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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背景、经费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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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03: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建立背景

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金华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金人社发[2014]11号),明确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和经费退休人员。管理等内容,管理服务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2019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要转移到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文件还要求各地制定健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提供经费保障,创造条件增强街道、社区保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

2. 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浙劳社劳[2003]85号),“金华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按照《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金人社发[2014]11号)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指导意见》(庭资[2019]1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退休人员。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服务对象

企业退休人员是指由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含精简分散人员、遗属抚恤金),以及转入管理的退休人员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以下统称企业退休人员)。

(二)服务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

1、党建管理。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档案管理。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确定其享受待遇的资格。

3、利益分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4.政策咨询。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类查询服务。

5、帮助困难群众,慰问。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帮助;对去世企业退休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帮助其家属申请相关待遇。



6.医疗保健。有计划地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提供便捷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7、文化体育活动。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和公益活动。

(三)服务形式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实行市、镇街道、社区(村)、自治组织四级管理服务模式。在本市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由所居住的镇、街道相应的社区(村)管理。异地居住、无法实施管理和服务地点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街道完善管理服务网络,组织镇、街道、社区(村)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的管理;建立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异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2、乡镇街道:指导督促辖区内社区(村)、自治组织做好社会管理服务,规范社会管理服务经费使用;建立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台账,及时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社区(村):负责组织企业离退休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受理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关系,建立台账和报告制度;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死亡企业退休人员和生活困难企业家属进行慰问。为有需要的退休人员提供帮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检查推广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开展各类文化健身和公益活动;建立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组织,指导自我管理和互助活动。

4、自管小组:以100名左右企业退休人员为标准,建立自管互助服务小组(简称自管小组)。在社区(村)的指导下,选拔热心社会公益、有一定协调组织的本群体成员。能力和身体条件较好的退休人员担任班组长。自我管理小组要积极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开展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困难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管理”。 -教育和自助服务。”

(四)资金管理

1.资助标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经费按照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安排。人均资金将根据财政收入增长和服务内容完善逐步增加。

2、资金用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资金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慰问困难人员、组织活动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涉及档案管理、生存证明等工作,可以以服务的形式购买。

(2)日常救助:因病被困人员(一年医疗费用合计不超过10万元,个人开支不超过2万元,造成家庭困难)、因家庭突发事件被困人员(如火灾、房屋倒塌等)引起困倦、年龄80岁以上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无助的丧偶退休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因其他原因特别困难的,由镇街道核实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按每户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困。如曾接受过我市其他部门类似项目救助服务的,不再重复享受(2022年1月1日起)。



(三)生日慰问:每年对70岁、80岁、90岁及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给予实物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过200元(2022年1月1日起)。

(四)死亡抚恤金:对死亡企业退休人员家属,由社区(村)给予慰问金,标准为每人300元慰问金(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活动组织: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党建学习、健康教育、疾病防治、文化体育健身等公益活动的支出。

3、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编制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纳入年度预算。 。每年年初,各乡镇、街道根据上年末实际进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人数,提出资助申请,经市人社审核后,向各乡镇、街道拨付资金。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基金核算: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经费实行专项财务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设立台账管理。财务会计所附的原始文件必须清楚地列出费用。具体内容。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稳定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争三年内基本实现退休人员与企业分开、人员社区管理的目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率到2022年达到85%左右,2023年达到95%左右。到2024年底,形成与社区建设进程相适应、规章制度完善、服务流程规范、丰富的服务内容,多元化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2、明确部门职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内容多、覆盖面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要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保障和绩效评价;国资部门要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转移工作;民政、医疗保险卫生、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资金的财务核算和台账管理,确保财务信息完整、核算准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维护企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稳步推进。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本文件印发前已实施的部分政策按照本办法实施期限执行。

二、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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