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6|回复: 0

鸡西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公布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4928
发表于 2024-11-9 18: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12 月 21 日

鸡西市城乡居民一体化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城乡居民保险制度》(黑政发[2016]36号),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下同)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下同)两个制度,建立“统一覆盖、统一融资政策”建立“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下同)制度,努力实现更公平的保护,更加规范的管理服务,更加高效的利用医疗资源,促进全市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2.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纳入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和深化医疗改革总体布局,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突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紧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协同性。

(二)立足基础,确保公平。坚持全覆盖、基本保障、多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资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农村地区和地区差异,确保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上下联动、有序推进。按照先理顺管理体制、后规范政策制度、完善管理服务的原则,市、县(市)、乡(镇)三级工作同步开展。抓好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前后衔接工作,确保工作平稳延续、有序过渡,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医疗报销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和系统平稳运行。

(四)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落实政府职责,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办理管理服务效率。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采取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市、县(市)、乡(镇)同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整合管理、职能、编制、机构、人员、资金、资产、档案(2016年12月31日前)。

1、调查核实。成立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相关任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卫生计生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相关数据整合前的整理核实工作,摸清行政办理职能、编制、机构、人员、资金、资产、档案、参与人员的基本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通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自查和政府相关部门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整合管理职能和机构人员。新农合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由卫生计生部门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名称社会医疗保险局.市、县(市)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及相应机构一并调动;经办机构整体转移,人员编制按照“人因势而动、人因编制而动”的原则一并转移,人员保持不变。原编制、原身份、原岗位性质将进行转移,确保人员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衔接。

3、整合医保资金和档案资产。新农村医疗基金由卫生计生部门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村医疗基金专户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并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专户。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安全转移、平稳过渡。过渡期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开运作、独立核算。历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文件、文件(包括纸质、电子文件、历年归档文件及报送备案的相关材料清单)、财务会计凭证、账簿、印章及固定资产基金历年资产均包含在内。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政策(2017年3月30日前)

按照国家建立“统一覆盖、统一融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要求,我们制定了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三)整合业务信息系统(2017年7月1日前)。

2017年7月1日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网络和完整的系统数据完成,由卫生计生部门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一级别。过渡期间,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按照《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过渡期整合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信息系统和业务处理不受影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纳入“财保工程”省级集中平台管理。自2017年10月起,按照新医保政策组织2018年参保缴费工作,2018年1月起按新政策兑现待遇。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架构

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鸡西市成立了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祥(副市长)

副组长:梁飞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学柱(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员:县(市)、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事、财政、审计、教育、民政等部门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唐凤军兼任。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任务

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协调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根据政策摸清辖区内参保居民人数,做好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摸排、梳理人员配置、做好宣传,全面做好整合交接工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领导组织实施;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及时协调处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发展改革部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将纳入“十三五”规划。

3.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新农合人员的人员冻结;提供详细、准确的基础数据;配合机构、职能、人员、资金、资产、信息、档案等的转移。

4、人事部门。负责批准机构名称;实施组织配置整合、人员配置合理化和调动等。

5、财务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推进的预算编制;参与政策制定;资产清算;监督资金转移;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6、审计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移交前的审核。

7.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生保险登记工作。

8、民政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农村低保群体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详细的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工资按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用群众满意度评价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标准,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工作。同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组织事务、财政、审计、教育、民政、保险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确保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落实好。市、县(市)区和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部署,狠抓督促落实,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把每个环节落实到事到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按时完成。

(三)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是一项关系全市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要妥善研究处理系统和系统集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并积极应对。要维护整合后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延续工作,让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各项待遇,确保不存在历史问题、不存在医疗隐患。交接期间社会稳定,实现平稳过渡。对违反规定、谎报、瞒报、弄虚作假、工作中私设障碍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层层追究责任;对转移挪用资金资产、伪造、变动机构和人员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远见汇智】 ( 京ICP备20013102号-17 )

GMT+8, 2025-5-7 08:20 , Processed in 0.64995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