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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建校 30 周年校庆:评选优秀校友、杰出校友,树立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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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7 07: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生物工程研究所成立30周年公告

(第2名)

三十年辉煌已经书写,新时代继续辉煌。 30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0万余名具有自力更生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一大批校友成长为科教人才、创业精英、行业领袖。为树立校友先进典型,发挥校友的模范带头作用,值此校庆三十周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校友、杰出校友评选表彰活动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庆祝建校30周年。

一、选型原则

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和优秀校友的评选和表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宁缺勿多”的基本原则;评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校友和优秀校友代表。

2. 评选类型及名额

建校3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了1000名优秀校友,表彰了30名优秀校友。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力更生、创新创业、在各行各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友,可以参加评估;被评为生物工程学院武汉校友“优秀校友”的,不纳入本次“优秀校友”评选,但符合“优秀校友”评选条件的,可申请“优秀校友”。

(一)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评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就业类)”评选。

1、承担党机关、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的重要任务;

2、先进事迹被地级以上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3、获得厅局级以上单位荣誉或者相应奖励;

4、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创新类)”评选。

1、国内“双一流”大学或世界著名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

2、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极创新,做出了较为重大的发明、技术创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

3、将技术(专利)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产生较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荣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进步奖)、教学成果奖、国家专利等;

4.创新工作得到业界广泛认可,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项目资助,并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符合以下条件一,同时满足条件二、三之一者,可参加“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创业类)”评选。

1.独立设立企业(含公益性社会组织、团体),并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持股49%以上),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研发、服务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形成了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创办企业是本地区政府重点扶持企业;

3、个人创业事迹突出、感人,被地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在行业或地区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评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评选。

1.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获得国家级(含国家部委颁发的)认可并授予相应荣誉证书;

2、当选为省会城市、省级以上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

3.在党机关、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

4、在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THE)等世界排名前50名的大学之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



5、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勇于创新,有重大发明、技术创新或者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专利)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荣获国家科技成果奖(进步奖)、教学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等;

6、创新性工作得到业界广泛认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资助,并作为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国际顶级期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7、独立设立企业(含公益性社会组织、团体),并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持股49%以上),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研发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服务等活动,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或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年产值超亿元,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福利;

8、独立创办的企业(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国家重点扶持企业;

9、取得突出成绩、突出表现、特别感人的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等中央级权威媒体宣传报道,产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

参加优秀校友、杰出校友评选,需提供相应的证书、论文、科技(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公司相关许可证、公司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材料、企业及个人荣誉证书,以及相关新闻报道、个人生活和工作照片等证明材料。

4. 遴选程序

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和优秀校友的评选和表彰,按照“申报推荐”、“组织评审”、“网上公示”、“学校评审”等程序进行“会议表彰”。

详情请下载《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关于评选表彰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和杰出校友的通知》和《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建校30周年优秀校友申请表》学校网站“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或“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成立30周年”杰出校友申请表”。

特此公告,敬请大家知悉。

武汉生物工程研究所

2023 年 8 月 10 日

-武汉生物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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