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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房产局事项办理:类型、时限、依据等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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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07: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名称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项目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构永州市房产局到窗口办理手续。

法定期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自然人办理类型承诺文件

一般服务的范围不能一概而论。目前不支持预约处理。

暂时不支持在线支付。物流、快递目前不支持物流、快递在线支付。

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国家主席令第29号,2007年8月30日修订)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目的、租赁价格、修理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到房产登记二、《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中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发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方提供的证明: (一)申请 出租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县不得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出租。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违法建设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

有收费吗?该商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级演习内容目前暂无演习内容。

目前没有权限划分。实施权限划分的主体性质是法定权限。

权力来源、同级法定行使

目前该操作系统尚无市级联合机构



中介服务不涉及中介服务数量的限制。中介服务的数量没有限制。

申请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永州市房产局六楼房管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不需要探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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