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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南明房屋租赁:30日内到指定点办备案手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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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07: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项目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 服务指南

1、服务内容:本市云岩区、南明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机构设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点办理。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局负责办理房屋租赁事宜。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处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二)《贵阳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1995年11月3日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9月26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1996年第24次大会通过19 2004年10月17日公布施行。根据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清理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04年6月8日修订并于2004年7月施行。从1月1日起)

(三)《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9年5月4日市政府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3、办理条件: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4、程序(或过程):

(一)申请登记。租赁双方应当到市房地产管理局设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点申请登记,并填写《房屋租赁登记表》。

(2)验证与验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点应当审核《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文件。

(三)办理登记。经审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期限、权利、义务等内容,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5、服务所需材料目录:

(1)提交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租赁房屋的房产权属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方或租赁方为单位、企业的,还需提交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制定我省非住宅房屋交易费用标准的通知》(前片房调)[2002]:非住宅房屋租赁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收费标准为:商业用房:400元/箱,办公用房:200元/箱,其他住宅:150元/箱。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住房交易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调[2002]57号规定:房屋租赁费按单位收取,由房屋租赁单位承担。出租人。收费标准为100元/套。

七、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符合房屋租赁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经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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