,是“九牧”的皇后。宋宝佑五年(1257年),因战乱,他举家从濮阳迁居群山环抱的阳红沟。儿子:梅胡。 (二)眉户,(某年)9月14日生,嫁黄氏,名安仁,(某年)8月30日生,(某年)4月23日卒,子:振辉、真真方式。恭诚素质俱佳,有修养,通晓天文演算。他在宋代晋升龙图阁的脚步,成为朝廷郎中。足不出户,积善行,造福子孙后代。 (某年)3月13日。奖项编号为“守正正气、专注精彩”。元庚辰六年(1340年),合葬于梅花岭(即“金钗倒插”),并立石。

从《红沟乡林氏族谱》的其他记载也可以看出,墓主人出生于南宋理宗淳佑末年左右,卒于七年庚申(1320年)。元仁宗延佑年间。墓主人生活在南宋理宗时期至元中前期的元仁宗时期。从历史角度看,梅虎林墓地至少具有三方面的文物价值。原因如下:

一、从墓碑上的铭文“梅湖提典林公”和《红沟乡林氏族谱》记载:“宋代,龙图阁举分进阶,为朝官。家。”宋元官制可见一斑。特征。

宋代,普通官员有官、职、差三种职称。 “官”又称正官,指三省六部、殿监的各种官衔,如仆射、尚书、阆中、中书舍人等。五年官制改革前元丰年间(1082年),仅作为官衔来确定官职和俸禄级别,称“季禄官”。改制后,改为相应的开府仪通三司、特金及各官、郎,以确定官职、俸禄,称为“爵官”。文三官有二十四品阶;吴三观有五品阶。十二级。五品以上称“医”,六品以下称“郎”。凡是有过进士、各科、武举等科举考试背景的,都算有背景,其他的就算没有背景。把“知识”、“判断”等任务变成事工。后来宋人常把变法前的“送俸禄的官员”称为“品官”。 “纪禄官”是官员确定官职和俸禄级别的正式称号。

“官以爵位为官,以文选其职,派以管理内外事务”。官员的实际职责取决于分配的任务。 《宋史·官志》云:“故官以登台升官为显官,不以官场快慢为荣辱;以调度重要戏为贵贱。”例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寇准十九岁考中进士,端拱二年(989年)七月。后被尚书授予“御部郎中”、枢密院直学士、民部判官,负责朝廷提拔官员的考察。吏部东全是实际负责人,又如文天祥在观文宫以学士侍郎的官职拜右相。 。

“知”又称职名,指宫、阁、宫的学士、直学士、侍郎、编修、直内阁等。真正在博物馆服务的人被称为“馆员”。其他朝廷官员和地方官员担任编修、主持内阁等较低“职务”,称为“邮局”。除宋初外,实际上并不担任职务,仅作为文官的荣誉称号。 “派遣”有时也称为“职务”,但大多数“职务”专指职称和职位。宋代职称很多,分为几个等级。就“学士”称号而言,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学士是翰林学士、知治好、翰林侍读学士;第二类学士是关、典学士;第三类是学士学位,即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是一种特殊职称,简称“学士学位”。有四个级别:学士学位、直接学位、等待学位和直接学位。按照宋朝的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都要建一座亭子,存放已故皇帝留下的文物。例如,龙图阁收藏着“太宗的御书、御藏和经典、图画、珍贵物品以及从宗政殿进口的书籍和家谱”。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仙墨阁、会友阁、附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墨、宝章、仙文亭。

宋代官员非常重视职称。 “一旦你担任这个职位,你就会成为名人。”具有正式职称的官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待遇。元丰改制后,只有外国任命的官员才有芝龙图格等头衔。

“送”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也称“官”,“官”(有俸禄的官)有时也称“官”,但“官”多指“送”。 “送”本身没有等级,指定为“官(有俸禄的官员)”。除同平章事、参知正事、枢密副使、翰林学士等外,“送”的职称通常是“法官”前面用“知、通、体级、提点、关沟”等字,如法官、县令等。

宋朝的官制中,还出现过“朝官”、“靖官”、“选官”、“改官”等名称。宋代,常参官员被称为朝臣,但并不是特指参加朝会的官员。北京官员并未特指在北京任职的官员。朝官和靖官都包括地方官员。 “朝官”是指七品及以上的中高级公务员,“精官”是指八品、九品以下的低级公务员。



宋代的士人进入官场基本上都要经过“选拔”阶段。很多人甚至被终身“选中”。只有升任京官,称为“改官”,才能获得晋升中高级官员的机会。秀才考上进士后,一般只有给他发俸禄的前三至五官,才被称为低级“京官”。六品以下(有时也有四品)进士的官衔大多是“官职、太守、县官”,而且都是“选人”。凡是“入选七级候补者,须三官六试,凭推荐、立功奖励,升任京官”。

北宋末年和南宋的官制基本沿袭元丰新制。元朝的官员基本上沿袭南宋的官制。眉虎公“直奔宋代龙图阁,逐级升官,进阶朝廷”。根据上述宋元官制和《红沟乡林氏族谱》记载的相关文字可知,梅湖公英于宋独宗咸淳年间跨过明朝,进入明代。以进士身份入仕,并获得“阁学士”职位,其官职是“芝龙图阁”的“阁学士”。虽然“芝龙图阁”是级别比较低的内阁学士,但根据官制,宋代,为七品官,属“朝官”系列官员(相当于当今中央直属正厅级干部的待遇)。 《红沟乡林氏》(续康熙六年,1699年)没有记载梅湖公入仕的具体时间以及是否获得文官以示俸禄。梅湖公若获得文学当官的时候,至少应该是个“朝请人”。

“体典”是一种官名,确立于宋代。意思是举起、拾取点;从康熙本《红沟乡林氏族谱》的记载可以看出,梅湖公曾在明朝担任“提典”官。南宋时期。 “眉户公主私事之时,君子建宫,必先建祠堂。欲建祠堂,当祭祖。咸春末,战乱。”南北之间停止了。” (《红沟乡林氏族谱》、《重建祠堂》)(咸春:宋度宗赵祜年号,1265年—1274年)。在封建社会,普通百姓没有允许随意修建祠堂。

“朝三郎”,又称“朝三”,是宋代的文官(文三官),五品起。元朝时,晋升四品。眉户公从“芝龙图阁”逐渐晋升为“朝散大夫”。其家谱记载“仕途结束,废为郎中”。但到底什么时候结束,现存的康熙本《红沟乡林氏族谱》并没有明确记载。如果结束于宋末,眉虎公的官衔应该是从五品开始;如果结束于元朝中期,眉户公的官衔应该是从四品往下。

后来梅户公“退居家”,享受原官职的爵位,退休了。但眉虎公到底担负着怎样的“使命”呢?据家谱记载,眉虎公的儿子镇惠、镇道在宋祥行五寅(1278年,祥行,宋帝丙年号。)时应有明确记载。 。但此后,梅湖公后裔明初重修家谱时,“旧家谱已腐烂,失于历史,逃亡失传,已无存续之可能”。 (《红沟乡林氏族谱》)。梅湖公的后人现在只知道梅湖公有“至松龙图阁”的称号。他们被尊为“提示”,步步晋升,最终获得“朝三大夫”的爵位。但首次获得的散文官梅胡功是否是“超七郎”,或者“提示点”的具体“部”是什么,不得而知。这方面还需要我们进一步验证。

其次,梅虎林墓地可以见证宋元时期的丧葬文化。

1、梅虎林墓地是潮汕地区元代墓葬中罕见的。

在我国古代,汉族有“生有养,死有葬”的原则。他们把丧葬视为重要而庄严的大事,宋元时期也不例外。宋代的各种丧葬习俗中,当时流行火葬。元代汉族的丧葬方式主要有土葬和火葬。火葬,又称火葬,是随着佛教传入我国而流行的一种丧葬习俗。元代汉族火葬习俗尤为盛行,元朝朝廷明令禁止汉族火葬。例如,元十五年(1278年)正月,《中书省文书》记载:“北京路人见父母去世,常置柴上,以火焚烧。”这,古圣人大方埋葬,用火烧葬,真是破坏人伦,这个省就看细节了。从此以后,除了边远地区的士兵或者战俘之外,一律焚烧。”“四方人民风俗不同,所以如果合葬的话,似乎是被禁止的。”未兑现的承诺:“除服兵役和远行外,各色人种都可以遵守风俗和外交禁令。如果要办丧事,需要为家人准备棺材。依法埋葬,遵守习俗。 “穷人无处埋,就葬在官荒地,无人收葬,则官埋。”元朝禁止焚烧尸体,禁止汉人火葬。凡是在军中服役的,以及远行的,都必须遵循自己的风俗习惯。穷人和无地者被埋在官方荒地上。官员负责无主尸体的安葬。

从这些禁令来看,元朝对于火葬的态度更为强硬。但从文献记载来看,火葬习俗在元初的汉族中并没有被禁止。相反,随着佛教的盛行,火葬的习俗也越来越盛行。此外,火葬是一种比较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习俗,受到各界人士的欢迎。这就是火葬习俗被禁止的原因。

在这种火葬习俗日益盛行的历史条件下,梅虎林墓地能够在元代中后期建成,说明梅虎公后裔能够响应元朝禁火焚尸的命令,葬梅湖公于莲花山梅花岭。这足以证明梅虎林墓地是一座罕见的元代墓葬。

2、梅虎林墓地可以体现对元朝“禁厚葬、促薄葬”法令的响应。

元代中后期,丧葬中贫富区分、阶级区分愈加鲜明,厚葬之风盛行,尤其是在江南地区。据江西至大元年(1308年)的一份文件记载:“江南有风俗,以奢靡为孝,凡办丧事,棺椁大,被子厚,墓室宽,珍藏财物。 习惯上用财宝、现金埋葬人、车及其财物,这不仅违背了古代制度,而且显得不合时宜。不符合法律。”由此可见当时丧葬之奢侈。



元朝对于这一习俗的态度非常明确,除了纸币之外的一切都是禁止的。早在元七年(1270年)十一月,中书省的一道禁令就说:“民间丧葬,常有无用的开支。简述一下,近年来,纸屋等房屋都用纸质的房屋购买。每户一两张固定纸币,根本没有什么用处。像这样的纸屋,按圣旨无疑是禁止的,其余的都是省里商定的:除了纸钱,还有纸。房屋、金钱、人马、彩衣、帐幕等物品均可制作,“依圣旨,诸日禁制,随势而行”。元朝的皇帝或贵族也不例外,他们的尸体被运回蒙古高原的家乡,简单地挖个坑埋起来,没有立碑,也没有留下明显的标记。时至今日,人们在蒙古高原上仍很难找到元代皇帝的陵墓。

梅虎林墓地比较简单。墓前没有木偶,也没有马车,只有一对简陋的石狮和一对旗杆夹。墓前的麒麟等雕刻也相当简单,并没有墓碑。直到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年),梅湖公的后裔梅湖墓地才立起墓碑。墓碑上刻有“梅湖提典林公安八皇世家”,下端中央刻有“元陵”字样。明嘉靖丙辰年(1556年)末,梅湖公后人整修梅湖墓地时,终于在墓碑中发现了两块石刻。一块较小的石碑上刻有:“古延安任八皇族”,另一块较大的石碑上刻有:“守正宁妙同玄○○梅湖提殿临公”。墓右侧还有一块小石,刻有“元庚辰六年(1340年)立”字样。 《红沟乡林氏族谱》:“找到了墓碑,中间藏着一块小石头,上面刻着这样的字:安老妃子是八皇氏所生。”石侧面如人脸,横刻铭文:守正宁庙同轩○○梅湖提点林公,碑文曰:梅湖提点林公安生于右。旁边有一块小石,上面写着:此墓建于元六年,现在新石后面埋有“(嘉靖)丙辰冀东十七号”,可见是梅胡的后裔。林公响应元朝“禁厚葬、提倡薄葬”的法令。

因此,梅虎林墓地集中体现了元初的丧葬文化。

三是梅湖林公崇高的思想品德和廉洁的为官精神值得弘扬。

梅湖林公先生品德高尚,为官清廉,值得称道。 《红沟乡林氏族谱》记载:恭诚品德完善,能清理物资、养育,通晓天文历法。足不出户,积善行,造福子孙后代。 (某年)3月13日。奖项编号为“守正正气、专注精彩”。眉虎公崇高的思想品质在其子孙中代代相传。他崇高的思想品质也被他的儿子振辉、振道兄弟写在后世的诗中:“真宗时,春梦中邦,商宗主,保持好学,德明民心永则昌,姚天顺《日出篇》,励志未来”。明宣德七年(1432年),广西梧州府兴业县儒师、海阳县龙城欧敬珠等考进士、军事学。海阳县碧山人世忠、同弟一、陈尧,红沟林氏七世祖郝公(字孟明)所编的《红沟乡林氏族谱》序言:“始祖。孟明氏六侍郎公氏,濮人,“九牧”后裔。耶。自南渡以来,居于海阳,居于红沟。于义安县东隅三阳赋诗着书,着有《直隶流传》姓氏。 “三阳”指的是当时的揭阳、朝阳、海阳。县。 “三阳”泛指潮州府。

在梅湖公高尚品德的影响下,梅湖公的子孙中涌现出了许多文武英才。例如,他的第四代孙林普弟(标“德”,字士良,小号梅溪),是明朝洪武年间金陵卫将杜元隆、明朝南阳武德将军杜元隆的女婿。海阳县;七世孙林生(又名忠德,明顺成化年间,以县名征闽京官。九世孙林满(又名尚义,又名刚直)明正德、嘉靖年间征讨高州官,后调任婺州十世孙林桂茂(木泉宗昌)于癸酉年(1553年)被贬耒阳为访使(三品)。明嘉靖年间,十一世孙林熙禄(淳于)原为明嘉靖年间北京密云尉(七品),为通朝特选。受命跟随兵部尚书翁万达先生征讨辽夷(即平定西南),被嘉靖帝赐为进士,后晋升正殿。隶属于江西省靖江市。不久,他被提升为知县经验官。 (正第五名);十一世孙林明和(子君?,郝胜文)是清朝康熙年间海军总长钱(正六品)。后来的还有晚清同治时期林学生、寒山书院监修林长皋;林灿,中共澄海县委早期领导之一、新四军某部队参谋长;黄埔军校最后一名学员,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党军副师长。 、后来升任陆军司令的林进等。

梅虎林墓地始建于元朝中后期(距今1340年),距今已有近700年的历史。它记载了宋元时期的历史文化,以及汉蒙民族文化大融合的历史。具有珍贵的文物价值。 1950年代修建澄海东丽大桥时,为了支撑东丽大桥的建设,墓碑、墓碑几乎被挖掉,“破四旧”时期几乎被推平。两次劫难中,在墓主后人的努力下,梅虎林墓地才得以幸免于难。由此可见,该墓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

(本文发表于《澄海文博》新第3期,共第13期,略有修改。)

参考:

(《宋史》卷165《治官志》

(《元典章》卷三十、《礼记》卷三、《丧事》

(《红沟乡林氏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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