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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互济共享,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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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7 2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消息!

区划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供家人使用!

从技术上讲,就是:扩大自治区同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实行家庭互惠共享。

具体来说,姜子弟

一、参保人员范围

参加自治区社会保障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共享资金范围

社保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3、扩大使用范围

●自治区同级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自治区同级参保职工(以下简称“授权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以下简称“使用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自治区级参保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维消子、维杀准子批准文号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消毒用品。以及国药健康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简单来说:你的丈夫或妻子、儿女、父母、公公婆婆都可以使用你社保卡里的钱。

自治区同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互助使用问题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



谁可以授权使用Ge帐号公机?

回答

自治区同级参保职工(授权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使用者)参加基本医疗的个人费用。在自治区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期间享受保险。医疗费用,或到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如何绑定和变更个人账户公机用户?



回答

1.通过“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公众微信”进行申请。关注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更多-电子社保卡-添加社保卡-身份验证(输入微信支付密码)-验证社保卡(输入社保卡号)”后成功绑定社保卡,点击“业务”“流程”“医保账户互授权”即可进行授权绑定及变更操作。

2、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请。被授权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8005/gxsi/

在首页“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社保查询”,登录后选择“社保卡业务”,点击“医保个人账户互授权”即可进行授权绑定及变更操作。

3、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局自助一体机”办理。授权人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治区社保局一楼服务大厅(民族大道60号)自助服务机办理授权绑定和变更操作。

建议使用手机或电脑进行绑定,无需前往现场。



个人账户互助用户如何结算医疗费用?

回答

用户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时,必须向指定医疗机构提供授权人的社保卡,并按规定程序结算费用。



个人账户互助可以在自治区同级指定区域外使用吗?

回答

个人账户互助的使用目前仅限于自治区同级基本保险定点医院。如果我在自治区同级参保,父母在桂林参保,父母在桂林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不能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如果授权人和用户异地投保,可以分别拥有账户吗?

回答

个人账户互助的使用目前仅限于自治区同级基本保险定点医院。如果我在自治区同级参保,父母在柳州参保,父母在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共享注意事项

回答

1、授权人提供的对用户具有约束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我局将对频繁发生授权变更的信息进行监控,对涉嫌欺诈、冒充等行为,将暂停相关授权,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参保职工应加强社会保险协会保障卡的保管。因社保卡密码泄露造成个人账户余额损失的,参保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于梧州

五洲出版社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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