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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户指南:8 种方式助你实现安家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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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14: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北京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里,无数的人来到这里追寻自己的梦想,以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许多人发现无家可归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麻烦。今天,小编就带您深入了解定居北京的8种方式,帮助您在这座大都市安家落户,实现梦想。

落户北京指南汇总

1. 积分结算

积分结算可能是最知名的结算方式之一。通过积分计算,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获得在京落户资格。

申请条件

1、持有北京居住证:

应当是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并在积分结算申请流程启动的上一年12月31日前申请。

注: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且符合资格的人员,可参加2024积分落户申请,并按照市公示办理安全 按照局方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结算申请开始的上一年12月31日,男性职工一般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不含),女性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不含),女干部(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不含)。 )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含)以下,用人单位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若国家退休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3、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

截至积分结算申请开始的上一年12月31日,男性职工一般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不含),女性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不含),女干部(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不含)。 )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含)以下,用人单位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若国家退休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4、无犯罪记录:

核实犯罪记录,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 安顿下来

如果你有亲戚是北京人,那么定居北京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北京避难的人群大致有四类:①子女投靠父母,②夫妇投靠子女,③老人投靠子女,④投靠非直系亲属。

01

孩子与父母团聚,定居北京

申请条件

1、亲生父亲(或母亲)具有北京户籍;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未满18周岁的第二(或第三)子女(非婚生、非婚生子女除外);

3、随父母在外省市户口;

4、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1、户籍申请书(父母双方签字);

2、申请人及其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第二胎出生证明原件;

4、《北京出生登记证》(持有外省市出生证明的,须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补发《北京出生登记证》)或家庭出具的出生证明规划部门追随父亲的户籍。注意;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申请人及其父母或者直系亲属合法固定的住房);

7、父系和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子女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证明、父母离婚证明或者离婚判决书,2004年20年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有北京市集体户口(不含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和驻京机关、联络机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父亲集体户籍须由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地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提供。部门出具的同意进入房屋的证明;

9、父亲户籍为北京非直系亲属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业主或公房租户的公证证明及户主同意加入父亲户口所在地的家庭;

10、父亲户口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来京的,须提供进京批准文件;

11、其他证明文件。

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02

孩子们投靠继父/继母

验收条件

以下是继父的接受条件。继母的安置条件应以继父的条件为基础。

(一)继父与生母已结婚三年以上;

(二)申请人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由其生母监护三年以上;

(三)只有一名子女可以与继父共同生活;

(4)继父没有子女。包括:①从未生育或领养子女; ②继父与生母再婚前仅生育一子,被判处对方监护三年以上。

需要提交的文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户口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母亲、继父同时签署);

(二)申请人及其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人由母亲抚养的离婚判决书或者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间以法院判决生效或者公证书离婚协议书公证之日为准);

(四)继父、继母的《结婚证》;

(五)继父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六)住房证明(指申请人生母或者继父的合法住房);

(七)继父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继父出生状况证明;

(八)其他证明文件。

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03

夫妻俩安定下来

验收条件

1、申请人年龄45周岁以上,结婚10年以上;

2、申请人年龄须在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且结婚时间不少于5年;

3、申请人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上,且必须结婚满2年;

4、流动儿童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外出务工的独生子女不得超过25周岁,且未婚、无业(独生子女是指原夫妻婚后所生的孩子);

五、被避难者是本市户籍人士。

加工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1、户籍申请书(申请人和被搬迁人同时签字);申请人及其陪同人员各1寸证件照片2张;

2、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随行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避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寻找人的结婚证;

4、申请人、被转让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明;

5、外省市户籍申请人须提交:失业证明或失业说明材料或失业人员通知承诺书; (不需要失业证明,只需提交三种类型之一即可)

6、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7、如随行人员为独生子女,需提交:独生子女证明;

8、陪同人员为两个以上子女(含第二个孩子)的,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9. 随行的25岁以下子女须提交: 经过公证的未婚状况声明;失业证明或失业说明材料或告知失业人员的承诺书。

验收条件

1、干部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职工年龄男性55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

2、特殊工种,男性须年满50周岁,女性须年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已达到离婚或者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婚、退休手续;

4、随行子女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行独生子女不能超过25岁且未婚且无业(独生子女是指原夫妇婚后所生的孩子);



五、再婚避难者,结婚时间、年龄参照外省市农业户口或失业夫妇避难条件办理。

加工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1、户籍申请书(申请人和被搬迁人同时签字);申请人及随行人员1寸证件照各2张;

2、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的退休证明或者申请人的退休证明;

4、被寻找人的结婚证;

5、申请人、被转让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明;

6. 随行的25岁以下子女须提交: 经过公证的未婚状况声明;失业证明或失业说明材料或告知失业人员的承诺书;

7、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8. 申请人拟从特殊岗位退休的,应提交: 特殊岗位退休审批表。

验收条件

1、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10年以上;

2、申请人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上,结婚满5年;

3、申请人或者受助人是残疾人。

申请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1、户籍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行人员1寸免冠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及被避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正本1份,副本1份);寻求庇护者的《结婚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房产证明(指申请人、被避难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正本1份,副本1份);

4、残疾人《残疾证》(正本1份,副本1份);北京市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正本1份,副本1份);残疾(身体残疾)人员需提供照片)(1份);

5、如随行人员为独生子女:提交独生子女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若陪同人员为两个以上子女(含第二个孩子)的:提交出生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北京市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正本1份,副本1份);

7、被拆迁人超过计划生育标准的:提交罚款收据原件(正本1份,复印件1份);单位计生部门或者被拆迁人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书(正本1份、复印件各1份);

8、随行的25岁以下子女:提交经过公证的未婚状况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失业证明(正本1份,副本1份);

9、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申请人:提交失业证明(正本1份,副本1份)或失业说明材料或失业通知承诺书;

10、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正本1份,副本)或离婚判决书(正本1份,副本)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正本1份,副本)。

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04

老人带着孩子安顿下来

验收条件

第一类,失业老人带子女投靠的条件:

1、男性申请人须年满60周岁,女性申请人须年满55周岁(夫妻必须同时申请);

2、申请人在外省市无子女;

3、被收容人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

4、在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离婚、退休老人随子女投靠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干部中,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上。职工年龄男性55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

2、申请人在外省市无子女;

3、在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加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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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与被调动人联名签署);

2、申请人的《退休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及接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核实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身份证明;

4、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申请人及其父母或者直系亲属合法固定的住房);

6、您的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求职、干部招收、避难等户籍政策来京的,须提供经审批单位批准并加盖官方公章的入境批准文件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印章;

7、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05

与非直系亲属定居

父亲生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者父亲因被判刑被取消北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外省市有户籍,其婚后所生未成年子女申请共同居住的他们的祖父母。

验收条件

(1)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仅可录取一名孙子女);

(二)申请人已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常住户口;

(三)申请人与其祖父母建立监护、监护关系;

(四)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居住地。

加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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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的母亲、祖父母联名签署);

(二)申请人及其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来京学习的学生证;

(四)申请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须提供父亲结婚、生育证明;

(五)父亲户口注销证明;

(六)父母的《结婚证》和母亲同意由祖父母抚养的保证书;

(七)经公证的证明、证明申请人受祖父母监护、监护的法院判决书,或者经公证的父母所在单位、申请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指定的监护证明;

(八)祖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住房证明;

(九)警方调查报告;

(十)其他证明文件。

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验收条件

1、申请人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外祖父母)在京无子女的,可生育一名(外祖父母)孙子女;

3、从北京到青藏高原(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员工子女,不能适应当地气候,无法与其一起长大,且在其他省市没有同等亲属寻求庇护;

4、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大的野外工作的职工,单位无基地、托儿设施,子女无法照顾,且无同等亲属在外省市避难(现在我局注册的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土资源部、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公司);

5、母亲原为北京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工作期间生育子女。母亲尚未恢复北京户口;

6、被通缉人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

七、被通缉人在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加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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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父母、被调动人同时签署);

(二)申请人父母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父母从内地调往青藏高原工作,子女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与(祖父母)生活的,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且须提交当地医院的证明。警察局必须证明孩子父母的籍贯和出生地。子女父母一方原迁出北京的,由原迁出地北京派出所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五)申请人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欲来京与(祖)父母居住的,申请人父母流动单位须持有部、局、大队四级证明(师级)、小队(科级)。需说明父母的具体工种、流动状况、是否有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六)(祖父母)周围无子女的,由单位人事部门、街道、(乡)镇出具子女状况证明或者档案核对证明;

(七)申请人父母在岛防部队、实验基地、总参三部前哨工作,要求子女由(祖父母)寄养的,须有证明处级以上政治部门;

(八)父母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子女,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外国出生证明原件和翻译件;持外国护照的,须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确认国籍后办理;母亲注销北京户口的证明;生育证明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九)祖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十)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注: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实际申请为准。

3. 外地毕业生落户

雇主介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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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为主管单位,向市政府报告。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单元;

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注册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纳税地社会保障局。

注: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选拔生)、退役大学生军人、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本市具体政策要求引进的毕业生在计划中单独列出,不计入为引进配额。

引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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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在校期间或假期创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介绍:

1、毕业生本人是创业企业的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成立时,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不含股权转让、后期投资等);

3.创业企业属于本市重点扶持发展的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产业等行业,且创新创业成果突出。

2、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博士研究生入学年份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入学年份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引入教育、医疗卫生系统的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3、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入学当年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4、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生不计入引进名额。

5、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计入引进名额:

1、父母为北京市后勤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市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父母调往北京并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4、人才引进与落户

谁可以申请:

1、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2、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

3、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文化创意人才、体育人才、金融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科研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4.加大对国际交流中心建设的人才支持力度;

5.扩大急需人才选拔引进范围。

验收条件:

1、拟引进人才应无犯罪记录,一般应在拟引进时在用人单位工作满2年;

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城一区”引进课程,年龄限制放宽至50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过程:

1、引进人才签署诚信声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后,

2、用人单位向辖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人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引进和落户手续。

5. 就业安置

就业安置分为以下三类:

1、考察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中央企业重要职务;

2、应聘具有进京指标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的部分职位;

3、获得可办理北京户籍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职位。

编者提示:通过此方式入驻必须结合相应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和各区的具体政策。

六、留学生安置

结算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在国外停留360天,中途回国的,回国期间的时间不计入360天)。

2、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3.自入境回国之日起2年内提交定居申请。

4. 在提交申请之前,您需要与雇主协商您是否有资格获得定居以及您是否将获得定居资格。并非所有企业都有资格获得落户。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配额。对于人员较多的大公司,人数还会增加。请记住,在加入工作之前,您必须问自己自己的排名。

5、已与北京用人单位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并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您必须缴纳社会保障超过 3 个月才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助您落户的单位必须是您回国后在北京工作的第一个单位。

7. 公共住户

验收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户籍人员(不含本市限制流动的学生户籍、北京户籍、博士后户籍等),可在以下地址申请“公户”落户:他们居住的警察局:

1、户籍因房屋产权交易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这个城市没有合法财产权,那些注册居住的人无法搬出;

2。离婚后必须搬出家庭注册,但是该城市的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没有法律财产权,而家庭注册则不能移出;

3。由于辞职而必须从原始单位的集体家庭中移出家庭注册,目前的单位没有集体家庭,并且该人,配偶或其他亲戚在城市中没有合法财产权,家庭注册不能移出;

4。由于房屋交易的所有权变更或公共住房租赁权利的变化,该房屋的现任所有者申请搬出原始居民,但原始居民拒绝毫无道理地搬出;

5。如果新生儿的亲生父母的注册永久居留在这个城市的“公共家庭”中,而新生儿不能在该城市的其他地址申请出生注册,他或她可以申请出生注册在亲生父母的家庭注册所在的“公共家庭”中;

6.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那些无法申请纽约市家庭注册的人。

8。与军队定居

谁将与军队一起转移到北京?

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儿童无法独立生活在北京的活跃军事人员。

与陆军转移到北京的基本条件

●驻扎在东淡街,区,区,区,区和区(第六区)及以上的官员,副营一级(包括副级别,包括副级别,专业和技术水平,七个级别的物理教育级别和7级);驻扎在城市第六区以外的北京副营官员,或在积极服役超过15年的官员中;驻北京的部队的第三级中士专业或以上或以上的士官(包括飞行,航行,通讯,射击和空中维护)的士官;

●军事配偶以北京以外的单位工作(行政人员档案关系不在北京)并支付当地的社会保险;

●由服务成员所在的军事部门的政治机关批准,并逐步审查了大型军队的政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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